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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2016-01-1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声 明 凡欲认购本次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经营风险、偿债风险、诉讼风险以及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或收益等作出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次公司债券视作同意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公司承诺募集资金仅用于已披露的用途,不转借他人使用,不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并建立切实有效的募集资金监督机制和隔离措施。 主承销商已对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主承销商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因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本募集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公司债券未能按时兑付本息的,主承销商承诺负责组织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相应还本付息安排。 受托管理人承诺严格按照相关监管机构及自律组织的规定、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等文件的约定,履行相关职责。发行人的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债券持有人遭受损失的,或者公司债券出现违约情形或违约风险的,受托管理人承诺及时通过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等方式征集债券持有人的意见,并以自己名义代表债券持有人主张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与发行人、增信机构、承销机构及其他责任主体进行谈判,提起民事诉讼或申请仲裁,参与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等,有效维护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受托管理人承诺,在受托管理期间因其拒不履行、迟延履行或者其他未按照相关规定、约定及受托管理人声明履行职责的行为,给债券持有人造成损失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重大事项提示 一、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观经济运行情况、货币政策、金融政策以及国际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由于本次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在存续期内可能跨越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利率调整周期,市场利率的波动可能使本次债券的实际投资收益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截至2015年6月30日,发行人合并口径的所有者权益合计为29.02亿元,合并资产负债率为58.45%;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1.05亿元(2012年、2013年以及2014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本次债券一年的利息。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的净利润分别为2.34亿元、0.93亿元、0.51亿元、0.72亿元,如果未来发行人的经营环境恶化,净利润可能会有大幅下滑的风险。 三、为明确约定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及债券受托管理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公司聘任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担任本次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并签订了《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投资者认购、交易或者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次债券视作同意公司制定的《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四、债券持有人认购、交易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次债券均视作同意并接受公司为本次债券制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并受之约束。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所有本次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次债券的持有人)均有同等约束力。 五、本次债券为无担保债券。尽管在本次债券发行时,本公司已根据现时情况安排了偿债保障措施来控制和保障本次债券按时还本付息,但是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可能由于不可控的市场、政策、法律法规变化等因素导致目前拟定的偿债保障措施不能完全充分履行,进而影响本次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六、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本公司将积极申请本次债券在上交所上市流通。由于具体上市审批事宜需要在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并依赖于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批或核准,公司目前无法保证本次债券一定能够按照预期在合法的证券交易所交易流通,且具体上市进程在时间上存在不确定性。此外,证券交易市场的交易活跃程度受到宏观经济环境、投资者分布、投资者交易意愿等因素的影响,公司亦无法保证本次债券在上市后本次债券的持有人能够随时并足额交易其所持有的债券。因此,本次债券的投资者在购买本次债券后可能面临由于债券不能及时上市流通无法立即出售本次债券的风险、或者债券上市流通后交易不活跃甚至无法持续成交的风险,并面临不能以某一价格足额出售其希望出售的本次债券的流动性风险。 七、本次债券信用评级机构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评定本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级,评定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级。虽然公司目前资信状况良好,但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公司无法保证主体信用评级和本次债券的信用评级不会发生负面变化。若信用评级机构调低公司的主体信用评级和/或本次债券的信用评级,则可能对债券持有人的利益造成不利影响。资信评级机构将在本次债券信用等级有效期内或者本次债券存续期内,持续关注本次债券发行人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变化以及本次债券偿债保障情况等因素,以对本次债券的信用风险进行持续跟踪,并出具跟踪评级报告,动态地反映发行人的信用状况。资信评级机构的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等相关信息将通过错误!超链接引用无效。评级机构官方网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予以公告,且在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时间不晚于在其他交易场所、媒体或者其他场合公开披露的时间。 八、按照合并报表口径,发行人2012年度、2013年度和2014年度和2015年1-6月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248,373.45万元、191,963.55万元、174,309.14万元和138,909.15万元,营业利润分别为31,563.95万元、11,138.72万元、5,723.95万元和8,455.17万元,净利润分别为23,356.57万元、9,327.07万元、5,131.88万元和7,161.8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8,952.94万元、7,860.65万元、4,751.65万元和7,198.53万元。如果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营业收入和不能稳定增长,将可能对本次债券的本息兑付产生一定的影响。 九、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短期借款余额分别为14.37亿元、16.23亿元、17.31亿元和14.92亿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余额分别为6.64亿元、1.14亿元、5.56亿元和5.07亿元,短期借款和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余额合计在发行人借款(含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长期借款和应付债券)中占比分别为88.61%、65.11%、70.10%和57.47%,发行人待偿还借款期限主要集中在一年以内,虽然发行人货币资金和银行授信额度较为充裕,但若发生集中兑付,将面临短期偿债压力较大的风险。 十、通过收购上海凡卓,公司将进入移动终端行业,公司拟根据发展战略对标的公司开展一系列后续整合计划。上海凡卓未来如何通过上市公司平台进行发展,以及其与上市公司的协同发展效应如何,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因此公司存在一定的新业务整合风险。 十一、本次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认购本次债券的投资者需要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条件。《管理办法》所称合格投资者,应当具备相应的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知悉并自行承担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并符合下列资质条件: (一)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期货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和信托公司等,以及经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 (二)上述金融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及基金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以及经基金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 (三)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一千万元的企事业单位法人、合伙企业; (四)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五)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 (六)名下金融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百万元的个人投资者; (七)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合格投资者。 十二、公司在本次债券到期日期间,有多只债务融资工具集中到期并面临兑付压力,总体来看,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及净利润能为债务融资工具还本付息提供有力支持,但如果公司经营受到宏观经济或行业波动影响,可能会面对一定的偿债压力。 十三、由于本次债券2016年起息,故本次债券名称由“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5年公司债券”改为“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相关申请文件继续有效。 释 义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意义: ■ ■ 特别说明:敬请注意,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一节 发行概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二、本次发行的核准情况 2015年8月10日,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15年8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聘请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联席主承销商,向相关监管机构申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额度不超过7亿元,发行期限为不超过5年,发行所募资金将用于偿还金融机构借款、补充流动资金及适用的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同意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获授权人士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2015年12月2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2807号文核准,发行人获准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7亿元的公司债券,本批复自核准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三、本次债券的主要条款 发行主体: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名称: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 发行规模:本次债券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含7亿元)。 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次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债券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 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次债券票面利率在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发行人按照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将到期的利息和/或本金足额划入登记机构指定的银行账户后,不再另计利息。本次债券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利率区间,以簿记建档方式确定最终发行利率。 发行方式与发行对象:本次债券发行采取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的方式发行,发行方式与发行对象安排请参见发行公告。 债券形式:本次债券为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次债券在债券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 起息日:2016年1月21日。 付息日:本次债券的付息日期为2017年至2019年每年的1月2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兑付日:本次债券的兑付日期为2019年1月2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利息登记日:本次债券的利息登记日按登记机构相关规定处理。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次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所持本次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支付金额:本次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次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次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期公司债券按年付息、不计复利、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本次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来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的具体事项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付息、兑付方式:本次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本次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办理。 信用级别及信用评级机构:经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鹏元资信将在本次债券有效存续期间对发行人进行定期跟踪评级以及不定期跟踪评级。 担保情况:本次债券无担保。 债券受托管理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承销方式:本次债券由联席主承销商负责组建承销团,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本次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配售。 拟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新质押式回购:本公司主体信用等级和本次债券信用等级皆为AA,本次债券符合进行新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本公司拟向上交所及债券登记机构申请新质押式回购安排。如获批准,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照上交所及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及专项偿债账户银行:发行人将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分行开设专项账户,用于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 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次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四、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机构 (一)发行人: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公安县斗湖堤镇城关 法定代表人:朱弟雄 联系人:李本林、陈杰 联系电话:027-87250890 传真:027-87250586 (二)联席主承销商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4室 联系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常熟路239号 法定代表人:赵玉华 项目负责人:叶强 电话:0571-85063954 传真:0571-85063243 邮政编码:200031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陕西省西安市东新街232号信托大厦16层 法定代表人:刘建武 项目组成员:邹俊峰、李秀芳、张德志 电话:010-68588097 传真:010-68588093 (三)债券受托管理人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4室 联系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常熟路239号 法定代表人:赵玉华 电话:021-33389888 传真:021-33389955 邮政编码:200031 (四)律师事务所:湖北正信律师事务所 住所:武汉市建设大道518号招银大厦10楼 负责人:温天相 经办律师:答邦彪、彭磊 电话:027-85791895 传真:027-85780620 (五)会计师事务所: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 住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7-8号 负责人:胡柏和 注册会计师:覃丽君、蹇小平 联系电话:027-87132157 传真:027-87132111 (六)评级机构: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08号阳光高尔夫大厦3楼 负责人:刘晶 联系人:刘志强 电话:0755-82872120 传真:075582872338 (七)专项账户开户银行:上海市浦东发展银行武汉分行 电话:027-85566722 传真:027-85566896? (八)申请挂牌转让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总经理:黄红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证券大厦 电话:021-68808888 传真:021-68804868 (九)登记结算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负责人:高斌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楼 电话:021-38874800 传真:021-68870067 (十)主承销商收款银行 户 名: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树街支行 账 号:0200291409200028601 五、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次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次债券的认购人和受让人,下同)被视为作出以下承诺: (一)接受募集说明书对本次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本次债券的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等变更; (三)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次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四)投资者认购本次债券视作同意申万宏源作为本次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并视作同意《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项下的相关规定; 六、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人员的利害关系 本公司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等实质性利害关系。 第二节 发行人及本次债券的资信状况 一、本次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经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 二、信用评级报告的主要事项 (一)信用评级结论及标识所代表的含义 鹏元评估评定凯乐科技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该级别反映凯乐科技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较小,违约风险很低。 鹏元评估评定本次债券信用等级为AA,该级别反映本次债券的信用质量很高,信用风险很低。 (二)评级报告的主要内容 1、正面 ●(1)公司光缆产业链已覆盖光纤、光缆、硅芯管等产品,产业链较为完善,客户基础相对较好,2014年以来塑料管材业务收入明显回升。2014年公司光纤项目工程的投产使得公司光缆产业链日趋完善,累计实现塑料管材业务收入10.83亿元,较2013年增长37.73%,毛利率也有所上升,2015年上半年累计实现塑料管材收入7.99亿元,同比增长82.63%。 ●(2)公司不断增加对外投资,有利于产业结构优化。公司投资对象业务范围涵盖可穿戴智能设备、手机软件开发、手机PCBA板的生产和销售、医疗信息化系统等多个领域,优化公司产业结构,提高综合竞争力。 ●(3)公司与被投资企业原股东均签订业绩预测补偿协议,整体收入及利润情况相对有保障。被投资企业承诺2015-2017年净利润分别为13,200万元、19,300万元和26,700万元。 2、关注 (1)公司已完工房地产项目已基本销售完毕,短期内房地产业务收入增长空间有限。截至2015年6月末,公司已完工房地产项目建筑面积合计为66.02万平方米,已售面积59.08万平方米。 (2)公司在建项目规模相对较大,仍需一定的资金投入。截至2014年12月末,公司在建房地产项目预计总投资14.29亿元,仍需投资5.79亿元。 (3)公司有息债务规模进一步增加,存在一定的偿债压力。2014年末公司有息负债规模上升至33.79亿元,三年复合增长率为18.35%,存在一定的偿债压力。 (4)公司拟对外投资规模较大,在发展过程还存在管理风险、经营策略风险。2014年以来公司不断增加对外投资,投资对象业务涉及手机软件、医疗信息化等领域,截至2015年6月末,公司计划增资上海凡卓通讯科技有限公司1.8亿元,同时完成对湖南长信畅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收购尚需投入现金约2.08亿元。 (5)公司部分新投资企业盈利情况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湖南长信畅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和2014年均处于亏损状态,后续盈利情况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 (三)跟踪评级的有关安排 根据监管部门规定及评级机构跟踪评级制度,评级机构在初次评级结束后,将在受评债券存续期间对发行人开展定期以及不定期跟踪评级,评级机构将持续关注发行人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变化以及偿债保障情况等因素,以对发行人的信用风险进行持续跟踪。在跟踪评级过程中,评级机构将维持评级标准的一致性。 定期跟踪评级每年进行一次。届时,发行人须向评级机构提供最新的财务报告及相关资料,评级机构将依据受评对象信用状况的变化决定是否调整信用评级。评级机构将在发行人年度报告披露后2个月内披露定期跟踪评级结果。如果未能及时公布定期跟踪评级结果,评级机构将披露其原因,并说明跟踪评级结果的公布时间。 自本次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当发生可能影响本次评级报告结论的重大事项时,发行人应及时告知评级机构并提供评级所需相关资料。评级机构亦将持续关注与受评对象有关的信息,在认为必要时及时启动不定期跟踪评级。评级机构将对相关事项进行分析,并决定是否调整发行人信用评级。 如发行人不配合完成跟踪评级尽职调查工作或不提供跟踪评级资料,评级机构有权根据受评对象公开信息进行分析并调整信用评级,必要时,可公布信用评级暂时失效或终止评级。 评级机构将及时在公司网站(www.pyrating.cn)、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同时公布跟踪评级报告,且在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时间不晚于在其他交易场所、媒体或者其他场合公开披露的时间。 三、发行人的资信情况 (一)获得主要贷款银行的授信情况 截至2015年8月13日,发行人在各家银行授信总额度为11.66亿元,其中已使用授信额度9.30亿元,尚余授信额度2.36亿元。 ■ (三)最近三年及一期的业务违约情况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与其主要客户发生重要业务往来时,未曾发生严重违约行为。 (四)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的债券、债务融资工具及偿还情况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发行的债券、债务融资工具及偿还情况如下所示: ■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未发生债务融资工具本息兑付违约的情形。 本次债券到期日期间,发行人债券或债务融资工具兑付较为集中,发行人已经建立了相应的偿债保障措施,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总体保持平稳,为偿还债务融资工具提供有力支持。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248,373.45万元、191,963.55万元、174,309.14万元和138,909.15万元,净利润分别为23,356.57万元、9,327.04万元、5,131.88万元和7,161.86万元,公司2012年业务出现爆发式增长,2013年受外部环境影响主营业务收入和利润水平出现大幅回落,但总体来看,公司主营业务收入能够为债务融资工具还本付息提供有力支持。 公司还将通过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拓宽筹资渠道,加强对可变现资产管理,保障债务融资工具本息偿还。一是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建立多元化融资渠道。在保持现有银行授信的基础上,积极寻求增加新的银行授信额度,同时与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等尝试探索新的融资渠道。二是加强对存货、应收帐款等可变现资产的管理,保持资产的流动性。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存货余额分别为23.88亿元、25.49亿元、25.69亿元和27.57亿元,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4.81亿元、3.48亿元、4.55亿元和6.88亿元,公司将加大对日常经营现金流的监控力度,加强对存货、应收帐款等的管理,提高资产流动性,增强主营业务现金流对偿付债务的支持。 发行人未来一至两年无利润分配计划,必要时公司将通过调整利润分配计划等来保障债务工具的偿付。 以上债务融资工具不会对本次债券的偿付构成实质性障碍。 (五)本次发行后的累计债券余额 公司本次申请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公司债券,发行后的公司债券累计余额为10亿元,未违反《证券法》关于债券发行额度的规定。 (六)主要财务指标 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报表口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所示: ■ 注: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下转B6版)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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