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1-2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027 证券简称:深圳能源 公告编号:2016-001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业绩快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公告所载2015年度的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15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 注:2015年6月25日,公司实施2014年度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2元人民币(含税),同时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5股。本次实施送股后,公司总股本由2,642,994,398股增至3,964,491,597股,按新股本摊薄计算,2014年度每股收益调整为0.5131元,2014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资产调整为4.4675元。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1、受宏观经济增速放缓影响,公司售电量下降,收入同比下降,同时燃煤发电电价下降和燃油燃气加工费补贴减少,导致公司利润同比下降。 2、公司总资产比年初上升较多,主要原因是收购CPT公司等项目及对外投资增加引起的融资规模扩大,负债增加;以及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持有的其股权按公允价值核算和公司经营积累引起的净资产增加。 三、其他说明 公司近期须按照相关法规要求向有关部门提供2015年度相关财务数据,根据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为公平对待所有投资者,现将公司2015年度业绩快报予以公告。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027 证券简称:深圳能源 公告编号:2016-002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电价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近日收到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关于降低我省燃煤发电企业上网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5]820号文),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和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3105号)规定,决定调整广东省发电企业上网电价,省内现有燃煤机组(含热电联产机组)的上网电价降低2.3分/千瓦时(含税)。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本公司合并持有85.58%股权)、深圳市广深沙角B电力有限公司(本公司占64.77%股权)、深能合和电力(河源)有限公司(本公司占60%股权)所属电厂的上网电价具体调整如下(均为含税,不含脱硫、脱硝、除尘电价): ■ 以上电价调整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经初步测算,本次上网电价调整预计减少公司2016年度营业收入约28,000万元。 特此公告。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一月二十一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