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汉麻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1-1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036 证券简称:汉麻产业 公告编号:2016-003 汉麻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1月15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月14日下午15:00至2016年1月15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京东大道1699号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韩盛龙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362,509,35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0.8827%。其中: 1、现场会议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3人,代表股份304,622,49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1.1607%;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9人,代表股份57,886,86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9.7220%。 3、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9人,代表股份129,784,61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1.7971%。 公司董事、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参加了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19,889,72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2432%,其中现场会议投票股份股数304,622,490股,网络投票股份股数15,267,233股。反对42,618,33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7565%,其中现场会议投票股份股数0股,网络投票股份股数42,618,333股。弃权1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其中现场会议投票股份股数0股,网络投票股份股数1300股。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87,164,9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67.1613%;反对42,618,33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32.8377%;弃权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01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和证券简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62,488,35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2%,其中现场会议投票股份股数304,622,490股,网络投票股份股数57,865,866股。反对21,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8%,其中现场会议投票股份股数0股,网络投票股份股数21,000股。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其中现场会议投票股份股数0股,网络投票股份股数0股。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29,763,6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9.9838%;反对2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16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62,488,35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2%,其中现场会议投票股份股数304,622,490股,网络投票股份股数57,865,866股。反对21,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8%,其中现场会议投票股份股数0股,网络投票股份股数21,000股。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其中现场会议投票股份股数0股,网络投票股份股数0股。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29,763,6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9.9838%;反对2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16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62,488,35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2%,其中现场会议投票股份股数304,622,490股,网络投票股份股数5,785,866股。反对21,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8%,其中现场会议投票股份股数0股,网络投票股份股数21,000股。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其中现场会议投票股份股数0股,网络投票股份股数0股。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29,763,6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9.9838%;反对2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16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6,2451,05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9%,其中现场会议投票股份股数304,622,490股,网络投票股份股数57,828,566股。反对21,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8%,其中现场会议投票股份股数0股,网络投票股份股数21,000股。弃权37,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3%,其中现场会议投票股份股数0股,网络投票股份股数37,300股。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29,726,3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51%;反对2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62%;弃权37,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87%。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62,452,35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43%,其中现场会议投票股份股数304,622,490股,网络投票股份股数57,829,866股。反对21,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8%,其中现场会议投票股份股数0股,网络投票股份股数21,000股。弃权36,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9%,其中现场会议投票股份股数0股,网络投票股份股数36,000股。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29,727,6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61%;反对2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62%;弃权3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7%。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62,451,05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9%,其中现场会议投票股份股数304,622,490股,网络投票股份股数57,828,566股。反对21,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8%,其中现场会议投票股份股数0股,网络投票股份股数21,000股。弃权37,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3%,其中现场会议投票股份股数0股,网络投票股份股数37,300股。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29,726,3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51%;反对2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62%;弃权37,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87%。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62,451,05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9%,其中现场会议投票股份股数304,622,490股,网络投票股份股数57,828,566股。反对21,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8%,其中现场会议投票股份股数0股,网络投票股份股数21,000股。弃权37,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3%,其中现场会议投票股份股0股,网络投票股份股数37,300股。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29,726,3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51%;反对2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62%;弃权37,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87%。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聘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62,451,05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9%,其中现场会议投票股份股数304,622,490股,网络投票股份股数57,828,566股。反对57,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7%,其中现场会议投票股份股数0股,网络投票股份股数57,000股。弃权1,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其中现场会议投票股份股数0股,网络投票股份股数1,300股。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29,726,3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51%;反对5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39%;弃权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0%。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公司变更登记等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62,488,35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2%,其中现场会议投票股份股数304,622,490股,网络投票股份股数57,865,866股。反对21,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8%,其中现场会议投票股份股数0股,网络投票股份股数21,000股。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其中现场会议投票股份股数0股,网络投票股份股数0股。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29,763,6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38%;反对2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6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华邦律师事务所方世扬、谌文友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汉麻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华邦律师事务所《汉麻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汉麻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1月15日
证券代码:002036 证券简称:汉麻产业 公告编号:2015-004 汉麻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汉麻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麻产业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1月9日通过电子邮件和书面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1月15日下午3:30分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韩盛龙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增选公司第六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增选陆繁荣先生、冯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陆繁荣先生的个人简历详见2015年12月2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汉麻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5-094) 附:冯新先生简历 冯新,男,中国国籍,1967年10月出生,EMBA。历任上海诚信进出口有限公司总经理,利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圳市航嘉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江西联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硅谷天堂资产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冯新先生持有上海硅谷天堂合众投资有限公司1.60%的股份(上海硅谷天堂合众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6677418股),为西藏山南硅谷天堂昌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硅谷天堂恒信财富1号资管计划投资人,投资比例为7.57%(西藏山南硅谷天堂昌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硅谷天堂恒信财富1号资管计划持有本公司5228758股);除此之外,其与本公司拟聘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公司第六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陆繁荣先生、冯新先生提名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提名陆繁荣先生、冯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成立四个专门委员会,委员会人员组成如下: 1、战略委员会 主任委员:韩盛龙 委员:曾吉勇、王昭扬、李寒辉、张金隆(独立董事) 2、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李宁(独立董事) 委员:包新民(独立董事) 3、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张金隆(独立董事) 委员:韩盛龙、李宁(独立董事)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包新民(独立董事) 委员:张金隆(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定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为进一步调动独立董事的积极性,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行业、地区发展水平,公司拟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6.6万元(税前),并按月平均发放。此议案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拟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该事项并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定未担任公司高管的非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为进一步调动董事的积极性,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行业、地区发展水平,公司拟定未担任公司高管的非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3.3万元(税前)(含非职工监事),并按月平均发放。此议案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拟定董事津贴标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该事项并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未担任公司高管的非独立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汉麻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六年一月十五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