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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奇正藏药 证券代码:002287 公告编号:2016-005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2016-01-1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3月2日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闲置资金(其中:超募资金19,000万元及自有资金41,000万元)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其中超募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须承诺保本),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见2015年2月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02)。 近日,公司运用自有资金1,000万元、1,000万元、1,000万元、3,000万元共计6,000万元购买了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厦门银行”、“银行”) 人民币“利利共赢”结构性存款产品(152242期),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理财产品的主要情况 1、产品名称:人民币“利利共赢”结构性存款152242期(以下简称“产品”) 2、产品定义:属于人民币区间累计收益保本浮动型结构性存款产品,产品收益与人民币6个月SHIBOR值挂钩;产品存续期间,产品收益将随SHIBOR值的变动情况而有所不同 3、产品起息日:2016年1月14日 4、产品到期日:2016年8月12日 5、提前终止权: 5.1 客户提前终止权 (1)产品存续期间,若人民币6个月SHIBOR值大于7%且小于7.29%,则客户有权选择提前终止合同全部交易,客户提前支取产品本金日即为产品的提前终止日。 (2)除以上5.1(1)约定客户有权选择提前终止合同全部交易的情形外,客户无权以任何理由于产品到期日之前要求终止合同交易。如客户违约要求提前到期,须提前三个工作日书面通知银行,其提前支取产品本金日即为所认购产品的提前终止日。 5.2 银行提前终止权 产品存续期间,银行拥有以下选择提前终止合同的权利。银行行使提前终止选择权的,做出选择决定时即予生效,产品的到期日为该提前终止日。银行对产品单方进行提前终止,无须为交易的提前终止承担任何赔偿、补充或其他责任。客户也可通过柜台查询、电话咨询的方式,以了解产品是否被终止的信息。银行行使提前终止权的情形具体区分以下两种情况: (1)产品存续期间,如6个月人民币SHIBOR值大于0%且小于7.29%,则银行有权选择提前终止合同全部交易。 (2)产品存续期间,如6个月人民币SHIBOR值大于等于7.29%,则银行必须提前终止合同全部交易。 6、产品收益计算: 6.1 按到期日持有到期 产品收益=本金金额×产品起息日至到期日(提前终止的以提前终止日为准)间人民币6个月SHIBOR值在下表所列区间内的累计天数×该区间所对应的产品收益率/360。 ■ 6.2 出现5.1(1)所列任情形,使合同交易提前终止的,则产品收益=本金金额×[3.98%×产品起息日至到期日(提前终止的以提前终止日为准)间人民币6个月SHIBOR值处于大于等于0%且小于等于7%这一区间的累计天数/360+产品起息日至到期日(提前终止的以提前终止日为准)间人民币6个月SHIBOR值处于大于7%且小于7.29%区间内的累计天数×下表所列公式计算得出的产品收益率/360],除此之外,客户无权要求银行支付其他任何收益。 ■ 6.3 出现5.1(2)所列情形,使合同交易提前终止的,则产品收益=本金金额×提前终止日银行公布的人民币活期存款利率×产品起息日至提前终止日间的累计天数/360,除此之外,客户无权要求银行支付其他任何收益。 6.4 出现5.2(1)所列情形,使合同交易提前终止的,则产品收益=本金金额×3.98%×产品起息日至到期日(提前终止的以提前终止日为准)间的累计天数/360,除此之外,客户无权要求银行支付其他任何收益。 6.5 出现5.2(2)所列情形,使合同交易提前终止的,则产品收益为零,客户无权要求银行支付任何收益。 7、认购理财产品总金额:6,000万元 8、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9、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厦门银行无关联关系 二、理财产品风险 1、该结构性存款产品属于理财产品的一种,产品有投资风险,只保障理财资金本金,不保证理财收益,任何预计收益、预期收益、测算收益或类似表述均属不具有法律效力的用语,不等于实际收益;产品的过往业绩不代表其未来表现,不构成产品业绩表现的保证。 2、政策风险:本产品是针对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影响理财产品的受理、合同的继续有效、以及收益的实现等。 3、汇率风险:如果产品适用的货币不是客户常用的货币,而客户需要在到期日将投资兑换成客户常用的货币,客户的投资回报可能会因汇价波动的影响而增加或减少。 4、市场风险:理财产品的收益率不随市场利率的上升而提高。产品收益与人民币6个月SHIBOR值走势挂钩,若人民币6个月SHIBOR值突破相应区间时,则客户可能无法获得预期收益。 5、银行提前终止风险:银行有权提前终止本产品,客户将无法获得理财产品的预期收益。 6、流动性风险:客户只有在人民币6个月SHIBOR值大于7%且小于7.29%的情况下才有提前终止权,除此以外无权将理财合同提前终止,客户将面临不能及时赎回产品的风险。 7、再投资风险:产品提前终止后,客户再次投资时可能面临收益率降低的风险。 8、不可抗力风险:当发生不可抗力时,客户可能会遭受损失。如因自然灾害、金融市场危机、战争或国家政策变化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相关投资风险,或因银行不可预测、不可控制且不能克服等不可抗力因素而造成银行无法履行或无法适当履行合同项下的有关内容,由此造成客户的任何损失,银行不承担任何经济或法律责任。 9、产品提前终止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将由客户承担。 三、风险控制措施 1、理财资金原则上只购买不超过十二个月的理财产品,不得购买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的风险投资品种; 2、财务管理部建立投资台账,设专人管理存续期的各种投资及理财产品并跟踪委托理财资金的进展及安全状况,出现异常情况时应要求及时通报公司审计监察部、公司董事长、总裁及董事会秘书,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3、公司审计监察部为理财产品业务的监督部门,财务管理部每季度向审计监察部报送投资台账,审计监察部对公司理财产品业务进行事前审核、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 4、独立董事将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主; 5、公司监事会将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6、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进行安全性高、风险低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是在确保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周转资金需要。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短期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厦门银行人民币“利利共赢”结构性存款产品合同(152242期)、业务凭证 特此公告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一月十八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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