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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1-1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1101 证券简称:昊华能源 公告编号:2016-003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年1月15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专家楼四层中型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耿养谋先生主持。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5人,出席8人:公司董事李永进、张仲民、孙军,独立董事田会、梁钧平、杨有红、任淮秀因有其他公务不能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3人;公司监事冯军因有其他公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监事姬阳瑞因在外公出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 3、 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管未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为国泰化工和绿舟实业融资租赁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 议案名称:关于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拟与京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 议案名称:关于调整公司债券发行方案中公司债券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 议案名称: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关于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拟与京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属于关联交易,关联方股东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股票747,564,711股)回避该议案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 律师:唐金龙、侯为满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会议审议事项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月15日
证券代码:601101 证券简称:昊华能源 公告编号:2016-004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2月2日披露了实际控制人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京能集团”)原董事长陆海军接受相关调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03)。公司获悉,陆海军已因其个人受贿行为被法院一审判决有罪。 董事会认为,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业务运作带来重大不利影响。目前,公司经营稳定,运作正常。 特此公告。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月15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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