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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1-1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6年1月20日起参加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包商银行”)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 二、适用投资者范围 通过包商银行网上银行及手机银行客户端办理上述开放式基金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 三、活动时间 自2016年1月20日—2016年6月30日期间的全部法定基金交易日。优惠活动或业务规则如有变动,请以包商银行及本公司最新公告信息为准。 四、活动内容 活动期间,通过包商银行网上银行及手机银行客户端办理上述基金(仅限前端模式)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其办理申购费率享有8折优惠。若享有折扣后申购费率低于0.6%,则按0.6%执行;若享有折扣前的标准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则按标准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标准申购费率为单笔固定金额收费的,按照标准费率执行。 本费率优惠活动内容的解释权归包商银行,费率优惠活动内容执行期间,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则及流程以包商银行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五、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 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月19日
银华永兴纯债分级债券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之永兴A份额折算与 赎回结果的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于2016年1月13日在指定媒体及本公司网站(http://www.yhfund.com.cn)发布了银华永兴纯债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之永兴A份额开放及暂停赎回业务的公告》(以下简称“《开放公告》”)和《银华永兴纯债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之永兴A份额折算方案的公告》(以下简称“《折算公告》”)。2016年1月15日为永兴A的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及开放赎回日,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永兴A的基金份额折算结果 根据《折算公告》的规定,2016年1月15日,永兴A折算前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16753972元,据此计算的永兴A的折算比例为1.016753972,折算后,永兴A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元,基金份额持有人原来持有的每1份永兴A相应增加至1.016753972份。折算前,永兴A的基金份额总额为103,977,428.10份,折算后,永兴A的基金份额总额为105,719,463.01份。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永兴A经折算后的份额数采用截尾的方式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资产。 投资者自2016年1月19日起(含该日)可在销售机构查询其原持有的份额的折算结果。 二、本次永兴A开放赎回的确认结果 经本公司统计,2016年1月15日,永兴A的有效赎回申请总份额为34,095,129.92份。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所有经确认有效的永兴A的赎回申请全部予以成交确认,据此确认的永兴A赎回总份额为34,095,129.92份。 本基金管理人已经于2016年1月18日根据上述原则对本次永兴A的全部赎回申请进行了确认,并为投资者办理了有关份额权益的注册登记变更手续。投资者可于2016年1月19日起到各销售网点查询赎回的确认情况。投资者赎回申请成功后,本基金管理人将自2016年1月15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相关销售机构将赎回款项划往基金份额持有人账户。 本次永兴A实施基金份额折算及开放赎回结束后,本基金的总份额为645,367,908.48份,其中,永兴A总份额为71,624,333.09份,永兴B的基金份额未发生变化,仍为573,743,575.39份,永兴A与永兴B的份额配比为0.1248368∶1。由于永兴A规模发生较大变化,从而引起永兴A、永兴B份额配比发生较大变化,请投资者注意永兴B份额杠杆率变动风险。 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永兴A份额的约定年基准收益率为“1.4×人民币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为保护基金持有人利益,基金管理人根据市场情况,决定将永兴A份额的约定年基准收益率在此基础上上调0.42%。2016年1月16日(含)至2016年1月18日(含)期间,永兴A份额的约定年基准收益率的计算公式如下: 永兴A 份额的约定年基准收益率=1.4×人民币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0.42% 以2016年1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执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基准利率(1.50%)计算结果为约定年基准收益率(单利)2.52%。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以及基金管理人于2015年12月18日在指定媒体及本公司网站发布的《银华永兴纯债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分级运作期届满与基金份额转换的公告》,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3年期届满,本基金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自动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基金管理人以2016年1月18日为份额转换基准日实施了基金份额转换,永兴A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不在2016年1月15日选择赎回永兴A份额的,其持有的永兴A份额已于2016年1月18日日终被默认转换为“银华永兴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C类份额。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月19日
银华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6年1月19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1)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在符合相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全年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年度可供分配收益的80%。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80%。 2)本次收益分配金额占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比例为93.18%。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注:收益分配时发生的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自行承担;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所获现金红利不足支付前述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注册登记机构可将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转为基金份额。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红利发放办法 1)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16年1月22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再投资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以2016年1月21日的份额净值进行计算,并于1月22日将份额计入其基金账户。投资者应于2016年1月25日进行份额确认查询,并可以发起赎回申请。 3.2提示 1)权益登记日有效申购申请及转换转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收益分配权益,权益登记日有效赎回申请及转换转出本基金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收益分配权益。 2)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16年1月21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3.3咨询途径 1)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010-85186558,400-678-3333 2)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yhfund.com.cn 3)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网点及本基金各代销机构的相关网点(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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