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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010 证券简称:万盛股份 公告编号:2016-005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月15日(星期五)下午15:00-16:00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以网络方式召开了投资者说明会,就公司关于终止筹划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了沟通和交流,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了回答。
一、本次说明会召开情况
2016年1月13日,公司发布了《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召开投资者说明会的预告公告》(公告编号:2016-004)。
2016年1月15日,公司董事长高献国先生、总经理周三昌先生及董事会秘书宋丽娟女士参加本次投资者说明会。
二、本次说明会投资者提出的主要问题及公司回复情况
问题1:请问下公司本次终止定增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回答:您好!近期因公司拟对募集资金拟投入的主营业务项目进行调整,预计所需时间较长;同时,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尚在论证过程中,预计无法按期完成。基于上述原因,公司终止筹划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问题2:请问公司在此次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期间做了哪些相关的工作?
回答:您好!停牌期间,公司按照有关规定,有序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各项工作,公司组织了中介机构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进行了反复沟通论证。
问题3:贵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况可以告知吗?
回答:您好!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推进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并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
由于说明会时间所限,公司对投资者所提出的问题未能全部回复,在此深表歉意,并对长期以来关注、支持公司发展并积极提出建议的投资者表示感谢。关于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具体内容,请浏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http://sns.sseinfo.com)的"上证e访谈"栏目。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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