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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1-1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055 证券简称:得润电子 公告编号:2016-005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完成股份增持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股东的通知,其已完成公开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 1. 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邱建民先生 2. 董事蓝裕平先生 二、首次披露增持进展公告的时间 公司于2015年7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及董事增持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2015-054)。 三、增持计划的具体内容 1. 公司于2015年7月9日披露了《关于董事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2015-039):董事蓝裕平先生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5万元。增持人所需的资金来源为其自筹。 2. 公司于2015年7月14日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2015-046):邱建民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及看好国内资本市场长期投资的价值,以实际行动参与维护资本市场稳定,计划未来六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增持人所需的资金来源为其自筹。 四、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增持计划期间,蓝裕平先生增持公司股份0.13万股,增持金额约为6.39万元;邱建民先生及一致行动人杨桦女士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91万股,增持金额约为5514.95万元。增持计划完成。 蓝裕平先生、邱建民先生及一致行动人杨桦女士的增持计划实施具体情况如下: ■ 增持前,蓝裕平先生持有80,120股(占总股本的0.02%);增持计划完成后,蓝裕平先生持有81,420股(占总股本的0.02%)。 增持前,邱建民先生直接持有14,262,017股(占总股本的3.17%),邱建民先生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174,726,543股(占总股本的38.78%);增持计划完成后,邱建民先生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176,636,543股(占总股本的39.21%),其中:邱建民先生直接持有15,622,017股(占总股本的3.47%),杨桦女士直接持有21,242,906股(占总股本的4.72%),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得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139,771,620股(占总股本的31.03%)。 五、增持行为的合规性 蓝裕平先生、邱建民先生及一致行动人的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满足《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提出豁免发出要约申请的条件;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就实际控制人邱建民先生本次增持公司股份情况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本次增持的增持人具备本次增持的合法主体资格;增持人本次增持符合《证券法》、《收购办法》等有关规定,并符合《收购办法》规定的可以免于提出豁免申请的条件;本次增持已按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六、增持承诺及履行情况 蓝裕平先生、邱建民先生及一致行动人承诺在增持后6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并严格履行承诺,截至本信息披露日,未发生在承诺期限内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一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055 证券简称:得润电子 公告编号:2016-006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股东杨桦女士函告,获悉杨桦女士增加质押公司股份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 股东股份被质押基本情况 ■ 2. 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杨桦女士共计持有公司股份21,242,906股(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2%。杨桦女士累计质押公司股份共66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7%。 3. 杨桦女士于2016年1月11日将持有的562万股质押给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初始交易日为2016年1月11日,回购交易日为2017年1月10日,具体详见公司于2016年1月12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2016-003)。近日由于质押股份的市值减少,触及警戒线,现通过追加质押股份的形式控制风险。该质押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等情形发生。 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股东股权质押情况,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公司股东降低融资风险,保持股权稳定性,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备查文件 1. 股东出具的《关于股份质押的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一月十五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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