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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撒(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1-2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简称:凯撒股份 证券代码:002425 公告编号:2016-008 凯撒(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并购重组委2016年第5次会议审核意见的回复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2016年第5次会议审核意见的要求,凯撒(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凯撒股份”)会同独立财务顾问、律师和会计师对有关问题逐一落实,现就相关问题回复如下,请贵会予以审核。 本回复所述的词语或简称与《重组报告书》中“释义”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的含义。 1、请申请人补充披露外资股东持股变化可能影响上市公司经营互联网文化业务合规性的应对措施。请独立财务顾问、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根据审核意见的要求,上市公司已在重组报告书“第八节本次交易的合规性分析/一、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一) 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中,补充披露了如下内容: 凯撒集团于2016年1月18日向公司出具了《有关确认<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中认购比例的函》,该函主要内容:“ 2015年9月1日凯撒集团(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撒集团’)与凯撒(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撒股份’)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上述合同中凯撒集团承诺将以现金方式认购不少于上市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的20%。凯撒集团确认将以现金方式认购凯撒股份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的20%,凯撒集团仍将严格履行《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的条款。” 按照凯撒集团认购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20%,以发行股份底价17.11元/股发行,募集配套资金上限62,100.00万元计算,本次交易完成后,凯撒集团与志凯公司合计持有上市公司40.15%股份,内地方股份合计占比仍在51%以上,符合《<安排>补充协议》附件3、广东省文化厅《关于香港服务提供者在内地设立互联网文化经营单位政策适用问题的复函》(粤文市[2014]226号)之规定。 针对外资股东持股变化上市公司经营互联网文化业务的合规性的可能影响,凯撒股份及股东将采取以下应对措施: 1、密切关注外资股东持股情况,加强与外资股东的沟通 上市公司时刻关注外资股东及其持股情况的变动。若出现外资股东(非实际控制人控制)在市场上大规模增持,有可能出现上市公司外资股东合计持股比例接近49%的情况时,上市公司将及时向交易所进行报告并依法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与此同时,上市公司将通过合法的方式与相应的外资股东进行沟通,提醒其若继续增持上司公司股份或将导致上市公司股本结构不能满足“内地方股份合计占比在51%及以上”的要求,进而影响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开展互联网文化经营业务,损害包括其在内的全体股东利益。 2、加强与文化主管部门的沟通 若出现上市公司外资股东合计持股比例接近49%的情况,上市公司将第一时间向文化主管部门汇报,并与文化主管部门从政策理解、实务操作以及上市公司股份交易特殊性等多方面共同研究论证解决方案,以确保上市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合法开展互联网文化经营业务。 3、适当、合规的减持安排 上市公司股东凯撒集团和志凯公司已出具函件,表明若出现上市公司外资股东合计持股比例接近49%的情况时,凯撒集团和志凯公司将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可安排适当的减持计划。 4、外资股东持有比例存在进一步降低的可能 上市公司已明确将全面布局“泛娱乐”战略,上市公司在合适的时机也将考虑进行进一步的股权融资或股权并购,提高上市公司在泛娱乐产业的布局与资源配置,通过股权融资或者股权并购,也将进一步降低外资股东的持股比例。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认为上市公司已制定了针对外资股东持股变化可能影响其经营互联网文化业务合规性的应对措施,应对措施具有可行性。 2、请申请人补充披露本次并购重组交易商誉的计算依据。请独立财务顾问、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根据审核意见的要求,上市公司已在重组报告书“第九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三、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分析/(一)本次交易完成后财务状况分析/”中,补充披露了如下内容: 根据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准则的要求,在本次交易合并过程中,需要对标的资产的公允价值进行确认,并根据合并成本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商誉。 1、标的资产公允价值确认情况 根据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中企华评报字(2015)第1229号评估报告,标的资产——天上友嘉(四川天上友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评估基准日2015年4月30日的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121,532.25万元,经各方友好协商,确认天上友嘉100%股权的交易价格(合并成本)为121,500.00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2、标的资产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确认情况 凯撒股份编制备考合并报表时,假设于2014年1月1日完成了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天上友嘉100%的权益,以天上友嘉2014年1月1日账面净资产885.77万元为基础,参考上述评估机构对购买对价分摊确认的天上友嘉拥有的游戏产品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等的公允价值评估结果59.91万元,因可辨认无形资产评估增值而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12.91万元,调整后天上友嘉2014年1月1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932.77万元。 天上友嘉2014年1月1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 ■ 其中:无形资产评估增值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3、商誉计算过程 单位:万元 ■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认为:本次交易的商誉的确认依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凯撒(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 1 月 19 日
股票简称:凯撒股份 证券代码:002425 公告编号:2016-009 凯撒(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并购重组委2016年第5次会议审核意见的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6年1月15日,凯撒(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凯撒股份”或“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2016年第5次会议审核意见,我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意见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落实,并按照审核意见的要求对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资料补充和问题回复,现根据要求对审核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详见同日披露的《凯撒(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并购重组委2016年第5次会议审核意见的回复》。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宜已获得中国证监会有条件核准通过。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凯撒(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 1 月 19 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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