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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湘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1-2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简称:三湘股份 股票代码:000863 公告编号:2016-007 三湘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6年1月18日以电话、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给公司全体董事。 2、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1月19日; 会议召开方式: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 3、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 4、本次董事会会议由黄辉先生主持。 5、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2015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第十三次董事会通过《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预案》,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现作如下修改: 原文: 1、本次公司债券发行规模及发行方式 在中国境内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本金总额不超过10亿元(含10亿元),可一期或分期发行。 修改如下: 1、本次公司债券发行规模及发行方式 在中国境内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本金总额不超过10亿元(含10亿元),一次发行。 以上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1月2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预案的公告(修改稿)》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董事会决议; 2、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董事会决议; 3、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预案的公告; 4、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预案(修改稿)的公告。 三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20日
股票简称:三湘股份 股票代码:000863 公告编号:2016-008 三湘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预案(修改稿)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三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负债结构,降低资金成本,满足公司偿还金融机构贷款、补充流动资金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的公司债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公司的实际情况与上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逐项对照,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不存在不得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情况。 二、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公司债券发行规模及发行方式 在中国境内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本金总额不超过10亿元(含10亿元),一次发行。具体发行数量和金额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具体要素最终以证监会关于发行人发行本期债券的核准批复文件为准。 (二)本次公司债券期限、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 本次债券期限不超过5年期(含5年),本次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本次债券采取网下发行方式,票面年利率将根据发行时网下询价结果,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 (三)担保情况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是否采用担保及具体的担保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四)募集资金运用 偿还金融机构贷款、补充流动资金。 (五)偿债保障措施 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公司债券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情况时,将至少采取如下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1)不向股东分派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与公司债券相关的公司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六)上市安排 公司在本次发行结束后,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次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 (七)决议有效期 本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公司债券完成备案届满24个月之日止。 (八)对董事会的其他授权事项 为高效完成本次发行公司债券事宜,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从维护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处理有关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一切事宜,授权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确定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数量、债券期限、发行时机、是否提供担保及担保方案、是否分期发行、各期发行金额及期限的安排、具体募集资金投向等; (2)承销商和中介机构的选聘; (3)信息披露及相关文件的签署事项; (4)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以上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本发行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后方可实施。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公司债券的发行进展情况。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董事会决议。 三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20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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