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 2016-01-1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3568 证券简称:伟明环保 公告编号:临2016-004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伟明环保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设备公司")于近日收到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联合批准并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533000588;发证日期:2015年9月17日;有效期:三年)。 本次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为原证书有效期满后进行的重新认定。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设备公司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后连续三年将继续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月15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