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多媒体数字报

2016年1月20日 按日期查找: < 上一期 下一期 >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1-2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代码:600704 股票简称:物产中大 编号:2016-003

  物产中大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公司董事会分别收到董事王竞天、董可超、张力、朱清波和汪一兵的书面辞职报告,王竞天先生因公司吸收合并浙江省物产集团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已经顺利完成和本人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副董事长职务,同时辞去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投资者关系管理委员会职务;董可超先生因公司吸收合并浙江省物产集团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已经顺利完成和本人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同时辞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投资者关系管理委员会职务;张力先生因公司吸收合并浙江省物产集团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已经顺利完成和本人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同时辞去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投资者关系管理委员会职务;朱清波先生因公司吸收合并浙江省物产集团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已经顺利完成和本人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同时辞去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职务。汪一兵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同时辞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王竞天、董可超、张力、朱清波和汪一兵的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生效,由于王竞天、董可超、张力、朱清波和汪一兵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后,公司董事会董事人数将低于法定人数,王竞天、董可超、张力、朱清波和汪一兵在新任董事就任前仍将继续履行董事职责。

  公司董事会对王竞天先生、董可超先生、张力先生、朱清波先生和汪一兵女士在公司任职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20日

  

  股票代码:600704 股票简称:物产中大 编号:2016-004

  物产中大关于监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公司监事会分别收到监事张肃、舒文云和黄志明的书面辞职报告,张肃先生因公司吸收合并浙江省物产集团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已经顺利完成和本人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职务;舒文云先生因公司吸收合并浙江省物产集团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已经顺利完成和本人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监事、监事会副主席职务;黄志明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张肃、舒文云和黄志明的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监事会之日生效,由于张肃、舒文云和黄志明辞去公司监事职务后,公司监事会监事人数将低于法定人数,张肃、舒文云和黄志明在新任监事就任前仍将继续履行监事职责。

  公司监事会对张肃先生、舒文云先生、黄志明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1月20日

  

  股票代码:600704 股票简称:物产中大 编号:2016-005

  物产中大七届十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七届十九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6年1月15日以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1月19日在公司30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继达先生主持。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公司高管列席了此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选举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非独立董事王竞天、董可超、张力、朱清波和汪一兵,因工作调整及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职务。王竞天、董可超、张力、朱清波和汪一兵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后,公司董事会董事人数将低于法定人数。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推荐,董事会审议,提名王挺革、周冠女、宋宏炯、沈光明、姚慧亮和何向东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2、关于提名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独立董事黄董良、朱红军,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黄董良、朱红军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后,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推荐,董事会审议,提名贲圣林、谢伟鸣和沈建林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3、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的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当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物产中大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的公告”]

  4、关于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当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物产中大关于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5、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当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物产中大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6、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当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7、关于修订公司《治理纲要》的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当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治理纲要”]

  8、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当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9、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当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20日

  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挺革:1961年10月出生,1982年8月参加工作,经济学研究生,管理学硕士,高级经济师。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国际金融学会副会长,厦门大学管理学院兼职教授,浙江大学管理学院兼职教授,浙江大学经济学院兼职硕士生导师,浙江大学校友会理事,浙江省企业联合会、浙江省企业家协会常务副会长。

  曾任黄岩县店头乡副书记、乡长,黄岩市林业局局长、书记,黄岩市中国日用品商城建设指挥部副总指挥兼办公室主任,黄岩市委常委、路桥镇委书记,台州市路桥区委副书记、区长、区委书记,金华市副市长,金华市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市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浙江省金信信托停业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浙江省金信信托破产重整工作组组长,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等职。2013年6月起任浙江省物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周冠女:1960年1月出生,1981年8月参加工作,大学本科,高级经济师。曾任浙江省物资局计划处副处长,丽水市云和县县长助理(挂职),浙江省物资产业(集团)总公司业务部副总经理,浙江省物产集团公司进出口分公司副总经理,浙江物产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浙江省物产集团公司化工分公司总经理,浙江物产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浙江省物产集团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等职。2013年6月起任浙江省物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委员。

  宋宏炯:1964年10月出生,1982年8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曾任浙江省上虞市教委办公室副主任、主任、财务基建科长(副主任科员),上虞市委组织部办公室副主任,浙江省委组织部干部综合处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处长、干部二处副处长(主持工作)、处长、公务员管理处处长,浙江省物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党委委员等职。2014年1月起任浙江省物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

  沈光明:1964年12月出生,1984年8月参加工作,博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浙江省商贸联合会副会长。曾任浙江省外经贸厅政策法规处副处长,浙江省外资管理局综合事务处处长,海宁市副市长(挂职),浙江荣大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经理、总经理助理,浙江省粮油食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浙江省物产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等职。2015年7月起任浙江省物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党委委员。

  姚慧亮,1972年9月出生,1990年8月参加工作,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甬台温高速公路宁波二期管理委员会财务部经理、浙江宁波甬台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财务部经理、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副经理、财务中心副主任、财务管理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等职务,现任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总经理。

  何向东:1966年11月出生,1989年8月参加工作,大学本科。曾任中国建设银行杭州分行信贷处处长、中国建设银行杭州分行之江支行公司部总经理、行长,中国建设银行浙江省分行办公室主任、中国建设银行浙江省分行行长助理。2014年起任浙江天堂硅谷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总裁。

  附: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贲圣林,1966年1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博士,现任浙江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浙江大学管理学院院长助理,EMBA教育中心主任,浙江大学互联网与创新金融研究院院长。曾先后担任荷兰银行高级副总裁兼流动资金业务中国区总经理、汇丰银行董事总经理兼工商金融业务中国区总经理、摩根大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行长。2007年起担任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执行委员会委员,2012年起任美国普渡大学管理学院全球战略顾问委员会委员,2014年起兼任中国人民大学国际货币研究所执行所长。

  谢伟鸣,1955年7月出生,大学学历,翻译、高级经济师。曾任中国国际旅行社杭州分社翻译、科长、副经理,浙江省旅游局党委委员、政治处处长、副局长、省旅游总公司副经理,浙江世界贸易中心有限公司党组成员、副总裁、党委委员,2004年4月任浙江荣大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党委委员,2008年1月至2015年10月任省国贸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

  沈建林,1968年11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现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董事、高级合伙人、浙江分所所长。先后就职于电子工业部杭州第五十二研究所、杭州会计师事务所、浙江东方会计师事务所。2004年1月任现职。目前兼任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副会长、杭州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常务理事、银河证券内核委员会委员、博雅生物(创业板)独立董事、奥普集团(香港红筹)独立董事、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兼职教授。

  

  股票代码:600704 股票简称:物产中大 编号:2016-006

  物产中大七届十一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七届十一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16年1月15日以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1月19日在公司30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监事5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5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选举公司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监事张肃、舒文云和黄志明,因工作调整及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监事职务,张肃、舒文云和黄志明辞去公司监事职务后,公司监事会监事人数将低于法定人数。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监事会审议,提名刘纯凯、张晓锋、施心逸为公司监事候选人。

  2、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的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016年1月19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的议案》,并认为: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实施内容为资金用途的优化调整,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本次变更有利于公司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源的综合利用效率。公司本次关于募集资金部分资金用途的优化调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详见当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物产中大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的公告”]

  3、关于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016年1月19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认为:公司拟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生产经营,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改善公司资金状况,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详见当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物产中大关于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特此公告。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1月20日

  附:监事候选人简历

  刘纯凯:1961年5月出生,1979年11月参加工作,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曾任浙江温州甬台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工会筹建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现任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工会主席、党委委员。

  张晓锋:1976年7月出生,1996年8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曾任杭州三联电子有限公司会计,杭州华源前线能源设备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宁波开元华城置业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助理,运昇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现任浙江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

  施心逸:1984年3月出生,2008年10月参加工作,法学硕士。中国华侨国际文化交流促进会海外理事、浙江省侨联青年会理事。曾任荷兰卓迈律师事务所法律咨询顾问、荷兰皇家航空公司总部中国项目经理等职。2012年10月起任职于浙江省物产集团有限公司投资与金融产业部。

  

  股票代码:600704 股票简称:物产中大 编号:2016—007

  物产中大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实施内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原项目名称:

  ●跨境电商综合服务项目

  ●变更项目名称及投资总金额:拟优化调整跨境电商综合服务项目部分资金使用结构,投资总金额不变

  ●调整募集资金实施内容情况:拟优化调整跨境电商综合服务项目部分资金使用结构,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变更,也不构成关联交易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2125号《关于核准浙江物产中大元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浙江省物产集团有限公司及向煌迅投资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物产中大向浙江物产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浙江天堂硅谷融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信浙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中植鑫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君联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上海赛领丰禾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三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华安未来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共9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01,563,133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8.71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626,614,888.43元,减除发行费用852,668.25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625,762,220.18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15年11月2日全部到账,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出具了天健验【2015】424号《验资报告》。

  根据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浙江物产中大元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浙江省物产集团有限公司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62,900.00万元,用于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发展,包括跨境电商综合服务项目和补充营运资金,以提高本次重组项目整合绩效,增强重组后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其中:1、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的25,084万元用于跨境电商综合服务项目。跨境电商综合服务项目由物产集团的全资子公司物产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产电商”)实施。公司募集配套资金后,拟通过增资的方式投资物产电商,物产电商获得资金后,具体负责实施跨境电商综合服务项目。

  本项目建设期为2年时间,分为软硬件设备购置及仓库租赁、跨境电商金融增值服务及项目实施推广等。项目的预计进度安排如下:

  单位:万元

  ■

  2、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的237,900.00万元用于补充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营运资金,主要用于钢材、煤炭、化工、铁矿石等大宗商品流通贸易、汽车销售及后服务及其他主营业务的营运资金。

  截至2016年1月18日,公司共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

  二、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的具体原因

  (一)原项目计划投资的实际投资情况

  1、“跨境电商综合服务项目”的实施主体为物产电商。公司将募集资金25,000万元以增资的方式注入物产电商,目前,物产电商的增资手续已办理完毕,并拟通过优化调整跨境电商综合服务项目部分资金使用结构,更好的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控制营运风险、保障上市公司股东利益。

  2、“补充营运资金”项目主要用于补充上市公司的营运资金,具体包括钢材、煤炭、化工、铁矿石等大宗商品流通贸易、汽车销售及后服务及其他主营业务的营运资金。截至2016年1月18日,该项目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37,535.00万元。

  (二)调整的具体原因:

  1、跨境电商行业变化

  原跨境电商综合服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完成于2015年1月,基于2014年之前跨境电商发展情况,经过一年发展,在国际经济形势、国内政策环境、跨境电商发展趋势方面发生了一定变化,如俄罗斯、土耳其、中东等在外贸占比较大的国家区域受政治、经济等原因影响,欧美发达国家制造业回迁等,导致国际市场需求略有萎缩。据海关统计,2015年前10个月,我国出口下降2%;随着国内保税区试点城市布局加快、杭州综试区深入推进等,跨境进口呈现快速增长,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5年进出口比例,进口将较2014年提升1.3%;同时公司跨境进口通过服务京东、唯品会、天猫国际等大平台,部分业务毛利10%,以真实订单导向,最终服务于国内终端消费者,行业处于供需两旺的高速成长期,总体风险较低。

  2、跨境仓储资源要素提升

  基于目前国内对境外优质商品的爆发式需求,而跨境业务只能由国家批准的保税区开展(由国家相关部委批准可开展跨境电商进口业务的试点一共有宁波、郑州、上海、重庆、杭州、广州、深圳和天津8个),随着仓储规模不断扩大和跨境土地资源限制,如宁波跨境保税仓,双十一前半个月就已爆仓,跨境仓储已成为跨境电商战略性稀缺资源和公司未来布局方向。

  3、出口平台融资能力提升

  跨境出口主要通过“义乌通”平台运作,在原募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写作时,该平台业务刚刚起步,定位尚未完全确立,而截至2015年10月份平台出口服务量已从年初1亿美元达到12亿美元,通过香港公司运作自身融资能力已得到较大提高,已能满足大部分资金需求。

  4、加快募投资金流转

  截至2015年10月份,公司跨境进出口规模已达13亿美元,对于进口项下资金需求较大,为更好确保原募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下的利润实现并争取适当超额完成,在总量不变的情况下,原贸易项下T+2资金提到T+1年使用并增加进口比重,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适应进出口形势变化,切实保障上市公司股东利益。

  三、新项目的市场前景和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没有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的实质使用方向,募集资金仍投资于公司的主营业务方面,该项目投资所面临的风险与公司在《浙江物产中大元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浙江省物产集团有限公司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中所提示的风险相同。详见公司于2015年9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公司将继续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监督和管理,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独立财务顾问对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监事会意见

  2016年1月19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的议案》,并认为: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实施内容为资金用途的优化调整,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本次变更有利于公司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源的综合利用效率。公司本次关于募集资金部分资金用途的优化调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三)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除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外,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未实质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及项目实施主体,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实施上述事项无异议。

  五、关于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事宜

  2016年1月1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的议案》,并决定于2016年2月4日将召开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

  特此公告。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20日

  

  股票代码:600704 股票简称:物产中大 编号:2016—008

  物产中大关于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

  募集资金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661号《关于核准浙江物产中大元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物产中大”)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5,479,452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7.3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499,999,999.60元,扣除发行费用34,384,379.45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465,615,620.15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公司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一创摩根”)于2014年7月30日汇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并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天健验[2014]149号《验资报告》审验。

  二、募集资金管理及存储情况

  (一)募集资金在各银行专户账户的存储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监督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截至2016年1月18日,本公司有6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2014年8月,物产中大及下属控股子公司浙江中大元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浙江中大元通汽车云服务有限公司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平海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及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一创摩根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三、募投项目及其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月18日,公司全部募投项目已建设完毕,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备注:以上未包括其他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专户1、2)累计取得利息收入15.37万元、31.67万元。

  截至2016年1月18日,全部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为人民币2,506.05万元(含利息收入),占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46,561.56万元的1.71%。

  四、募集资金结余的主要原因

  募集资金产生节余的主要原因为:募投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一方面本着合理、有效、节约的原则谨慎使用募集资金,严格把控软硬件设备、仓储物流设施采购、建设环节,合理降低项目成本和费用;另一方面对公司各项资源进行合理调度和优化,减少了部分项目支出,形成了资金节余。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改善公司资金状况,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业绩,公司拟将全部募投项目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2,506.05万元(含利息收入)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结余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上述决定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强公司营运能力,降低财务费用支出,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项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拟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生产经营,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改善公司资金状况,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一创摩根认为:公司将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经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金状况,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对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其他说明

  公司于2016年1月1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因本次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低于募集资金净额10%,该事项只需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并经独立董事、保荐人发表意见后方可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20日

  

  证券代码:600704 证券简称:物产中大 公告编号:2016-010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2月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2月4日 14点00 分

  召开地点:杭州市环城西路56号 三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2月4日

  至2016年2月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七届十九次董事会、七届十一次监事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6年1月20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相应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2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6、议案7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会议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办理会议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办理会议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办理会议登记手续。

  3.登记时间 :2016年1月29日9:00—17:00。

  4.登记地点:杭州市环城西路56号6楼董事会办公室

  5.联系方式

  (1)公司联系人:胡立松、何枫、狄世英

  (2)联系电话:0571-85777029

  (3)传 真:0571-85778008

  (4)邮 箱:stock@zhongda.com

  (5)邮 编:310006

  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食宿和交通费自理。

  2、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的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2月4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股票代码:600704 股票简称:物产中大 编号:2016-009

  物产中大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9月2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核准浙江物产中大元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浙江省物产集团有限公司及向煌迅投资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125号),核准公司吸收合并浙江省物产集团有限公司及向煌迅投资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公司的管理架构以及资产、业务等发生重大变化,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对《章程》进行修订。

  2016年1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月20日

发表评论:

财苑热评:

   第A001版:头 版(今日332版)
   第A002版:要 闻
   第A003版:专 栏
   第A004版:信 托
   第A005版:机 构
   第A006版:公 司
   第A007版:公 司
   第A008版:市 场
   第A009版:基 金
   第A010版:聚焦钢铁行业供给侧改革
   第A011版:数 据
   第A012版:信息披露
   第A013版:信息披露
   第A014版:信息披露
   第A015版:信息披露
   第A016版:信息披露
   第A017版:信息披露
   第A018版:信息披露
   第A019版:信息披露
   第A020版:信息披露
   第B001版:B叠头版:信息披露
   第B002版:信息披露
   第B003版:信息披露
   第B004版:信息披露
   第B005版:信息披露
   第B006版:信息披露
   第B007版:信息披露
   第B008版:信息披露
   第B009版:信息披露
   第B010版:信息披露
   第B011版:信息披露
   第B012版:信息披露
   第B013版:信息披露
   第B014版:信息披露
   第B015版:信息披露
   第B016版:信息披露
   第B017版:信息披露
   第B018版:信息披露
   第B019版:信息披露
   第B020版:信息披露
   第B021版:信息披露
   第B022版:信息披露
   第B023版:信息披露
   第B024版:信息披露
   第B025版:信息披露
   第B026版:信息披露
   第B027版:信息披露
   第B028版:信息披露
   第B029版:信息披露
   第B030版:信息披露
   第B031版:信息披露
   第B032版:信息披露
   第B033版:信息披露
   第B034版:信息披露
   第B035版:信息披露
   第B036版:信息披露
   第B037版:信息披露
   第B038版:信息披露
   第B039版:信息披露
   第B040版:信息披露
   第B041版:信息披露
   第B042版:信息披露
   第B043版:信息披露
   第B044版:信息披露
   第B045版:信息披露
   第B046版:信息披露
   第B047版:信息披露
   第B048版:信息披露
   第B049版:信息披露
   第B050版:信息披露
   第B051版:信息披露
   第B052版:信息披露
   第B053版:信息披露
   第B054版:信息披露
   第B055版:信息披露
   第B056版:信息披露
   第B057版:信息披露
   第B058版:信息披露
   第B059版:信息披露
   第B060版:信息披露
   第B061版:信息披露
   第B062版:信息披露
   第B063版:信息披露
   第B064版:信息披露
   第B065版:信息披露
   第B066版:信息披露
   第B067版:信息披露
   第B068版:信息披露
   第B069版:信息披露
   第B070版:信息披露
   第B071版:信息披露
   第B072版:信息披露
   第B073版:信息披露
   第B074版:信息披露
   第B075版:信息披露
   第B076版:信息披露
   第B077版:信息披露
   第B078版:信息披露
   第B079版:信息披露
   第B080版:信息披露
   第B081版:信息披露
   第B082版:信息披露
   第B083版:信息披露
   第B084版:信息披露
   第B085版:信息披露
   第B086版:信息披露
   第B087版:信息披露
   第B088版:信息披露
   第B089版:信息披露
   第B090版:信息披露
   第B091版:信息披露
   第B092版:信息披露
   第B093版:信息披露
   第B094版:信息披露
   第B095版:信息披露
   第B096版:信息披露
   第B097版:信息披露
   第B098版:信息披露
   第B099版:信息披露
   第B100版:信息披露
   第B101版:信息披露
   第B102版:信息披露
   第B103版:信息披露
   第B104版:信息披露
   第B105版:信息披露
   第B106版:信息披露
   第B107版:信息披露
   第B108版:信息披露
   第B109版:信息披露
   第B110版:信息披露
   第B111版:信息披露
   第B112版:信息披露
   第B113版:信息披露
   第B114版:信息披露
   第B115版:信息披露
   第B116版:信息披露
   第B117版:信息披露
   第B118版:信息披露
   第B119版:信息披露
   第B120版:信息披露
   第B121版:信息披露
   第B122版:信息披露
   第B123版:信息披露
   第B124版:信息披露
   第B125版:信息披露
   第B126版:信息披露
   第B127版:信息披露
   第B128版:信息披露
   第B129版:信息披露
   第B130版:信息披露
   第B131版:信息披露
   第B132版:信息披露
   第B133版:信息披露
   第B134版:信息披露
   第B135版:信息披露
   第B136版:信息披露
   第B137版:信息披露
   第B138版:信息披露
   第B139版:信息披露
   第B140版:信息披露
   第B141版:信息披露
   第B142版:信息披露
   第B143版:信息披露
   第B144版:信息披露
   第B145版:信息披露
   第B146版:信息披露
   第B147版:信息披露
   第B148版:信息披露
   第B149版:信息披露
   第B150版:信息披露
   第B151版:信息披露
   第B152版:信息披露
   第B153版:信息披露
   第B154版:信息披露
   第B155版:信息披露
   第B156版:信息披露
   第B157版:信息披露
   第B158版:信息披露
   第B159版:信息披露
   第B160版:信息披露
   第B161版:信息披露
   第B162版:信息披露
   第B163版:信息披露
   第B164版:信息披露
   第B165版:信息披露
   第B166版:信息披露
   第B167版:信息披露
   第B168版:信息披露
   第B169版:信息披露
   第B170版:信息披露
   第B171版:信息披露
   第B172版:信息披露
   第B173版:信息披露
   第B174版:信息披露
   第B175版:信息披露
   第B176版:信息披露
   第B177版:信息披露
   第B178版:信息披露
   第B179版:信息披露
   第B180版:信息披露
   第B181版:信息披露
   第B182版:信息披露
   第B183版:信息披露
   第B184版:信息披露
   第B185版:信息披露
   第B186版:信息披露
   第B187版:信息披露
   第B188版:信息披露
   第B189版:信息披露
   第B190版:信息披露
   第B191版:信息披露
   第B192版:信息披露
   第B193版:信息披露
   第B194版:信息披露
   第B195版:信息披露
   第B196版:信息披露
   第B197版:信息披露
   第B198版:信息披露
   第B199版:信息披露
   第B200版:信息披露
   第B201版:信息披露
   第B202版:信息披露
   第B203版:信息披露
   第B204版:信息披露
   第B205版:信息披露
   第B206版:信息披露
   第B207版:信息披露
   第B208版:信息披露
   第B209版:信息披露
   第B210版:信息披露
   第B211版:信息披露
   第B212版:信息披露
   第B213版:信息披露
   第B214版:信息披露
   第B215版:信息披露
   第B216版:信息披露
   第B217版:信息披露
   第B218版:信息披露
   第B219版:信息披露
   第B220版:信息披露
   第B221版:信息披露
   第B222版:信息披露
   第B223版:信息披露
   第B224版:信息披露
   第B225版:信息披露
   第B226版:信息披露
   第B227版:信息披露
   第B228版:信息披露
   第B229版:信息披露
   第B230版:信息披露
   第B231版:信息披露
   第B232版:信息披露
   第B233版:信息披露
   第B234版:信息披露
   第B235版:信息披露
   第B236版:信息披露
   第B237版:信息披露
   第B238版:信息披露
   第B239版:信息披露
   第B240版:信息披露
   第B241版:信息披露
   第B242版:信息披露
   第B243版:信息披露
   第B244版:信息披露
   第B245版:信息披露
   第B246版:信息披露
   第B247版:信息披露
   第B248版:信息披露
   第B249版:信息披露
   第B250版:信息披露
   第B251版:信息披露
   第B252版:信息披露
   第B253版:信息披露
   第B254版:信息披露
   第B255版:信息披露
   第B256版:信息披露
   第B257版:信息披露
   第B258版:信息披露
   第B259版:信息披露
   第B260版:信息披露
   第B261版:信息披露
   第B262版:信息披露
   第B263版:信息披露
   第B264版:信息披露
   第B265版:信息披露
   第B266版:信息披露
   第B267版:信息披露
   第B268版:信息披露
   第B269版:信息披露
   第B270版:信息披露
   第B271版:信息披露
   第B272版:信息披露
   第B273版:信息披露
   第B274版:信息披露
   第B275版:信息披露
   第B276版:信息披露
   第B277版:信息披露
   第B278版:信息披露
   第B279版:信息披露
   第B280版:信息披露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1-20

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