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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01 证券简称:齐心集团 公告编号:2016-008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今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陈钦鹏先生、副总经理李丽女士、副总经理李虎先生、财务总监黄家兵先生的通知,以上人员分别于2016年1月15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合竞价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目的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和以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增持,是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同所做出的决定,使其个人利益与公司股东利益保持一致,同时为积极响应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2015】51号)的文件精神,践行共同维护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社会责任。
二、本次增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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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陈钦鹏先生增持前持股数量系:通过深圳市齐心控股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44,831,401股;通过深圳市齐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49,314,615股;通过个人证券账户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82,919股;通过“南华期货长赢12号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6,764,831股;
2、李丽女士、黄家兵先生增持前持股数量系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南华期货齐心共赢1 号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3、黄家兵先生本次增持10,500股,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共增持57,66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1%,至此,黄家兵先生个人的增持计划已完成。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定等有关规定;
2、本次股份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3、增持人不排除后续将继续增持公司股票的可能。
4、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督促上述增持人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买卖公司股票,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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