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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1-2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166 证券简称:莱茵生物 公告编号:2016-002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1次临时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第1次临时职工代表大会于2016年1月19日上午10:00在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参加会议的职工代表共30人,会议由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谢永富先生主持。会议专题审议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经与会代表充分讨论表决后,形成决议如下: 一致同意《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全文及摘要》并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大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166 证券简称:莱茵生物 公告编号:2016-003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通知于2016年1月11日以短信、微信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1月19日下午14:00在公司总部五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名,其中,现场出席会议董事4名,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董事3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现场会议由董事姚新德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充分的讨论和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全文及摘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期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地发展,结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定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董事长秦本军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优先级和夹层级的权益实现提供担保,董事姚新德、谢永富、白昱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因此,前述4名董事均回避表决。3名独立董事作为非关联董事对本议案进行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董事意见。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为保证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事宜的顺利进行,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股东大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事宜,具体授权如下: 1、授权董事会负责拟定和修改本员工持股计划; 2、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 3、授权董事会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作出决定; 4、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涉资产管理机构、资金账户相关手续以及购买的股票的锁定和解锁的全部事宜; 5、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6、授权董事会确定或变更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管理机构,并签署相关协议; 7、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按照新的政策对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8、在法律、法规、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范围内,办理与本员工持股计划有关的其他事宜。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有效。 三、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6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6年2月4日以现场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公司2016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 详细情况请查阅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16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以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166 证券简称:莱茵生物 公告编号:2016-006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通知于2016年1月11日以短信、微信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1月19日下午15:00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出席监事3人,公司高管列席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元元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充分的讨论和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全文及摘要》并提出审核意见。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期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地发展,结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定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审议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表决情况:因公司监事会3名成员均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3名关联监事均回避表决,监事会无法形成决议,因此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6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关于核查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名单的议案》并提出审核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规定的持有人范围,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表决情况:因公司监事会3名成员均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3名关联监事均回避表决,监事会无法形成决议,因此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6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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