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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1-2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82版) 12、审议《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贵州省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提供银行保函的议案》 13、审议《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怡海能达有限公司提供银行保函的议案》 14、审议《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宇商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向万家共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转让及回购小贷资产收益权,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5、审议《关于公司将全资子公司联怡(香港)有限公司所持俊知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作为质押担保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深圳分行申请贷款的议案》 16、审议《关于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O2O金融合作及担保事宜的议案》 17、审议《关于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O2O金融合作及担保事宜的议案》 18、审议《关于公司与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O2O金融合作及担保事宜的议案》 19、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安徽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合肥金燕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合肥光烁商贸有限公司的议案》 20、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出资设立兰州怡亚通金龙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的议案》 21、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出资设立珠海市怡亚通顺潮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的议案》 22、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河南省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出资设立郑州日日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的议案》 23、审议《关于控股子公司武汉融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出资设立武汉观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的议案》 24、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湖北省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出资设立武汉怡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的议案》 25、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长沙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出资设立株洲金巢供应链有限公司的议案》 26、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江苏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出资设立苏州怡华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的议案》 27、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江苏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出资设立江苏闽华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的议案》 28、审议《关于控股子公司江苏怡亚通新鹏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出资设立扬州市邗江鹏程百货有限公司的议案》 29、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山东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出资设立山东怡川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的议案》 30、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山东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出资设立山东怡坤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的议案》 31、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出资设立汕头市怡亚通正扬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的议案》 32、审议《关于控股子公司广州市怡亚通天鹏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出资设立广州市震远同贸易有限公司的议案》 33、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四川省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出资设立绵阳怡联世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的议案》 34、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四川省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出资设立广元市怡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的议案》 35、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新疆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出资设立新疆诚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的议案》 36、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贵州省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出资设立贵州省怡明君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的议案》 37、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贵州省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出资设立贵州省怡莼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的议案》 38、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浙江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出资设立浙江德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的议案》 39、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和乐生活超市有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温州瑞家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温州和乐百一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对上述第14、16、17、18项议案进行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或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6年1月28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凡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有表决权的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均可以书面授权方式(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委托一名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委托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4、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5、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其他人员。 四、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路3号怡亚通供应链基地1号楼三楼 2、登记时间:2016年2月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7:30; 3、登记办法: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须在2016年2月1日17:30前送达本公司。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路3号怡亚通供应链整合物流中心1号楼三楼证券部,邮编:518114。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1、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2016年2月4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买入股票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2183;投票简称:怡亚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A、输入买入指令,买入 B、输入证券代码,362183 在“买入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申报价格,1.00 元代表议案一,2.00元代表议案二,以此类推;同时,为便于股东在交易系统中对股东大会所有议案统一投票,公司增加一个“总议案”,相应的申报价格为100.00 元;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股东大会需审议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对应的申报价格如下表: ■ ■ C、在“委托股数”项下,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 D、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E、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视为未参与投票。 2、投票举例 ①股权登记日持有“怡亚投票”股票的投资者,对公司全部议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 ②如某股东对议案二投弃权票,对议案一投反对票,对其他议案投赞成票,申报顺序如下: ■ ③如某股东对议案三投赞成票,申报顺序如下: ■ 3、计票规则 在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时,如果股东先对议案一至议案三十九中的一项或多项投票表决,然后对总议案投票表决,以股东对议案一至议案三十九中已投票表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未投票表决的议案,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然后对议案一至议案三十九中的一项或多项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 4、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A、申请服务密码 股东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点击“申请密码”,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激活校验码”。 激活服务密码 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 服务密码可以在申报五分钟后成功激活。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参加其他公司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拥有多个深圳证券账户的投资者申请服务密码,应当按不同账户分别申请服务密码。 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申报五分钟后正式注销,注销后投资者方可重新申领。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 B、申请数字证书 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1)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取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2)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2月3日15:00至2016年2月4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梁欣、常晓艳 联系电话:0755-88393181 传真:0755-88393322-3172 邮箱:002183@eascs.com 通讯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路3号怡亚通供应链整合物流中心1号楼三楼 邮编:518114 2、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九日 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量: 股 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1、股东请在选项中打√; 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3、授权委托书用剪报或复印件均有效。
股票简称:怡亚通 股票代码:002183 公告编号:2016-025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1月15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1月19日以书面传签的形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监事共 3 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共 3 人,本次会议采用书面传签的方式进行,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出席会议的监事讨论后,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宇商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向万家共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转让及回购小贷资产收益权,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宇商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商小贷”)拟与万家共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家共赢”)签署《小贷资产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协议》(以下简称“《转让及回购协议》”)。万家共赢拟发起设立《万家共赢宇商3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资管计划”)并以资管计划实际募集资金受让经宇商小贷确认、万家共赢认可的债权收益权及其附属担保权益(以下简称“基础资产”)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并以基础资产的全部或部分回收款循环投资于宇商小贷的小额贷款资产收益权。宇商小贷拟以自有资金认购资管计划的劣后级份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并根据《转让及回购协议》在约定的时间约定价格回购小贷资产收益权或者差额补足。公司拟与万家共赢签署《保证合同》,拟为宇商小贷在《转让及回购协议》项下的回购或差额补足义务提供及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义务,上述《保证合同》项下的担保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担保期限为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所有被担保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一年,具体以《保证合同》约定为准。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O2O金融合作及担保事宜的议案》 为拓展公司业务,更好地服务客户,向合作银行推荐更多客户,助力“金融为实体经济服务”,同时为流通领域的行业小微客户提供更方便、快捷、专业的金融服务,帮助小微企业解决融资难的问题,达到:用可控的成本服务了原来不能服务的客户,获得共赢收益,以及用可控的成本控制原来难以控制的风险,获得风险保障的目的,推进公司O2O供应链商业生态圈共享、共赢发展,公司拟申请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以下简称“建行”)合作O2O金融业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期限为一年。合作业务的范围为双方共同认可的个人(弱经济周期民生行业终端客户)助业贷款产品。建行通过公司的推荐向自然人客户(即公司客户群)发放贷款。公司负责根据建行指定标准,协助建行进行客户的筛选、推荐、资料收集、贷前评估及贷后管理等工作,由公司就上述业务为借款人提供担保,拟申请最高担保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并由借款人向公司提供全额反担保,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O2O金融合作及担保事宜的议案》 为拓展公司业务,更好地服务客户,为客户提供多个融资渠道,向合作银行推荐流通领域终端小微客户,助力“金融为实体经济服务”,帮助小微企业解决融资难的问题,达到:用可控的成本服务了原来不能服务的客户,获得共赢收益,以及用可控的成本控制原来难以控制的风险,获得风险保障的目的,推进公司O2O供应链商业生态圈的发展。公司拟申请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以下简称“中行”)合作O2O金融业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期限为一年。合作的业务范围为双方共同认可的个人(弱经济周期民生行业终端客户)经营贷款产品。中行通过公司的推荐直接向自然人终端客户(即公司客户群)发放融资。公司根据中行指定标准,协助中行进行终端客户的筛选、推荐、资料收集、贷前评估及贷后管理等工作。由公司就上述业务为借款人提供担保,拟申请最高担保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并由借款人向公司提供全额反担保,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O2O金融合作及担保事宜的议案》 为拓展公司业务,更好地服务客户,公司与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众银行”)合作开发线上网络贷款产品,向合作银行推荐更多客户,助力“金融为实体经济服务”,同时为流通领域的行业小微客户提供更方便、快捷、专业的金融服务及良好的客户体验,帮助小微企业解决融资难的问题,达到:用可控的成本服务了原来不能服务的客户,获得共赢收益,以及用可控的成本控制原来难以控制的风险,获得风险保障的目的,推进公司O2O供应链商业生态圈共享、共赢发展,拟申请与微众银行合作O2O金融业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期限为一年。合作业务的范围为双方共同认可的个人(弱经济周期民生行业终端客户)产品。微众银行通过公司的推荐向自然人客户(即公司客户群)发放贷款。公司负责根据微众银行指定标准,协助建行进行客户的筛选、推荐、资料收集、贷前评估及贷后管理等工作,由公司就上述业务为借款人提供担保,拟申请最高担保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并由借款人向公司提供全额反担保,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O一六年一月十九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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