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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27 证券简称:尤夫股份 公告编号:2016-004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加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日前,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接到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通知,欧盟于2015年11月28日对原产于中国的聚酯高强力纱发起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公司的涤纶工业丝产品属于被调查产品。
本案的原审调查最终裁决发布于2010年12月1日,根据该原审终裁,公司被征收5.5%的反倾销税率。上述反倾销税率公布之日(2010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有效期自实施之日起五年(具体详见公司2010-024号公告)
公司目前已启动了反倾销日落复审应对工作,授权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组织行业无损害抗辩。本次欧盟对中国聚酯高强力纱启动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期间,公司出口欧盟涤纶工业丝产品将继续维持5.5%的反倾销税率。
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日落复审的进展情况,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六年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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