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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16-002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对外投资收购股权并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收购北京联拓天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联拓")部分股权,并对其进行增资。各方于2015年8月签署《投资协议》。交易对手方陈鹏和陈霄毅承诺并确认:陈鹏和陈霄毅及北京众志成城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按照《投资协议》约定向公司转让北京联拓股权所获得的现金对价超过2,500万元(税后)的部分均应按照《投资协议》约定用于增持公司股份,且在每次购买公司股份后将所购股份质押给公司指定主体,用以作为其在《投资协议》约定的业绩承诺的担保。
上述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15年8月17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有关公告(公告编号:2015-083号)。
日前,公司接到陈鹏和陈霄毅及北京众志成城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陈鹏方")《关于增持公司股份情况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增持情况
2016年1月4日至2016年1月8日,陈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增持公司股票3,097,700股,平均价格9.75元,占公司股份总额的0.14%。
本次增持前,陈鹏未持有公司股份。本次增持后,陈鹏持有公司股份3,097,700股,占公司总股本0.14%。
二、其他说明
1、上述增持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的实行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公司指定陈鹏方在购买公司股份后将所购股份质押给公司控股股东临海市永强投资有限公司,用以作为陈鹏方在《投资协议》约定的业绩承诺的担保。截至公告日,《股票质押协议》已签署,质押手续正在办理中。
公司将继续关注陈鹏方履行《投资协议》相关约定,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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