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多媒体数字报

2016年1月20日 按日期查找: < 上一期 下一期 >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江苏新民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1-2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127 证券简称:新民科技 公告编号:2016-003

  江苏新民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新民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6年1月18日收到公司副董事长柳维特先生、董事姚晓敏先生、董事孙小华先生的辞职报告:

  由于个人原因,柳维特先生申请辞去公司副董事长、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相应职务;由于个人原因,姚晓敏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相应职务;由于个人原因,孙小华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的职务。

  根据 《江苏新民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 的规定,三位董事辞职后公司董事会人数为6人,该辞呈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出新任董事后方能生效;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提出辞职的董事仍应按照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继续履行相应职责。

  以上人员自辞职生效后均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柳维特先生、姚晓敏先生以及孙小华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为公司的经营发展、规范运作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公司已于2016年1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2016年1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2016-005号公告),并决定于2016年2月4日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新的董事。

  特此公告

  江苏新民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127 证券简称:新民科技 公告编号:2016-004

  江苏新民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新民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16年1月18日收到公司监事会主席姚明华先生、监事卢蕊芬女士的辞职报告:

  由于个人原因,姚明华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监事及监事会主席的职务;由于个人原因,卢蕊芬女士申请辞去公司监事的职务。

  鉴于上述人员辞职导致本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人员辞职申请在公司改选出的监事就任时方可生效;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提出辞职的监事仍应按照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继续履行相应职责。

  以上人员自辞职生效后均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公司及公司监事会对姚明华先生、卢蕊芬女士在公司任职期间为公司的经营发展、规范运作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公司已于2016年1月19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2016年1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2016-006号公告),并决定于2016年2月4日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新的监事。

  特此公告

  江苏新民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127 证券简称:新民科技 公告编号:2016-005

  江苏新民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新民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1月15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会议于2016年1月19日(星期二)下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到会董事9人,公司监事、部分高管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符合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杨斌先生主持,会议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

  鉴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标的资产已顺利完成交割,南极电商(上海)有限公司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根据公司主营业务战略布局调整,为更好体现公司核心产业发展规划,同意变更公司名称:

  公司注册名称由“江苏新民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由“Jiangsu Xinmin Textile Science & Technology Co.,Ltd.”变更为“NanJi E-Commerce Co., LTD”。

  公司已完成“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名称预核准,公司注册名称及英文名称的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部门的核准为准。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鉴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标的资产已顺利完成交割,南极电商(上海)有限公司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同意公司将经营范围由“纺织品及服装、服饰、绣品的生产、销售;与公司业务相关的原辅材料、纺织助剂、纺机及纺机配件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修改为“从事互联网零售、对外贸易;对外投资、投资管理及咨询、企业管理信息咨询;电子商务技术支持及信息咨询、商务咨询、市场营销策划;会务服务,品牌设计,品牌管理,公关活动策划,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企业形象策划,展览展示服务,摄影服务,文化教育信息咨询;农产品加工与销售;网络技术、信息技术及纺织技术的开发、转让、咨询及服务;质量管理咨询及技术服务;针纺织品、服装服饰、皮革制品、箱包、鞋帽、床上用品、工艺礼品、洗涤用品、宠物用品、化妆品、护肤用品、摄影器材、玩具、音响设备及器材、劳防用品、金属制品、家具、家用电器、厨房用品、通讯设备、电子产品、水处理净化设备、五金交电、文教用品、办公用品、服装面料、服装辅料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经营范围的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部门的核准为准。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按照中国证监会核准的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公司向南极电商(上海)有限公司全体股东合计发行股份291,158,259股,同时非公开发行31,512,605股募集配套资金,公司注册资本由446,458,902元增加至人民币769,129,766元。公司本次注册资本变更尚需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标的资产已顺利完成交割,公司的名称、经营范围和注册资本将相应予以变更或调整,部分条款也相应进行了调整,同意公司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完善。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修订草案)》请见本公司于2016年1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章程(修订草案)》。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具体办理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具体办理工商变更的有关手续。

  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董事柳维特先生、姚晓敏先生、孙小华先生于2016年1月18日向董事会提交了书面辞职报告,根据《江苏新民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要求,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提名增补张玉祥先生、沈晨熹先生、许蓓蓓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董事改选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选举将采用累积投票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6年2月4日(星期四)下午2时,在公司总部办公楼一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监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

  特此公告。

  江苏新民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九日

  附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名单和简历

  张玉祥先生,男,1964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于1998年创建南极人品牌,并于2010年12月成立南极人(上海)纺织品科技有限公司后,担任公司(现已更名为“南极电商(上海)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张玉祥先生曾任上海内衣协会理事会理事、上海服装行业协会第五届理事会副会长。2001年4月至2015年8月任上海强祥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5年8月至今任上海强祥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监事。张玉祥先生直接持有新民科技26.78%的股权、为新民科技股东朱雪莲女士的配偶,为新民科技实际控制人;享有新民科技股东上海丰南投资中心(有限合伙)75.475%的出资份额,系董事候选人沈晨熹先生的母亲的姐姐的配偶、与公司其他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股东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沈晨熹先生,1987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复旦大学工商管理专业本科毕业,管理学学士。2008年5月至2009年4月,香港新世界百货旗下上海巴黎春天百货卖场部主管;2010年12月至今,历任南极人(上海)纺织品科技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南极电商(上海)有限公司”)电子商务部经理、经销商管理部经理、母婴中心总监、副总经理、董事等职;2014年8月至今兼任合肥南极人电子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5年12月至今兼任上海南薇城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5年9月至今兼任诸暨华东一站通女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5年8月至今兼任诸暨一站通网络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2015年9月至今兼任桐乡一站通网络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5年8月至今兼任上海小袋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监事;2012年5月至今担任上海丰南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普通合伙人。沈晨熹先生持有公司股东上海丰南投资中心(有限合伙)2.25%的出资份额;系董事候选人张玉祥先生的妻子朱雪莲女士的姐姐的儿子,与公司其他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之股东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许蓓蓓女士,1975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曾任黄河大观市场部主管、河南商报周刊旅游版采编、郑州汇豪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市场部经理、上海可宾企业发展有限公司生产总监及市场总监、上海东镇服饰有限公司销售总监。2010年12月至今,历任南极人(上海)纺织品科技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南极电商(上海)有限公司”)北极人项目部经理、经销商管理部经理、供应商加盟部经理、裤袜事业部总监、副总经理、董事等职。持有公司股东上海丰南投资中心(有限合伙)0.9%的出资份额,与公司其他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证券代码:002127 证券简称:新民科技 公告编号:2016-006

  江苏新民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新民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1月15日以传真、短信等书面形式通知了全体监事,会议于2016年1月19日(星期二)下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姚明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监事姚明华先生、卢蕊芬女士于2016年1月18日向监事会提交了书面辞职报告,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增补崔亦凤女士、胡向怀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选举将采用累积投票制。

  监事改选后,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江苏新民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九日

  附件: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名单和简历

  崔亦凤女士,1983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6年4月至2013年1月担任中国太平洋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企划部经理,2013年1月至2014年10月担任苏州祖玛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总经理,2014年11月至今,历任南极电商(上海)有限公司一站美事业部经理、一站通事业部副总经理、总经办副主任,2015年6月至今兼任上海一站美视觉设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5年7月至今兼任苏州一站影摄影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胡向怀先生,1974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上海方佳建筑装饰工程限公司工程部经理、上海太亿企业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经理,自2010年12月至今,历任担任南极人(上海)纺织品科技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南极电商(上海)有限公司”)行政经理、工程部经理、直营专卖店运营主管、行政环境部总监、监事等职。持有公司股东上海丰南投资中心(有限合伙)2.7%的出资份额,与公司其他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证券代码:002127 证券简称:新民科技 公告编号:2016-007

  江苏新民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新民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定召开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提议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6年2月4日(星期二)下午2时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年2月3日~2月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2月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2月3日下午15:00至2016年2月4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1月28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4、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七)会议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五龙路22号公司总部办公大楼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

  2、《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3、《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4、《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5、《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具体办理相关事宜的议案》;

  6、《关于增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6.1 增补张玉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6.2 增补沈晨熹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6.3 增补许蓓蓓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7、《关于增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7.1 增补崔亦凤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7.2 增补胡向怀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上述第6、7项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述第6、7项关于董事、监事选举事项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请查阅2016年1月2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披露的相关内容。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6年2月2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7:00

  (三)登记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五龙路22号--公司总部办公大楼--证券部

  (四)登记手续:

  1、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

  2、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将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方式请注明“证券部”收(须在登记时间2月2日前送达公司证券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其他注意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⑴ 公司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五龙路22号

  ⑵ 邮政编码:215228

  ⑶ 电 话:0512-63527615、63574760

  ⑷ 传 真:0512-63555511

  ⑸ 联 系 人:张燕妮、吴晓燕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江苏新民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九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27。

  2、投票简称:“新民投票”。

  3、投票时间2016年2月4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积投票议案则填写选举票数。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在投票当日,“新民投票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股东大会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的(总议案不包含累积投票议案),对应的议案号为100,申报价格为100.00元。股东大会上对同一事项有不同议案的(即互斥议案,例如不同股东提出的有差异的年度分红方案),不得设置总议案,并对议案互斥情形予以特别提示。

  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2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2.00元代表对议案2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2.01元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①,2.02元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②,依此类推。如议案3为选举董事,则3.01元代表第一位候选人,3.02元代表第二位候选人,依此类推。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不视为有效投票。

  表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表3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2月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2月4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16年2月4日召开的江苏新民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说明:请投票选择时打√符号,该议案都不选择的,视为弃权。如同一议案在赞成和反对都打√,视为废票)

  ■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

  委托日期:

  有限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方式自制均有效。

  2、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江苏新民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江苏新民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关于增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董事会增补董事候选人的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2、董事候选人诚实信用,勤勉务实,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能够胜任所聘任董事职务的要求;

  3、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虞卫民 万解秋 徐丽芳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九日

发表评论:

财苑热评:

   第A001版:头 版(今日332版)
   第A002版:要 闻
   第A003版:专 栏
   第A004版:信 托
   第A005版:机 构
   第A006版:公 司
   第A007版:公 司
   第A008版:市 场
   第A009版:基 金
   第A010版:聚焦钢铁行业供给侧改革
   第A011版:数 据
   第A012版:信息披露
   第A013版:信息披露
   第A014版:信息披露
   第A015版:信息披露
   第A016版:信息披露
   第A017版:信息披露
   第A018版:信息披露
   第A019版:信息披露
   第A020版:信息披露
   第B001版:B叠头版:信息披露
   第B002版:信息披露
   第B003版:信息披露
   第B004版:信息披露
   第B005版:信息披露
   第B006版:信息披露
   第B007版:信息披露
   第B008版:信息披露
   第B009版:信息披露
   第B010版:信息披露
   第B011版:信息披露
   第B012版:信息披露
   第B013版:信息披露
   第B014版:信息披露
   第B015版:信息披露
   第B016版:信息披露
   第B017版:信息披露
   第B018版:信息披露
   第B019版:信息披露
   第B020版:信息披露
   第B021版:信息披露
   第B022版:信息披露
   第B023版:信息披露
   第B024版:信息披露
   第B025版:信息披露
   第B026版:信息披露
   第B027版:信息披露
   第B028版:信息披露
   第B029版:信息披露
   第B030版:信息披露
   第B031版:信息披露
   第B032版:信息披露
   第B033版:信息披露
   第B034版:信息披露
   第B035版:信息披露
   第B036版:信息披露
   第B037版:信息披露
   第B038版:信息披露
   第B039版:信息披露
   第B040版:信息披露
   第B041版:信息披露
   第B042版:信息披露
   第B043版:信息披露
   第B044版:信息披露
   第B045版:信息披露
   第B046版:信息披露
   第B047版:信息披露
   第B048版:信息披露
   第B049版:信息披露
   第B050版:信息披露
   第B051版:信息披露
   第B052版:信息披露
   第B053版:信息披露
   第B054版:信息披露
   第B055版:信息披露
   第B056版:信息披露
   第B057版:信息披露
   第B058版:信息披露
   第B059版:信息披露
   第B060版:信息披露
   第B061版:信息披露
   第B062版:信息披露
   第B063版:信息披露
   第B064版:信息披露
   第B065版:信息披露
   第B066版:信息披露
   第B067版:信息披露
   第B068版:信息披露
   第B069版:信息披露
   第B070版:信息披露
   第B071版:信息披露
   第B072版:信息披露
   第B073版:信息披露
   第B074版:信息披露
   第B075版:信息披露
   第B076版:信息披露
   第B077版:信息披露
   第B078版:信息披露
   第B079版:信息披露
   第B080版:信息披露
   第B081版:信息披露
   第B082版:信息披露
   第B083版:信息披露
   第B084版:信息披露
   第B085版:信息披露
   第B086版:信息披露
   第B087版:信息披露
   第B088版:信息披露
   第B089版:信息披露
   第B090版:信息披露
   第B091版:信息披露
   第B092版:信息披露
   第B093版:信息披露
   第B094版:信息披露
   第B095版:信息披露
   第B096版:信息披露
   第B097版:信息披露
   第B098版:信息披露
   第B099版:信息披露
   第B100版:信息披露
   第B101版:信息披露
   第B102版:信息披露
   第B103版:信息披露
   第B104版:信息披露
   第B105版:信息披露
   第B106版:信息披露
   第B107版:信息披露
   第B108版:信息披露
   第B109版:信息披露
   第B110版:信息披露
   第B111版:信息披露
   第B112版:信息披露
   第B113版:信息披露
   第B114版:信息披露
   第B115版:信息披露
   第B116版:信息披露
   第B117版:信息披露
   第B118版:信息披露
   第B119版:信息披露
   第B120版:信息披露
   第B121版:信息披露
   第B122版:信息披露
   第B123版:信息披露
   第B124版:信息披露
   第B125版:信息披露
   第B126版:信息披露
   第B127版:信息披露
   第B128版:信息披露
   第B129版:信息披露
   第B130版:信息披露
   第B131版:信息披露
   第B132版:信息披露
   第B133版:信息披露
   第B134版:信息披露
   第B135版:信息披露
   第B136版:信息披露
   第B137版:信息披露
   第B138版:信息披露
   第B139版:信息披露
   第B140版:信息披露
   第B141版:信息披露
   第B142版:信息披露
   第B143版:信息披露
   第B144版:信息披露
   第B145版:信息披露
   第B146版:信息披露
   第B147版:信息披露
   第B148版:信息披露
   第B149版:信息披露
   第B150版:信息披露
   第B151版:信息披露
   第B152版:信息披露
   第B153版:信息披露
   第B154版:信息披露
   第B155版:信息披露
   第B156版:信息披露
   第B157版:信息披露
   第B158版:信息披露
   第B159版:信息披露
   第B160版:信息披露
   第B161版:信息披露
   第B162版:信息披露
   第B163版:信息披露
   第B164版:信息披露
   第B165版:信息披露
   第B166版:信息披露
   第B167版:信息披露
   第B168版:信息披露
   第B169版:信息披露
   第B170版:信息披露
   第B171版:信息披露
   第B172版:信息披露
   第B173版:信息披露
   第B174版:信息披露
   第B175版:信息披露
   第B176版:信息披露
   第B177版:信息披露
   第B178版:信息披露
   第B179版:信息披露
   第B180版:信息披露
   第B181版:信息披露
   第B182版:信息披露
   第B183版:信息披露
   第B184版:信息披露
   第B185版:信息披露
   第B186版:信息披露
   第B187版:信息披露
   第B188版:信息披露
   第B189版:信息披露
   第B190版:信息披露
   第B191版:信息披露
   第B192版:信息披露
   第B193版:信息披露
   第B194版:信息披露
   第B195版:信息披露
   第B196版:信息披露
   第B197版:信息披露
   第B198版:信息披露
   第B199版:信息披露
   第B200版:信息披露
   第B201版:信息披露
   第B202版:信息披露
   第B203版:信息披露
   第B204版:信息披露
   第B205版:信息披露
   第B206版:信息披露
   第B207版:信息披露
   第B208版:信息披露
   第B209版:信息披露
   第B210版:信息披露
   第B211版:信息披露
   第B212版:信息披露
   第B213版:信息披露
   第B214版:信息披露
   第B215版:信息披露
   第B216版:信息披露
   第B217版:信息披露
   第B218版:信息披露
   第B219版:信息披露
   第B220版:信息披露
   第B221版:信息披露
   第B222版:信息披露
   第B223版:信息披露
   第B224版:信息披露
   第B225版:信息披露
   第B226版:信息披露
   第B227版:信息披露
   第B228版:信息披露
   第B229版:信息披露
   第B230版:信息披露
   第B231版:信息披露
   第B232版:信息披露
   第B233版:信息披露
   第B234版:信息披露
   第B235版:信息披露
   第B236版:信息披露
   第B237版:信息披露
   第B238版:信息披露
   第B239版:信息披露
   第B240版:信息披露
   第B241版:信息披露
   第B242版:信息披露
   第B243版:信息披露
   第B244版:信息披露
   第B245版:信息披露
   第B246版:信息披露
   第B247版:信息披露
   第B248版:信息披露
   第B249版:信息披露
   第B250版:信息披露
   第B251版:信息披露
   第B252版:信息披露
   第B253版:信息披露
   第B254版:信息披露
   第B255版:信息披露
   第B256版:信息披露
   第B257版:信息披露
   第B258版:信息披露
   第B259版:信息披露
   第B260版:信息披露
   第B261版:信息披露
   第B262版:信息披露
   第B263版:信息披露
   第B264版:信息披露
   第B265版:信息披露
   第B266版:信息披露
   第B267版:信息披露
   第B268版:信息披露
   第B269版:信息披露
   第B270版:信息披露
   第B271版:信息披露
   第B272版:信息披露
   第B273版:信息披露
   第B274版:信息披露
   第B275版:信息披露
   第B276版:信息披露
   第B277版:信息披露
   第B278版:信息披露
   第B279版:信息披露
   第B280版:信息披露
江苏新民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股权收购框架协议》公告
三湘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转让公司股东JHL INFINITE LLC部分股份收益权的公告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的公告

2016-01-20

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