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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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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1-2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16-004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1月13日以传真或专人送出的方式发出,于2016年1月18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名。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在议案表决票上表决签字,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429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15年12月22日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05,932,200股,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由74,860万股增加至85,453.22万股,本次变更后,公司注册资本相应增加至85,453.22万元。

  根据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结果,增加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因此本议案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的修改内容如下:

  ■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关于申请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05)详见刊登在2016年1月20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6年2月4日召开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详细内容见公司2016年1月2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6-006)。

  特此公告。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月20日

  

  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16-005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拓宽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融资渠道、优化财务结构、降低资金成本,满足公司快速发展对资金的需求,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短期融资券业务指引》等有关规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向银行间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并择机发行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超短期融资券,现将主要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方案

  1、发行规模

  本次拟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规模为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具体发行规模将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资金需求确定)。

  2、发行期限

  可分期发行,单笔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期限不超过270天。

  3、发行利率

  发行利率根据择期发行时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市场状况,结合信用评级等级与承销商协商情况,以市场化方式确定。

  4、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对象为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

  5、资金用途

  所筹集资金主要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偿还金融机构借款及其他交易商协会认可的用途。

  6、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事宜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二、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授权事项

  为了有效地完成本次发行工作,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全权负责办理与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制定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申请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间(期限)、发行额度、发行利率、发行方式、承销方式等与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相关的一切事宜。

  2、聘请主承销商及其他有关中介机构,办理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申报事宜;

  3、签署与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有关的合同、协议和相关的法律文件;

  4、制作并签署所有必要的申报注册文件、发行文件等材料;

  5、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办理与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7、上述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在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三、本次发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申请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尚需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批准,并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发行注册后在注册有效期内实施。公司将及时披露与本次申请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相关情况。

  公司申请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事宜能否获得批准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月20日

  

  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16-006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2月4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2月3日-2016年2月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2月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2月3日下午15:00至2016年2月4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3、股权登记日:2016年1月28日

  4、会议召开地点: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衙前镇衙前路593号)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6、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一:《关于申请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1月2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申请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05)。

  股东大会审议的上述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的结果将于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同时公开披露。

  三、股东大会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1月28日。截至2016年1月28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须在2016年2月3日下午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公司。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衙前镇衙前路593号

  邮编:311209

  3、登记时间:2016年2月1日至2016年2月3日,上午9 :00—11: 00,下午14 :00—17: 00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采用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2月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该证券相关信息如下:

  ■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证券代码362135;

  (3)输入对应申报价格:在“买入价格”项下输入对应申报价格,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对应的申报价格为:

  ■

  注: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的申报股数:

  ■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4、计票原则:在计票时,同一表决只能选择现场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2月3日下午15:00至2016年2月4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五分钟后可使用。

  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3)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或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4)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①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②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密码登录”,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③进行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④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三)网络投票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事项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网络投票,以第一次为准;

  (4) 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5)不符合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劵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六、本次会议的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电话:0571—82783358 传真:0571—82783358

  (3)会议联系人: 蒋建华 张燕

  七、备查文件

  1、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月20日

  附件: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2月4日召开的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

  附注:

  1、如欲对议案投同意票,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反对票,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弃权票,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日期: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16-007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429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15年12月22日向浙江东南网架集团有限公司、上海金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璞煜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木正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昂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05,932,2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4.72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50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8,110,932.20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91,889,067.8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5]533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中国银行杭州市萧山支行(以下简称“乙方”)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协议约定主要内容如下:

  一、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354570082655。本次甲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的净额后存放在该专户内。该专户仅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如甲方计划以通知存款或存单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甲方承诺上述通知存款或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本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并通知丙方。甲方存单不得质押。

  二、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三、丙方作为甲方的主承销商及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丙方承诺按照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事项履行督导职责。

  丙方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年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当同时检查专户存储情况。

  乙方在协议项下的监管工作仅为配合丙方指定人员对募集资金专户进行调查与查询,并按照协议约定及时、准确、完整地提供其所需的有关募集资金专户的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对账单及支付凭证复印件)。

  四、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荐代表人徐巍、吴小萍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五、乙方按月(每月10日前)向甲方出具专户对账单,并通过邮政特快专递方式抄送给丙方。乙方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六、甲方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或达到该专户存放金额20%的,甲方及乙方应当在当日17:30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向丙方提供专户的支付凭证复印件及对账单。

  七、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二条的要求向甲方、乙方书面通知更换后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八、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可以主动或在丙方的要求下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九、丙方发现甲方、乙方未按约定履行本协议的,应当在知悉有关事实后及时向甲方所在地证监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

  十、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丙方义务至持续督导期结束之日解除。

  十一、本协议一式八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其余留甲方备用。

  特此公告。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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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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