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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增加中金公司为旗下基金销售渠道 |
根据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签署的销售补充协议,自2016年1月22日起,将新增中金公司办理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销售业务并参与其申购费率优惠活动(仅限前端收费模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及业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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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6年1月22日起,投资者可以通过中金公司办理开放式基金的开户、认购、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中金公司的有关规定。
自2016年1月22日起,投资者通过中金公司申购开放式基金(仅限前端收费模式),申购费率享有4折优惠。若折扣后申购费率低于0.6%,则按0.6%执行;若折扣前的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或者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申购费率或固定费用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二、 重要提示
1. 上述基金原费率请详见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 基金转换是指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旗下某只开放式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另一只开放式基金份额的交易行为。上述基金列表中的基金,若同时采用前端收费和后端收费,则只开通前端收费模式下的转换业务。
三、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 中金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910-1166
网站:www.cicc.com.cn
2. 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628-5888
网站:www.df5888.com或www.orient-fund.com
四、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业绩不构成对其他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遵循基金投资“买者自负”的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特此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一六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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