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多媒体数字报

2016年1月22日 按日期查找: < 上一期 下一期 >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摩根士丹利华鑫量化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6-01-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61版)

  联系电话:(021)23238189

  经办注册会计师:单峰、俞伟敏

  四、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名称:摩根士丹利华鑫量化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运作方式与类型

  (一)本基金的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二)本基金的类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通过数量化模型,优化资产配置权重,力争在降低组合风险的同时,获得超越比较基准的超额收益。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交易所和银行间两个市场的国债、金融债、企业债与可转换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等)、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60%-95%;除股票外的其他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5%-40%,其中权证资产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范围为0-3%,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一)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实行在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统一指导下的资产配置机制。投资决策委员会定期或针对特定事件临时召开,讨论、确定具体的基金资产未来一段时期内在权益类资产及固定收益类资产之间的配置比例范围,形成资产配置相关决议。基金经理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关于资产配置的决议具体执行并实施资产配置方案。

  为了有效实施数量化投资策略,本基金将在投资决策委员会关于资产配置决议的允许范围内,采取相对稳定的股票持仓比例控制措施,降低由于股票持仓比例波动过于频繁影响到数量化投资策略的效果。

  资产配置采取“自上而下”的多因素分析决策支持,结合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对股票资产和固定收益类资产的风险收益特征进行分析预测,确定中长期的资产配置方案。

  在实施资产配置时,主要考察三方面的因素:宏观经济因素、政策及法规因素和资本市场因素。

  宏观经济因素是资产配置的重点考量对象。本基金重点考察全球经济发展状况、国际间贸易和资本流动、国际间贸易壁垒和文化差异等定性因素和中国劳动力分布、GDP、CPI、PPI、投资、消费、进出口、货币流动性状况、利率、汇率等定量因素,评估宏观经济变量变化趋势及对固定收益投资品和权益类投资品的影响,并做出适当的资产配置策略。

  政策及法规因素方面主要关注政府货币政策、财政政策和产业政策的变动趋势,评估其对各行业领域及资本市场的影响;关注资本市场制度和政策的变动趋势,评估其对资本市场体系建设的影响。

  资本市场因素方面主要关注市场估值的比较、市场预期变化趋势、资金供求变化趋势等。在此基础上,对市场估值进行整体评估,依据评估结果决定资产配置方案。

  当资本市场、国家财经政策等发生重大变化,或发生其他重大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预测事件等),可能导致各类别资产的风险收益特征发生显著变化时,投资决策委员会将临时组织集体讨论并确定特定时期的资产配置方案。

  2、行业配置策略

  本基金采用结合行业多因子阿尔法模型(Multi-Factor Industry Alpha Model)和Black-Litterman资产配置模型(B-L Model)的量化模型以及其他量化模型进行行业配置。

  本基金所指行业多因子阿尔法模型(以下称多因子模型)是建立在已被国际市场广泛应用的多因子模型的基础上,根据中国资本市场的实际情况,由本基金管理的金融工程团队开发的更具有针对性和适用性的量化行业选择模型。本基金所指Black-Litterman资产配置模型(以下称BL模型)已成为国际上主流的量化配置模型,该模型能较好地结合各项资产的预期收益率和历史收益率,形成新的市场收益预期,从而使得各项资产配置权重的优化结果更加有效。

  首先,本基金通过量化方法分析各个行业的股价表现与宏观经济、本行业内、上下游产业链指标之间的关系,并结合各行业的估值水平、一致预期、盈利水平、动量反转等指标,从中筛选出最有效的指标和因子建立多因子模型,获得各行业的预期收益率;其次,运用BL模型结合多因子模型的预测结果,对行业配置权重进行优化。

  (1)多因子模型

  A.备选因子库

  不同行业的市场表现对于货币信贷政策、财政政策、物价体系、投资、进出口等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有不同反应;行业产销量、产品价格、库存等因素将揭示本行业的景气状况,从而影响行业股价的市场表现;上下游产业的运行状况将改变本行业的供求状况,从而引起行业股价的变化;行业的估值水平、一致预期等市场特性将对行业未来收益率产生一定的影响。本基金通过深入研究传统投资理论、总结分析投资团队多年积累的投资经验,构建备选因子库。

  本基金定期或不定期对备选因子库进行更新,首先是对现有因子数据的更新;其次,添加值得研究、跟踪和检验的新因子;再次,添加复合因子,即利用若干因子之间的内生关系,通过汇总、剥离、调整等方法获得的综合因子。

  B.模型的入选因子

  本基金结合中国市场的行业投资逻辑,经过全面而细致的实证检验,从备选因子库中对行业收益最有解释力的若干因子,构建多因子模型。

  由于因子的有效性会随着宏观经济周期的变化、行业发展阶段的演进等因素发生变化,本基金定期和不定期重复从备选因子库中挑选有效因子的过程,建立入选因子的更新机制,力求提高多因子模型的适应力和生命力。

  C.模型入选因子的权重

  入选模型的若干因子对行业收益的重要性是不同的,例如,有些行业注重宏观经济周期的变化,有些行业注重规模的扩张,有些行业注重盈利能力的提升,有些行业注重估值的变化等等。多因子模型将采用OLS等方法评价因子的重要程度给不同入选因子配以不同的权重,以反映市场的侧重点。

  在因子发挥效用的同时,其重要性也会随之发生变化。因此本基金对因子权重也设置了更新机制,定期重复权重分配过程。

  (2)权重优化模型

  本基金采用BL模型最终确定各行业的投资权重。BL模型能将基金管理人对各行业的预期收益观点与市场均衡状态下个行业隐含的超额收益率及市场权重相结合,以风险调整收益最大化的目标下,实现各行业的合理和优化的配置。

  具体到本基金来讲,由于各行业隐含的超额收益率及市场权重可由历史收益率以及市场权重计算得出;多因子模型通过各项有效因子对各行业的预期收益进行评估,提供预期收益观点。BL模型采用贝叶斯方法把隐含的超额收益率和预期收益观点结合起来,对均衡的市场权重进行调节,使得组合达到最优的风险调整收益。

  3、股票配置策略

  股票配置是本基金量化资产配置的实施阶段,股票配置策略将直接影响到实施效果,本基金的股票配置策略以拟合和超越行业平均收益为目的。

  本基金从以下几个维度构建各行业的股票配置策略:首先,需考虑行业内股票的权重分布。每个行业内股票权重集中度都不尽相同,对于个股权重较为集中的行业,若干权重股的收益能够较好地拟合行业平均收益,而个股权重分散的行业则不然。其次,行业内股票的收益分布。每个行业内个股的市场表现一致程度也不尽相同,对于一致性较强的行业,拟合行业平均收益的难度较低,而一致性较弱的行业的难度较大。再次,行业内股票的流动性分布。对于个股流动性较好的行业,满足基金交易需求的股票品种较多,而在流动性差行业中的股票配置数量将受到限制。最后,行业目标配置权重。对于目标权重较高的行业,更多数量的股票能缓和流动性问题,同时对行业平均收益率的拟合程度也较高。除了以上情况以外,还需考虑基金的股票品种的投资禁止行为、比例限制等各方面的因素。

  在行业内选股策略上,本基金采用量化模型的方法进行选股。量化选股模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两种:一种是持有行业内若干权重股,并优化其在基金中的权重以拟合行业平均收益;另一种是通过量化多因子选股模型挑选优势个股,从而超越行业平均收益,其中因子主要包括价值因子、成长因子、基本面因子、一致预期和市场因子等。本基金综合考虑以上因素,根据市场状况的变化,定期或不定期修订行业的股票配置策略。

  4、其他金融工具投资策略

  (1)固定收益投资策略

  本基金遵循中长期资产配置策略,进行国债、金融债、公司债等固定收益类证券以及可转换债券的投资。由公司固定收益投资团队独立提出具体的投资策略及投资建议,通过评估货币政策、财政政策和国际环境等因素,分析市场价格中隐含的对经济增长、通货膨胀、违约概率、提前偿付速度等因素的预测,根据固定收益市场中存在的各种投资机会的相对投资价值和相关风险决定总体的投资策略及类属(政府、企业/公司、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等)和期限(短期、中期和长期)等部分的投资比例,并基于价值分析精选投资品种构建固定收益投资组合。

  本基金采用的主要固定收益投资策略包括:利率预期策略、收益率曲线策略、信用利差策略、公司/企业债券策略、可转换债券策略等。

  (2)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参与股指期货交易。

  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投资时机和数量的决策建立在对证券市场总体行情的判断和组合风险收益分析的基础上。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宏观经济因素、政策及法规因素和资本市场因素,结合定性和定量方法,确定投资时机。基金管理人另根据CAPM模型计算得到的组合Beta值,结合股票投资的总体规模,以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限定和要求,确定参与股指期货交易的投资比例。

  若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时,基金管理人期货投资管理从其最新规定,以符合上述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的变化。

  (3)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对权证的投资建立在对标的证券和组合收益风险分析的基础上,以Black-Scholes模型和二叉树期权定价模型为基础对权证进行分析定价,并根据市场情况对定价模型和参数进行适当修正。

  若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本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并及时制定相应的投资策略。

  (二) 投资程序

  1、投资决策依据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2)国内外宏观经济发展状况、微观经济运行环境和证券市场发展趋势;

  3)投资品种的预期收益率和风险水平。

  2、投资决策程序

  (1)投资研究

  本基金管理人研究团队充分利用外部和内部的研究资源提供研究成果,挖掘投资机会,为投资决策委员会和基金经理提供决策支持。

  (2)投资决策

  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基金投资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基金的投资原则、投资目标及整体资产配置策略和风险控制策略,并对基金经理进行授权,对基金的投资进行总体监控。如遇重大事项,投资决策委员会及时召开临时会议做出决议。

  (3)组合构建

  基金经理根据投资委员会确定的总体投资策略和原则以及研究团队提供的分析和建议等信息,在遵守基金合同的前提下,在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授权范围内构建具体的投资组合,进行组合的日常管理。

  (4)交易执行

  本基金实行集中交易制度。交易团队负责执行基金经理投资指令,同时承担一线风险监控职责。

  (5)风险与绩效评估

  投资风险管理团队由风险管理部和监察稽核部组成。风险管理部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基金投资绩效及风险进行评估;监察稽核部对基金投资的合规性进行日常监控;风险管理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结合市场、法律等环境的变化,对基金投资组合进行风险评估,并提出风险防范措施及意见。

  (6)组合调整

  基金经理根据行业状况、证券市场和上市公司的发展变化、基金申购和赎回的现金流量情况以及组合风险与绩效评估的结果,对投资组合进行动态调整。

  本基金管理人在确保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有权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和实际需要调整上述投资程序,并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公告。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依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经与相关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自2015年9月29日起,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变更为:

  8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20%×标普中国债券指数收益率

  本基金股票投资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是沪深300指数,债券投资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是标普中国债券指数。

  沪深300指数是沪深证券交易所第一次联合发布的反映A股市场整体走势的指数,由中证指数公司编制和维护,是在上海和深圳证券市场中选取300只A股作为样本编制而成。该指数样本对沪深市场的覆盖度高,具有良好的市场代表性,投资人可以方便地从报纸、互联网等财经媒体中获取。同时,该指数编制方法清晰透明,具有独立性和良好的市场流动性;与市场整体表现具有较高的相关度,且指数历史表现强于市场平均收益水平,适合作为本基金的权益投资部分业绩基准。

  标普中国债券指数是中信标普指数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所开发的债券系列指数之一,该系列指数包括6 只固定收益指数,分别跟踪中国政府债、企业债、金融债、服务债、工业债和公用事业债的业绩表现以及具有综合意义的全债指数。标普中国债券指数旨在追踪中国的政府债、企业债、金融债、服务债、公用事业债和工业债券市场,它涵盖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债券。纳入标普中国债券指数的债券的信用评级都在投资级以上。适合作为本基金的固定收益投资部分业绩基准。

  如果上述基准指数停止计算编制或更改名称,或者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又或者市场推出更具权威、且更能够表征本基金风险收益特征的指数,则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同意并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履行适当程序后后调整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并应及时公告并报证监会备案,同时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上述事项已于2015年9月29日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风险高于货币型基金、债券型基金,而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高风险、中高收益品种。

  十一、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5年10月23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5年9月30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贵金属投资。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参与股指期货交易;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股指期货合约。

  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参与股指期货交易。

  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投资时机和数量的决策建立在对证券市场总体行情的判断和组合风险收益分析的基础上。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宏观经济因素、政策及法规因素和资本市场因素,结合定性和定量方法,确定投资时机。基金管理人另根据CAPM模型计算得到的组合Beta值,结合股票投资的总体规模,以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限定和要求,确定参与股指期货交易的投资比例。

  若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时,基金管理人期货投资管理从其最新规定,以符合上述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的变化。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参与股指期货交易。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1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除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平安”)外,其余的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广发证券于2015年9月12日公告,其于2015年8月24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鄂证调查字2015023号),并于2015年9月10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15]71号),广发证券在公告中陈述了《调查通知书》和《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内容。

  2015年1月16日,中国证监会通报2014年第四季度证券公司融资类业务现场检查情况,指出广发证券存在向不符合条件的客户融资融券、违规为到期融资融券合约展期问题,且涉及客户数量较多, 对其采取责令限期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2014年12月8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4〕103号),决定对中国平安的控股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给予警告,没收其保荐业务收入400万元,没收承销股票违法所得2,867万元,并处以440万元罚款。

  本基金投资广发证券(000776)和中国平安(601318)的决策流程符合本基金管理人投资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针对上述情况,本基金管理人进行了分析和研究,认为上述事件对广发证券和中国平安的投资价值未造成实质性影响。本基金管理人将继续对上述公司进行跟踪研究。

  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11.3 其他资产构成

  ■

  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债。

  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1、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至2015年9月30日,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表:

  ■

  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摩根士丹利华鑫量化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2年12月11日至2015年9月30日)■

  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 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基金的开户费用;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2.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 %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5 %÷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5 %÷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8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用

  投资人在一天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本基金的申购费用最高不超过申购金额的5%。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等各项费用。

  本基金自2013年11月1日起,对于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的养老金客户实施特定申购费率。养老金客户指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等,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和行业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并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申购费率见下表:

  ■

  除养老金客户外的其他投资者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申购费率见下表:

  ■

  2.赎回费用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时间的增加而递减。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用最高不超过赎回金额的5%。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归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具体赎回费率结构如下:

  ■

  注:1年指365天。

  3. 转换费用

  本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和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补差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差异情况和赎回费率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计算方法如下:

  转出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转入总金额=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

  申购补差费=转入总金额×申购补差费率/(1+申购补差费率)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赎回费+申购补差费

  (1)对于实行级差申购费率(不同申购金额对应不同申购费率)的基金,申购补差费率 =转入总金额对应的转入基金申购费率 - 转入总金额对应的转出基金申购费率,若转入总金额对应的转出基金申购费率≥转入总金额对应的转入基金申购费率,则申购补差费为0。

  (2)计算基金转换费用所涉及的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均按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的规定费率执行,对于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费率优惠活动期间发生的基金转换业务,按照本公司最新公告的相关费率计算基金转换费用。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 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信息披露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2015年7月24日刊登的《摩根士丹利华鑫量化配置股票型证券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二日

发表评论:

财苑热评:

   第A001版:头 版(今日328版)
   第A002版:综 合
   第A003版:专 栏
   第A004版:聚焦供给侧改革与资本市场
   第A005版:机 构
   第A006版:机 构
   第A007版:公 司
   第A008版:公 司
   第A009版:市 场
   第A010版:舆 情
   第A011版:数 据
   第A012版:数 据
   第A013版:信息披露
   第A014版:信息披露
   第A015版:信息披露
   第A016版:信息披露
   第B001版:B叠头版:信息披露
   第B002版:信息披露
   第B003版:信息披露
   第B004版:信息披露
   第B005版:信息披露
   第B006版:信息披露
   第B007版:信息披露
   第B008版:信息披露
   第B009版:信息披露
   第B010版:信息披露
   第B011版:信息披露
   第B012版:信息披露
   第B013版:信息披露
   第B014版:信息披露
   第B015版:信息披露
   第B016版:信息披露
   第B017版:信息披露
   第B018版:信息披露
   第B019版:信息披露
   第B020版:信息披露
   第B021版:信息披露
   第B022版:信息披露
   第B023版:信息披露
   第B024版:信息披露
   第B025版:信息披露
   第B026版:信息披露
   第B027版:信息披露
   第B028版:信息披露
   第B029版:信息披露
   第B030版:信息披露
   第B031版:信息披露
   第B032版:信息披露
   第B033版:信息披露
   第B034版:信息披露
   第B035版:信息披露
   第B036版:信息披露
   第B037版:信息披露
   第B038版:信息披露
   第B039版:信息披露
   第B040版:信息披露
   第B041版:信息披露
   第B042版:信息披露
   第B043版:信息披露
   第B044版:信息披露
   第B045版:信息披露
   第B046版:信息披露
   第B047版:信息披露
   第B048版:信息披露
   第B049版:信息披露
   第B050版:信息披露
   第B051版:信息披露
   第B052版:信息披露
   第B053版:信息披露
   第B054版:信息披露
   第B055版:信息披露
   第B056版:信息披露
   第B057版:信息披露
   第B058版:信息披露
   第B059版:信息披露
   第B060版:信息披露
   第B061版:信息披露
   第B062版:信息披露
   第B063版:信息披露
   第B064版:信息披露
   第B065版:信息披露
   第B066版:信息披露
   第B067版:信息披露
   第B068版:信息披露
   第B069版:信息披露
   第B070版:信息披露
   第B071版:信息披露
   第B072版:信息披露
   第B073版:信息披露
   第B074版:信息披露
   第B075版:信息披露
   第B076版:信息披露
   第B077版:信息披露
   第B078版:信息披露
   第B079版:信息披露
   第B080版:信息披露
   第B081版:信息披露
   第B082版:信息披露
   第B083版:信息披露
   第B084版:信息披露
   第B085版:信息披露
   第B086版:信息披露
   第B087版:信息披露
   第B088版:信息披露
   第B089版:信息披露
   第B090版:信息披露
   第B091版:信息披露
   第B092版:信息披露
   第B093版:信息披露
   第B094版:信息披露
   第B095版:信息披露
   第B096版:信息披露
   第B097版:信息披露
   第B098版:信息披露
   第B099版:信息披露
   第B100版:信息披露
   第B101版:信息披露
   第B102版:信息披露
   第B103版:信息披露
   第B104版:信息披露
   第B105版:信息披露
   第B106版:信息披露
   第B107版:信息披露
   第B108版:信息披露
   第B109版:信息披露
   第B110版:信息披露
   第B111版:信息披露
   第B112版:信息披露
   第B113版:信息披露
   第B114版:信息披露
   第B115版:信息披露
   第B116版:信息披露
   第B117版:信息披露
   第B118版:信息披露
   第B119版:信息披露
   第B120版:信息披露
   第B121版:信息披露
   第B122版:信息披露
   第B123版:信息披露
   第B124版:信息披露
   第B125版:信息披露
   第B126版:信息披露
   第B127版:信息披露
   第B128版:信息披露
   第B129版:信息披露
   第B130版:信息披露
   第B131版:信息披露
   第B132版:信息披露
   第B133版:信息披露
   第B134版:信息披露
   第B135版:信息披露
   第B136版:信息披露
   第B137版:信息披露
   第B138版:信息披露
   第B139版:信息披露
   第B140版:信息披露
   第B141版:信息披露
   第B142版:信息披露
   第B143版:信息披露
   第B144版:信息披露
   第B145版:信息披露
   第B146版:信息披露
   第B147版:信息披露
   第B148版:信息披露
   第B149版:信息披露
   第B150版:信息披露
   第B151版:信息披露
   第B152版:信息披露
   第B153版:信息披露
   第B154版:信息披露
   第B155版:信息披露
   第B156版:信息披露
   第B157版:信息披露
   第B158版:信息披露
   第B159版:信息披露
   第B160版:信息披露
   第B161版:信息披露
   第B162版:信息披露
   第B163版:信息披露
   第B164版:信息披露
   第B165版:信息披露
   第B166版:信息披露
   第B167版:信息披露
   第B168版:信息披露
   第B169版:信息披露
   第B170版:信息披露
   第B171版:信息披露
   第B172版:信息披露
   第B173版:信息披露
   第B174版:信息披露
   第B175版:信息披露
   第B176版:信息披露
   第B177版:信息披露
   第B178版:信息披露
   第B179版:信息披露
   第B180版:信息披露
   第B181版:信息披露
   第B182版:信息披露
   第B183版:信息披露
   第B184版:信息披露
   第B185版:信息披露
   第B186版:信息披露
   第B187版:信息披露
   第B188版:信息披露
   第B189版:信息披露
   第B190版:信息披露
   第B191版:信息披露
   第B192版:信息披露
   第B193版:信息披露
   第B194版:信息披露
   第B195版:信息披露
   第B196版:信息披露
   第B197版:信息披露
   第B198版:信息披露
   第B199版:信息披露
   第B200版:信息披露
   第B201版:信息披露
   第B202版:信息披露
   第B203版:信息披露
   第B204版:信息披露
   第B205版:信息披露
   第B206版:信息披露
   第B207版:信息披露
   第B208版:信息披露
   第B209版:信息披露
   第B210版:信息披露
   第B211版:信息披露
   第B212版:信息披露
   第B213版:信息披露
   第B214版:信息披露
   第B215版:信息披露
   第B216版:信息披露
   第B217版:信息披露
   第B218版:信息披露
   第B219版:信息披露
   第B220版:信息披露
   第B221版:信息披露
   第B222版:信息披露
   第B223版:信息披露
   第B224版:信息披露
   第B225版:信息披露
   第B226版:信息披露
   第B227版:信息披露
   第B228版:信息披露
   第B229版:信息披露
   第B230版:信息披露
   第B231版:信息披露
   第B232版:信息披露
   第B233版:信息披露
   第B234版:信息披露
   第B235版:信息披露
   第B236版:信息披露
   第B237版:信息披露
   第B238版:信息披露
   第B239版:信息披露
   第B240版:信息披露
   第B241版:信息披露
   第B242版:信息披露
   第B243版:信息披露
   第B244版:信息披露
   第B245版:信息披露
   第B246版:信息披露
   第B247版:信息披露
   第B248版:信息披露
   第B249版:信息披露
   第B250版:信息披露
   第B251版:信息披露
   第B252版:信息披露
   第B253版:信息披露
   第B254版:信息披露
   第B255版:信息披露
   第B256版:信息披露
   第B257版:信息披露
   第B258版:信息披露
   第B259版:信息披露
   第B260版:信息披露
   第B261版:信息披露
   第B262版:信息披露
   第B263版:信息披露
   第B264版:信息披露
   第B265版:信息披露
   第B266版:信息披露
   第B267版:信息披露
   第B268版:信息披露
   第B269版:信息披露
   第B270版:信息披露
   第B271版:信息披露
   第B272版:信息披露
   第B273版:信息披露
   第B274版:信息披露
   第B275版:信息披露
   第B276版:信息披露
   第B277版:信息披露
   第B278版:信息披露
   第B279版:信息披露
   第B280版:信息披露
   第B281版:信息披露
   第B282版:信息披露
   第B283版:信息披露
   第B284版:信息披露
摩根士丹利华鑫量化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大连天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参与设立的并购基金签署投资框架协议的公告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预案问询函的公告

2016-01-22

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