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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深华新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1-2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简称:深华新 股票代码:000010 公告编号:2016-008 北京深华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董事会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深华新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1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2016年1月1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到董事10人,实到董事10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赠与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部分闲置赠与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13,000 万元闲置赠与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最后归还日期为2015年12月15日。2015年12月15日,上述13,000万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赠与资金已归还赠与资金专户(具体见同日银行对账单)。截止目前,公司股改赠与资金余额为131,069,375.08元,目前属于闲置状态,公司预计未来6个月内,上述股改赠与资金不会按照使用计划使用,继续处于闲置状态。 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使用闲置状态的赠与资金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6个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2016年1月20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赠与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二、《关于拟变更重大资产重组盈利预测补偿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1月20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关于拟变更重大资产重组盈利预测补偿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1月20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北京深华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深华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19日
股票简称:深华新 股票代码:000010 公告编号:2016-009 北京深华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董事会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深华新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1月16日以电子邮件发出,2016年1月1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 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赠与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照《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就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赠与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之相关事宜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本数)闲置赠与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6个月,到期归还赠与资金专户,其内容及审议程序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赠与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没有影响赠与资金使用计划及进程,有利于提高赠与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费用,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于拟变更重大资产重组盈利预测补偿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照《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就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重大资产重组盈利预测补偿方案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关于拟变更重大资产重组盈利预测补偿方案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新的盈利预测补偿方案王仁年完成业绩承诺的积极性,促进公司与八达园林的业务整合及公司的长远发展; 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业绩补偿的履约风险,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深华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年1月19日
股票代码:000010 股票简称: 深华新 公告编号:2016-010 北京深华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赠与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董事会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年1月19日,北京深华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赠与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赠与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赠与资金基本情况 依据《北京深华新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深圳五岳乾坤投资有限公司向北京深华新股份有限公司赠与货币资金人民币441,052,344.00元。2013年5月21日, 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深圳分所亚会深验[2013]024号《验资报告》验证,上述赠与资金已缴存到公司在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设的账户内。 二、赠与资金使用计划和赠与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201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赠与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赠与资金使用计划为: 1. 对下属企业投资 8,500 万元,增加下属企业资本实力; (1)投资青草地5,000万元,青草地注册资本达到7,500万元; (2)投资风景园林设计院 2,500万元,设计院注册资本达到 3,009万元; (3)投资设立海南子公司 1,000 万元,主要从事海南苗木基地 的经营管理、承接和实施海南的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等。 2. 用于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和项目周转金 20,000 万元,由公司总部统一调剂管理; 3. 用于园林行业整合资金 12,000万元,主要用于收购整合园林设计、施工、材料企业或相关资产,或收购、自建苗圃储备园林绿化苗木资源。 4. 园林业务日常经营流动资金3,600万元,由公司总部统一调剂管理使用。 截止目前,上述赠与资金使用计划投资青草地5,000万元,投资风景园林设计院2,500万元,园林业务日常经营流动资金 3,600 万元已经完成;用于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和项目周转金20,000万元已大部分完成;用于园林行业整合资金 12,000万元, 已用于支付江苏八达园林有限责任公司的部分现金对价3,320万元;投资设立海南子公司 1,000 万元目前尚未开始启动。截至2016年1月15日,公司赠与资金存储专户余额(含利息)合计为131,069,375.08元。 三、使用部分闲置赠与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在保证赠与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了提高赠与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经营成本,实现公司和投资者利益最大化,在确保不影响赠与资金项目建设和赠与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根据本次赠与资金的使用进展情况,结合行业销售及回款模式、公司财务状况及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赠与资金 5000万元(含本数)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自2016年1月19日起至2016年7月18日止),到期将归还至赠与资金专用账户。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将主要用于补充因公司业务扩张导致的流动资金不足。 四、公司承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赠与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赠与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目前公司不存在证券投资,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赠与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本次赠与资金净额的50%,且使用期限届满前,公司将该部分资金及时归还至赠与资金专用账户,不会影响赠与资金使用计划的正常实施。根据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赠与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赠与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本次赠与资金净额的30%,不需要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 五、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过审慎、认真的审查,基于独立的判断立场,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赠与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之相关事宜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赠与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赠与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赠与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赠与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本次赠与资金净额的50%,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赠与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经营成本,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同意公司以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赠与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万元(含本数)闲置赠与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6个月,到期归还赠与资金专户,其内容及审议程序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赠与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没有影响赠与资金使用计划及进程,有利于提高赠与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费用,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保荐代表人对深华新使用部分闲置赠与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深华新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赠与资金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使用可以提高公司赠与资金使用效率,节省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的盈利水平;有关该事项信息披露恰当、充分、完整,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股权分置改革赠与资金管理办法》和《赠与资金使用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赠与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行为没有与赠与资金使用计划投资项目的实施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赠与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同意深华新使用部分闲置赠与资金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到期将归还至赠与资金专用账户。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北京深华新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赠与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深华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月19日
股票代码:000010 股票简称:深华新 公告编号:2016-011 北京深华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重大资产重组 盈利预测补偿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董事会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情况概述 2015年5月15日,北京深华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深华新”)与江苏八达园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八达园林”)原股东王仁年签订了《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对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八达园林100%股权涉及的补偿事项进行了约定,王仁年承诺:八达园林2015年、2016年、2017年实现的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16,600万元、23,100万元以及33,000万元。由于受各方面因素的影响,八达园林 2015 年度未能完成业绩承诺,王仁年于2016年1月向公司提出申请,申请对盈利预测补偿方案进行变更。 二、变更原因 1、受宏观经济的影响,部分地方政府实行紧缩的财政政策,一方面减少了当地的项目开工数量;另一方面缩减了已开工项目的金额投入;同时政府融资渠道和付款方式的变更等对施工和下半年工程的结算造成一定影响。 2、园林施工行业是资金推动型行业,业绩的爆发性增长离不开资金的支持。2015年八达园林筹划与上市公司的合并事宜,由于该事项初期存在重大不确定性,银行等债权投资人存在观望情形,使得八达园林的融资能力遭受较大影响。 3、部分重点工程项目未能如期施工 (1)阜宁县金沙湖项目 八达园林于2012年3月24日与阜宁县金沙湖开发管理委员会签订阜宁县金沙湖旅游度假区二期工程,合同总金额约10亿元,该工程项目自2012年4月1日正式开工,开工至2014年年底累计共完成工程量约22665万元,原计划2015年完成2.5亿工程量,但工程发包方提出对原金沙湖的规划方案进行调整,但新的方案一直在论证过程当中未能落实,该工程在2015年仅完成4821万元。 (2)镇江市官塘新城路网绿化工程 八达园林与镇江市交通投资建设发展公司签订的镇江市官塘新城路网绿化景观工程项目合作框架协议5亿(其中签订正式施工合同2.955亿元),截止2015年12月31日完成2.01亿元,原预定2015年全部完工,由于发包方拆迁工作未按时完成,无法向八达园林移交施工场地,致完工时间推延。 由于上述等原因,八达园林的盈利预测无法实现,为保障投资者利益,公司于 2016 年 1月 19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重大资产重组盈利预测补偿方案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主要变更内容 公司拟与王仁年签订《关于<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对原协议中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具体如下: (一)第三条 承诺利润 原:1、“根据交易合同,乙方承诺:八达园林2015年、2016年、2017年实现的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16,600万元、23,100万元以及33,000万元” 修改为:“1、根据交易合同,乙方承诺:八达园林2016年、2017年、2018年以及2019年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16,800万元、24,300万元、30,000万元以及30,000万元。”; (二)第八条补偿的实施 原:“3.5承诺期内的任一年度,如乙方无需向甲方提供业绩承诺补偿或资产减值补偿,则当年可以转出专用账户内的资金,具体比例为:2015年度,30%;2016年度,30%;2017年度,40%” 修改为:“3.5承诺期内的任一年度,如乙方无需向甲方提供业绩承诺补偿或资产减值补偿,则当年可以转出专用账户内的资金,具体比例为:2016年度,20%;2017年度,20%;2018年度,30%;2019年度,30%。 四、公司董事会意见 由于受宏观经济、自身融资和业主方对原规划方案调整等影响,八达园林施工进度延误, 2015年度未能完成业绩承诺目标。王仁年提出的拟变更的盈利预测补偿方案对原2016年、2017年的承诺的业绩进行了调整,并新增了2018年、2019年的业绩承诺条款,新的业绩承诺如下:八达园林2016年、2017年、2018年以及2019年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16,800万元、24,300万元、30,000万元以及30,000万元。使公司及股东利益亦得到相应的保障。八达园林作为公司核心子公司,是公司的主要盈利来源之一,王仁年为八达园林的核心管理层,对公司园林业务的发展有着重要作用,签署《<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有利于促进公司与八达园林的业务整合及公司的长远发展。 五、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关于拟变更重大资产重组盈利预测补偿方案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新的盈利预测补偿方案有利于激发王仁年完成业绩承诺的积极性,促进公司与八达园林的业务整合及公司的长远发展; 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业绩补偿的履约风险,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公司监事会意见 《关于拟变更重大资产重组盈利预测补偿方案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新的盈利预测补偿方案和原方案相比,放宽了盈利预测补偿的时间,增加了现金补偿额度,有利于激发王仁年完成业绩承诺的积极性,促进公司与八达园林的业务整合及公司的长远发展,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业绩补偿的履约风险,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深华新此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针对上述盈利预测补偿方案的变动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根据北京亚太联华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亚评报字【2016】4号《评估报告》,以2015年12月31日作为评估基准日的八达园林收益法评估价值为17.80亿元,与前次立信评估有限公司为上市公司收购八达园林事宜专门出具的信资评报字【2015】第011号资产评估报告所确定的16.60亿元估值相比,增加1.20亿元。因此,上市公司收购八达园林后,八达园林的资产价值并未发生明显减值迹象。本独立财务顾问仍然提请上市公司在2015年会计年度终了后三个月内聘请经双方认可的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专门的《减值测试审核报告》。 《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所约定的承诺净利润同原承诺净利润相比,承诺期限由原来的2015年、2016年和2017年三年修订为2016年、2017年、2018年和2019年四年,承诺净利润总额由7.27亿元增加至10.11亿元。修订后的承诺净利润具有较高的可实现性且更有利于保证上市公司未来较长期间内的盈利水平。 特此公告。 北京深华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010 证券简称:深华新 公告编号:2016-012 北京深华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公司董事会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将召开本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则按照第一次投票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 (三)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6年2月4日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2月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16年2月3日下午15:00至2016年2月4日下午15:00间的任意时间。 (四)股权登记日 2016年1月28日(星期四)。 (五)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甲4号物华大厦B1904室。 (六)会议出席对象 1、于2016年1月2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拟变更重大资产重组盈利预测补偿方案的议案》; 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变更重大资产重组盈利预测补偿方案的公告》。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现场会议登记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电话登记、传真登记、信函登记。 1、股东登记和表决时需提交文件: (1)个人股东:出示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 (2)法人股东:出示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证券账户、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受托行使表决权人登记和表决时需提交文件: (1)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个人股东证券账户; (2)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登记时间:2016年2月3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三)登记地点: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受托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年2月4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该证券相关信息如下: ■ 3、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输入证券代码:360010;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本次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事项的顺序号及对应的申报价格如下表: ■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2月3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6年2月4日下午15:00。 (2)股东办理身份认证的流程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 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或“深交所数字证书”。 A.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 “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B.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 激活 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可在申请成功5分钟后通过交易系统激活使用。服务密码遗失的,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注销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C.取得申请数字证书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A.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北京深华新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B.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录”,输入您的“证券账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股东可选择 CA证书登录; C.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D.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三)投票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 “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在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五、其它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甲4号物华大厦19层B1904室 邮政编码:100044 联系电话:010-68784092 传真:010-68784093 联系人: 单军 (二)现场会议费用:出席现场会议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特此通知。 北京深华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月19日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北京深华新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委托表决事项: ■ 注:投票方法 1、同意表决事项,在“赞成票”栏下画“O”; 2、不同意表决事项,在“反对票”栏下画“O”,并说明理由; 3、对表决事项不发表意见,在“弃权票”栏下画“O”,并说明理由; 4、选项内容只能选择一项表决意见,多选、不选或涂改均为废票。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日期: (注:此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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