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多媒体数字报

2016年1月22日 按日期查找: < 上一期 下一期 >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报告摘要

2016-01-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759,758,615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简介

  ■

  二、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主营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分为医药和染料两大板块,医药板块主要从事特色原料药、制剂的生产和销售以及为国际制药企业提供定制生产、配套研发的服务;染料板块主要从事环保型活性染料、染料中间体以及颜料中间体的生产和销售。

  医药主要产品:

  ■

  染料主要产品:

  ■

  2015年,公司医药板块通过优化产品结构,继续巩固克林霉素系列、培南系列等主导产品的市场份额,扩大国际定制合作业务;同时加强内部管理,降本增效,实现了医药板块盈利大幅增长。另外发酵、制剂等项目取得新进展,海阔生物取得了盐酸林可霉素欧盟CEP证书,并于2016年初接受了国内GMP现场检查,制剂生产线接受了德国BGV现场检查;染料板块加快环保型活性艳蓝KN-R商品染料及相关配套产品的扩产、工艺改进和技术创新,缓解上一年供不应求的市场局面,继续发挥细分行业龙头优势,保持较强的盈利能力。

  (二)行业发展格局

  1、医药行业

  医药行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与国人身心健康密切相关,具有较强的刚性需求,是典型的弱周期行业。我国已成为世界第一大原料药生产和出口国、世界第二大OTC药物市场、全球第三大医药市场。近几年国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行业政策法规,旨在提高药品质量,优化产业布局。随着新版GMP认证的强制实施,全国共有四分之一的药品生产企业未通过新版GMP认证,按照规定,自2016年1月1日起,未通过新版GMP认证的企业将一律停止生产,这将淘汰约1795家中小药企;近期,国家又发布了《关于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意见(征求稿)》,要求对已经批准上市的仿制药,凡没有按照与原研药质量和疗效一致的原则审批的,均需按照相应原则开展一致性评价,国内药品质量参差不齐、仿制标准较低、低水平重复生产等问题将得到有效解决;同时2015年中国医药企业也迎来了有史以来规模最大、频率最高的“飞行检查”,据报道全国总共有约143家企业被收回GMP证书,其中有3家被吊销《生产许可证》。从2016年开始,国家将药品的GMP认证工作下放到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放GMP认证之后,国家药监总局将建立专职检查队伍,专门从事检查工作,凌厉的飞检将让GMP从认证制管理到监督型管理的转换。这一系列行业政策的变化,让国内医药行业面临重新洗牌,并购重组或将成今后一段时期的主旋律。

  2、染料行业

  中国已经成为全球染料的第一大国,目前我国染颜料年产量115万吨左右,第二大国印度年产量仅25万吨左右。之前受国民经济高速增长,需求大幅增长的驱动,中国染料产业产能快速扩展,发展为众多小、散型的低水平重复产能,盈利微薄、污染严重。近年来,受“转方式、调结构”产业政策的影响以及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生态安全等政策趋紧的压力,大批中小型的染料企业关停,直接导致染料价格大幅上涨。大型染料企业分享了染料价格上涨的直接受益,更加注重环保投入,提升设备,追求技术进步,开发绿色环保的高端染颜料。2015年前三季度行业龙头企业保持稳中有增趋势,中小企业生存压力加大。行业龙头企业转向在产能平稳增长的同时更加注重科技、环保、质量、效益的新常态。

  (三)行业地位

  公司的克林霉素盐酸盐在2004年就通过美国的FDA认证,克林霉素系列产量稳居全球龙头地位;公司为全国较早掌握培南类关键中间体4-AA核心技术,并成为国内仅有的几家能够供应培南类系列原料药的企业之一;公司的氟苯尼考、甲砜霉素、联苯双酯等产品都曾做到国内产销量第一。同时公司染料活性艳蓝染料领域的龙头,主持编制了“反应染料色光和强度的测定”国家标准及活性艳蓝KN-R、氨基油等八个产品的行业标准。“染八牌”活性染料被评为中国名牌产品和国家优秀火炬计划产品。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四、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15年是海翔重组后的起步年,更是公司管理的提升年,是海翔加快各种资源整合,完善组织架构,提升管理,促进发展,适应新状态的一年。在这一年里,世界经济复苏缓慢,中国经济增速下行,而环境保护的要求更趋严厉,加重了医药、染料行业国内外环境的挑战。医药板块通过优化产品结构,加大国际定制合作,提升管理降低成本,2015年医药业务盈利大幅增长,2015年实现净利润8,958万元。染料板块加快环保型活性艳蓝KN-R商品染料及相关配套产品的扩产、工艺改进和技术创新,缓解上一年供不应求的市场局面,继续发挥细分行业龙头优势,保持较强的盈利能力。201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4.64亿元,同比增长86.8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5.16亿元,同比增长865.24%%。

  1、公司继续深入推进财务、生产等多个系统的整合,实现集团化管控,强化供、产、销各系统之间的沟通,为生产经营及战略决策提供准确信息。深化落实绩效考核,建立和完善以 “四减两提高”为主要目标的绩效考核办法,加强车间管理人员的责、权、利等方面的考核,单位成本和能耗同比大幅下降。公司同时还加强对供应商管理,对百余家供应商进行审计,取消了一些不合格的供应商资格,从源头上把控产品质量。

  2、报告期内,公司外沙厂区的阿莫罗芬、伏格列波糖,川南子公司的甲砜霉素、联苯双酯均顺利通过新版GMP认证。外沙厂区克林霉素胶囊和阿卡波糖片制剂生产线接受了德国官方检查,全年公司各厂区累计接待了国内外官方、客户的现场审计约65次,通过频繁的检查认证,公司的质量管理水平更上一层。另外公司注册工作稳步推进,全年完成20多个国内外的注册,完成了柳氮磺胺吡啶、富马酸喹硫平的欧盟CEP申请,海阔生物取得欧洲药监局颁发的林可霉素CEP证书。

  3、2015年公司加大环保投入,通过在产品生产过程前端控制三废的产生、后期回收三废中有效成分,提高了各项材料的利用率,从根本上降低了生产综合成本,为打造环境友好型企业奠定了坚实基础。公司不断加大对自动化控制系统的投入,以更加精确可靠的自动化操作模式替代存在更多风险的人工模式,努力改善员工的工作环境。

  4、继续加大研发投入,理清研发思路,确立了研发重点方向,全年医药、染料共新增研发项目30余项,为后续发展做好项目储备。公司完成多项技术成果产业化,降低部分产品成本,解决原料采购困难的难题。2015年公司完成“台州市院士专家工作站”、省科技厅专利产业化项目《4-AA新工艺开发》等项目申报,累计完成各类项目申报48项,获得政府奖励补助一千多万。全年新提交专利申请2件,获得专利授权5件,答复专利审查意见8件。

  5、2015年公司进一步完善了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在内的领导班子建设,推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极大的提升了核心骨干团队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改革薪酬福利政策使广大员工获得了更多的利益。同时公司加大了高素质研发人才的引进力度,完善内部竞聘机制,制定更加有效的岗位培训计划,为公司长期发展奠定坚实人才基础。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对2016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思卫

  二零一六年月一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099 证券简称:海翔药业 公告编号:2016-012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6年1月11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发出通知,于2016年1月21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到8人,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孙杨先生主持,经过与会董事的充分讨论,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田利明、李有星、周亚力,原独立董事陈文森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述职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5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经过审计,公司201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464,495,533.58元,利润总额为624,241,430.83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16,587,190.94元。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及2016年1月22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刊登的《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6-014)。

  五、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16,587,190.94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照2015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3,458,955.58元,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576,170,826.48元(合并报表数),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174,686,252.53元,资本公积金为2,373,793,963.52元。

  基于公司2015年度的经营情况及未来的发展前景,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控股股东浙江东港投资有限公司提议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2016年1月21日总股本759,758,61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51,951,723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不送红股。

  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成果,与公司成长性相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和《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4-2016年)》中对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因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而引起的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等相关事宜,具体根据利润分配实施结果,增加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公司章程》第六条注册资本修改如下:

  原文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59,758,615元”

  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19,517,230元”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及2016年1月22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刊登的《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6-015)。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及2016年1月22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刊登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6-016)。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风险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同意提名蒋灵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提交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及2016年1月22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刊登的《关于选举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17)。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由于上述议案第二、三、四、五、七、八、九、十、十一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提议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及2016年1月22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刊登的《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6-018)。

  特此公告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099 证券简称:海翔药业 公告编号:2016-013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1月11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于2016年1月21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名,实际出席的监事3名。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郭世华先生主持,经全体监事充分发表意见并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报告尚需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及2016年1月22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的《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6-014)。

  四、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16,587,190.94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照2015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3,458,955.58元,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576,170,826.48元(合并报表数),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174,686,252.53元,资本公积金为2,373,793,963.52元。

  基于公司2015年度的经营情况及未来的发展前景,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控股股东浙江东港投资有限公司提议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2016年1月21日总股本759,758,61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51,951,723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不送红股。

  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成果,与公司成长性相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和《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4-2016年)》中对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对董事会出具的关于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进行认真核查,认为:该总结报告真实、全面地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并得到了有效实施,公司的内部控制是有效的。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及2016年1月22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6-015)。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及2016年1月22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6-016)。

  特此公告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099 证券简称:海翔药业 公告编号:2016-015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043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78,553,615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8.02元,共计募集资金629,999,992.30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29,159,999.75元后的募集资金为600,839,992.55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11月12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会计师费用、法定信息披露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7,804,213.98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93,035,778.57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4〕240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472,074,826.75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84,355.13元;2015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87,696,649.35元,2015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402,623.74元,2015年度收到的投资收益1,262,328.76元,由于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将余额转入银行基本存款账户9,170.72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559,771,476.10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486,978.87元,累计收到的投资收益1,262,328.76元,由于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将余额9,170.72元转入银行基本存款账户。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35,004,439.38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11月20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椒江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连同全资子公司台州市前进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州前进公司)和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和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和台州前进公司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1个定期存款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均系台州前进公司开立的银行账户。

  [注2]:系台州前进公司开立的银行账户,销户前余额9,170.72元转入台州前进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分行开立的账号为398758334811的基本存款户,台州前进公司已于2016年1月19日将募集资金9,170.72元归还台州前进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开立的账号为19900001040021908的募集资金专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一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5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2015年度本公司实际使用自有银行承兑汇票等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1,274.27万元。

  

  证券代码:002099 证券简称:海翔药业 公告编号:2016-016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以及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043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78,553,615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8.02元,共计募集资金629,999,992.30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29,159,999.75元后的募集资金为600,839,992.55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11月12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会计师费用、法定信息披露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7,804,213.98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93,035,778.57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4〕240号)。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均系全资子公司台州市前进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州前进公司)开立的银行账户。

  [注2]:系全资子公司台州市前进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州前进公司)开立的银行账户。销户前余额9,170.72元转入台州前进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分行开立的账号为398758334811的基本存款户,台州前进公司已于2016年1月19日将募集资金9,170.72元归还台州前进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开立的账号为19900001040021908的募集资金专户。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说明

  (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三) 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总额不存在差异。

  (四)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 闲置募集资金情况说明

  根据2014年11月20日公司董事会四届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可以滚动使用。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循环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5,000万元购买了4笔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有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承诺效益。

  四、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情况。

  五、其他差异说明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各年度其他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已披露的内容不存在差异。

  附件: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一日

  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15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2014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包括前期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在募集资金到位后置换的金额7,726.04万元,实际募集资金投资金额39,481.44万元。

  附件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15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是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至截止日期间,投资项目的年均实际产量与预计产能之比。

  [注2]:台州前进公司环保型活性艳蓝KN-R相关配套产品升级改造项目2015年效益中,生产领用的自制半成品氨基油,我们采用其对外销售的价格计算实际效益。

  [注3]:截至2015年12月31日,台州前进公司环保型活性艳蓝KN-R商品染料技改项目二期工程尚处于建设期。

  

  证券代码:002099 证券简称:海翔药业 公告编号:2016-017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蒋灵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同,该事项尚需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如蒋灵先生被选举为公司董事,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二日

  

  附:简历

  蒋灵先生,中国国籍,生于1971年7月,大学学历,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曾担任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科长、对外合作部主任、办公室主任、总经理助理、财务总监、副总裁,海正辉瑞制药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等职务,现担任本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蒋灵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惩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099 证券简称:海翔药业 公告编号:2016-018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

  (1) 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2月16日(星期二)下午14:00

  (2) 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2月15日—2月16日。

  a)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2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b)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2月15日15:00至2016年2月16日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外沙支路100号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股权登记日:2016年2月3日。

  6、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2月3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邀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嘉宾。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事项

  (1)需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议案

  ■

  (2)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1月22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innfo.com.cn)。

  (3) 单独计票提示: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的要求,议案五、六、七、八、九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4) 特别决议提示:

  以上议案均为普通议案。

  (5)公司独立董事将在2015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3、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一),以便登记确认。《股东参会登记表》及相关证件可采取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登记时间:2016年2月4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0—16:30)

  5、登记地点: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外沙支路100号投资发展部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99

  2、投票简称:“海翔投票”

  3、投票时间:2016年2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在投票当日,“海翔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

  (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2月15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2月16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外沙支路100号投资发展部

  邮政编码:318000

  电话:0576-89088166

  传真:0576-89088128

  联系人:蒋如东

  2、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二日

  附件一: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

  注:

  1、自然人股东请附上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他人出席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法人股东请附上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见附件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提供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及代理人身份证。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委托人出席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

  注: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委托人签名(盖章):股东账号: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持股数量: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2015年度股东大会结束

  签署日期:

  附件三: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先 生 / 女士,身份证号码为 ,系我单位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股票代码:002099 股票简称:海翔药业 公告编号:2016-019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投资者联系方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更好的服务于广大投资者与公司股东,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联系电话由“0576-88820365”变更为“0576-89088166”,联系传真由“0576-88820221”变更为“0576-89088128”。本次变更仅为联系电话、联系传真的变更,公司地址、邮编、电子邮箱等其他联系方式均保持不变。  

  公司投资者联系方式列示如下:  

  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外沙支路100号

  邮编: 318000 

  联系电话:0576-89088166

  联系传真:0576-890880128

  电子邮箱:stock@hisoar.com

  联系人:蒋如东

  上述变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正式启用,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二日

  

  股票代码:002099 股票简称:海翔药业 公告编号:2016-020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5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16年1月29日(星期五)下午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5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公司投资者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参与本次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

  公司出席本次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孙杨先生、总经理杨思卫先生、财务总监叶春贵先生、独立董事田利明先生、董事会秘书许华青女士、独立财务顾问忻健伟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与人员会有调整)。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099 证券简称:海翔药业 公告编号:2016-021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投资者接待日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16年1月22日披露了《2015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将举办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接待时间

  2016年2月16日(星期二)下午15:30-17:00。

  二、接待地点

  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外沙支路100号公司会议室

  三、预约方式

  欲参与会议的投资者请于2016年2月4日前与公司投资发展部联系,以便接待登记和安排。

  联系人:蒋如东

  电话:0576-89088166

  传真:0576-89088128

  邮 箱:stock@hisaor.com

  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外沙支路100号公司投资发展部

  邮编:318000

  四、公司参与人员

  董事长孙杨先生、总经理杨思卫先生、财务总监叶春贵先生、董事会秘书许华青女士(如有特殊情况,参与人员会有调整)。

  五、注意事项

  1、来访个人投资者请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卡原件及复印件,机构投资者携带机构相关证明文件及其复印件,公司将对来访投资者的上述证明性文件进行查验并存档复印件,已备监管机构查阅。

  2、保密承诺: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要求投资者签署《承诺书》。

  3、为提高接待效率,在接待日前,投资者可通过电话、邮件等形式向投资发展部提出所关心的问题,公司针对相对集中的问题形成答复意见。衷心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二日

发表评论:

财苑热评:

   第A001版:头 版(今日328版)
   第A002版:综 合
   第A003版:专 栏
   第A004版:聚焦供给侧改革与资本市场
   第A005版:机 构
   第A006版:机 构
   第A007版:公 司
   第A008版:公 司
   第A009版:市 场
   第A010版:舆 情
   第A011版:数 据
   第A012版:数 据
   第A013版:信息披露
   第A014版:信息披露
   第A015版:信息披露
   第A016版:信息披露
   第B001版:B叠头版:信息披露
   第B002版:信息披露
   第B003版:信息披露
   第B004版:信息披露
   第B005版:信息披露
   第B006版:信息披露
   第B007版:信息披露
   第B008版:信息披露
   第B009版:信息披露
   第B010版:信息披露
   第B011版:信息披露
   第B012版:信息披露
   第B013版:信息披露
   第B014版:信息披露
   第B015版:信息披露
   第B016版:信息披露
   第B017版:信息披露
   第B018版:信息披露
   第B019版:信息披露
   第B020版:信息披露
   第B021版:信息披露
   第B022版:信息披露
   第B023版:信息披露
   第B024版:信息披露
   第B025版:信息披露
   第B026版:信息披露
   第B027版:信息披露
   第B028版:信息披露
   第B029版:信息披露
   第B030版:信息披露
   第B031版:信息披露
   第B032版:信息披露
   第B033版:信息披露
   第B034版:信息披露
   第B035版:信息披露
   第B036版:信息披露
   第B037版:信息披露
   第B038版:信息披露
   第B039版:信息披露
   第B040版:信息披露
   第B041版:信息披露
   第B042版:信息披露
   第B043版:信息披露
   第B044版:信息披露
   第B045版:信息披露
   第B046版:信息披露
   第B047版:信息披露
   第B048版:信息披露
   第B049版:信息披露
   第B050版:信息披露
   第B051版:信息披露
   第B052版:信息披露
   第B053版:信息披露
   第B054版:信息披露
   第B055版:信息披露
   第B056版:信息披露
   第B057版:信息披露
   第B058版:信息披露
   第B059版:信息披露
   第B060版:信息披露
   第B061版:信息披露
   第B062版:信息披露
   第B063版:信息披露
   第B064版:信息披露
   第B065版:信息披露
   第B066版:信息披露
   第B067版:信息披露
   第B068版:信息披露
   第B069版:信息披露
   第B070版:信息披露
   第B071版:信息披露
   第B072版:信息披露
   第B073版:信息披露
   第B074版:信息披露
   第B075版:信息披露
   第B076版:信息披露
   第B077版:信息披露
   第B078版:信息披露
   第B079版:信息披露
   第B080版:信息披露
   第B081版:信息披露
   第B082版:信息披露
   第B083版:信息披露
   第B084版:信息披露
   第B085版:信息披露
   第B086版:信息披露
   第B087版:信息披露
   第B088版:信息披露
   第B089版:信息披露
   第B090版:信息披露
   第B091版:信息披露
   第B092版:信息披露
   第B093版:信息披露
   第B094版:信息披露
   第B095版:信息披露
   第B096版:信息披露
   第B097版:信息披露
   第B098版:信息披露
   第B099版:信息披露
   第B100版:信息披露
   第B101版:信息披露
   第B102版:信息披露
   第B103版:信息披露
   第B104版:信息披露
   第B105版:信息披露
   第B106版:信息披露
   第B107版:信息披露
   第B108版:信息披露
   第B109版:信息披露
   第B110版:信息披露
   第B111版:信息披露
   第B112版:信息披露
   第B113版:信息披露
   第B114版:信息披露
   第B115版:信息披露
   第B116版:信息披露
   第B117版:信息披露
   第B118版:信息披露
   第B119版:信息披露
   第B120版:信息披露
   第B121版:信息披露
   第B122版:信息披露
   第B123版:信息披露
   第B124版:信息披露
   第B125版:信息披露
   第B126版:信息披露
   第B127版:信息披露
   第B128版:信息披露
   第B129版:信息披露
   第B130版:信息披露
   第B131版:信息披露
   第B132版:信息披露
   第B133版:信息披露
   第B134版:信息披露
   第B135版:信息披露
   第B136版:信息披露
   第B137版:信息披露
   第B138版:信息披露
   第B139版:信息披露
   第B140版:信息披露
   第B141版:信息披露
   第B142版:信息披露
   第B143版:信息披露
   第B144版:信息披露
   第B145版:信息披露
   第B146版:信息披露
   第B147版:信息披露
   第B148版:信息披露
   第B149版:信息披露
   第B150版:信息披露
   第B151版:信息披露
   第B152版:信息披露
   第B153版:信息披露
   第B154版:信息披露
   第B155版:信息披露
   第B156版:信息披露
   第B157版:信息披露
   第B158版:信息披露
   第B159版:信息披露
   第B160版:信息披露
   第B161版:信息披露
   第B162版:信息披露
   第B163版:信息披露
   第B164版:信息披露
   第B165版:信息披露
   第B166版:信息披露
   第B167版:信息披露
   第B168版:信息披露
   第B169版:信息披露
   第B170版:信息披露
   第B171版:信息披露
   第B172版:信息披露
   第B173版:信息披露
   第B174版:信息披露
   第B175版:信息披露
   第B176版:信息披露
   第B177版:信息披露
   第B178版:信息披露
   第B179版:信息披露
   第B180版:信息披露
   第B181版:信息披露
   第B182版:信息披露
   第B183版:信息披露
   第B184版:信息披露
   第B185版:信息披露
   第B186版:信息披露
   第B187版:信息披露
   第B188版:信息披露
   第B189版:信息披露
   第B190版:信息披露
   第B191版:信息披露
   第B192版:信息披露
   第B193版:信息披露
   第B194版:信息披露
   第B195版:信息披露
   第B196版:信息披露
   第B197版:信息披露
   第B198版:信息披露
   第B199版:信息披露
   第B200版:信息披露
   第B201版:信息披露
   第B202版:信息披露
   第B203版:信息披露
   第B204版:信息披露
   第B205版:信息披露
   第B206版:信息披露
   第B207版:信息披露
   第B208版:信息披露
   第B209版:信息披露
   第B210版:信息披露
   第B211版:信息披露
   第B212版:信息披露
   第B213版:信息披露
   第B214版:信息披露
   第B215版:信息披露
   第B216版:信息披露
   第B217版:信息披露
   第B218版:信息披露
   第B219版:信息披露
   第B220版:信息披露
   第B221版:信息披露
   第B222版:信息披露
   第B223版:信息披露
   第B224版:信息披露
   第B225版:信息披露
   第B226版:信息披露
   第B227版:信息披露
   第B228版:信息披露
   第B229版:信息披露
   第B230版:信息披露
   第B231版:信息披露
   第B232版:信息披露
   第B233版:信息披露
   第B234版:信息披露
   第B235版:信息披露
   第B236版:信息披露
   第B237版:信息披露
   第B238版:信息披露
   第B239版:信息披露
   第B240版:信息披露
   第B241版:信息披露
   第B242版:信息披露
   第B243版:信息披露
   第B244版:信息披露
   第B245版:信息披露
   第B246版:信息披露
   第B247版:信息披露
   第B248版:信息披露
   第B249版:信息披露
   第B250版:信息披露
   第B251版:信息披露
   第B252版:信息披露
   第B253版:信息披露
   第B254版:信息披露
   第B255版:信息披露
   第B256版:信息披露
   第B257版:信息披露
   第B258版:信息披露
   第B259版:信息披露
   第B260版:信息披露
   第B261版:信息披露
   第B262版:信息披露
   第B263版:信息披露
   第B264版:信息披露
   第B265版:信息披露
   第B266版:信息披露
   第B267版:信息披露
   第B268版:信息披露
   第B269版:信息披露
   第B270版:信息披露
   第B271版:信息披露
   第B272版:信息披露
   第B273版:信息披露
   第B274版:信息披露
   第B275版:信息披露
   第B276版:信息披露
   第B277版:信息披露
   第B278版:信息披露
   第B279版:信息披露
   第B280版:信息披露
   第B281版:信息披露
   第B282版:信息披露
   第B283版:信息披露
   第B284版:信息披露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报告摘要

2016-01-22

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