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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1-1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16-05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完成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厦门信达")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厦门国贸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贸控股")通知,其增持本公司股份的计划已到期完成,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实施情况 1、增持人:厦门国贸控股有限公司 2、增持计划具体内容: 公司控股股东国贸控股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于2015年7月9日出具了《关于承诺不减持并增持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函》:承诺在未来6个月内(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即2015年7月14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累积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2%,并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5年7月10日披露的《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53)。 3、增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进行增持。 4、增持期间:2015年7月14日至2016年1月14日 5、增持实施情况: 本次国贸控股增持本公司股份1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本次增持前,国贸控股持有公司股份25,522,90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21%,其全资子公司厦门信息-信达总公司持有公司股份67,7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79%,国贸控股通过直接及间接方式合计持股93,272,90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本次增持后,国贸控股持有公司股份25,652,90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25%,国贸控股通过直接及间接方式合计持有公司股份93,402,90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04%。 6、增持的披露情况:国贸控股首次增持公司股份情况详见公司2015年7月17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56)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增持承诺的履行情况: 国贸控股承诺在未来6个月内(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即2015年7月14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2%。 该项承诺已正常履行完成。国贸控股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在增持完成后的六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该项承诺正在履行。 三、其他事项: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满足《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提出豁免申请的条件。 2、国贸控股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在增持完成后的六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四、律师专项核查意见 福建远大联盟律师事务所就国贸控股增持公司股份有相关事宜,实施了专项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核查意见如下: 增持人国贸控股为依法设立且至今合法存续的国有独资公司,依法具备实施本次股份增持的主体资格;本次股份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则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份增持属于《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可以免于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交豁免要约收购申请的情形,国贸控股依法可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股份转让和过户登记;厦门信达已就本次股份增持事宜履行了现阶段所需的信息披露义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厦门信达尚需根据国贸控股的委托将本次股份增持的实施结果予以公告。 律师专项核查意见全文详见2016年1月19日披露的《福建远大联盟律师事务所关于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增持股份的法律意见书》,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备查文件 《福建远大联盟律师事务所关于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增持股份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18日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16-06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月18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厦门国贸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贸控股")出具的《关于承诺增持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函》,具体内容如下: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并看好国内资本市场长期投资的价值,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以及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国贸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实施增持计划。国贸控股承诺如下: 国贸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在未来6个月内(自承诺之日起)继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票,累计12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系统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2%。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国贸控股持有公司25,652,90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25%,其全资子公司厦门信息-信达总公司持有公司67,7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79%。国贸控股通过直接及间接方式持有公司30.04%股权。本次增持计划的施行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事项进展情况,督促国贸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增持公司股份,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18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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