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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16-006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利用不超过人民币八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低风险、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4月21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2016年1月22日,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北京联拓天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简称“北京联拓”)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方庄支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签订协议,利用闲置募集资金900万元购买招商银行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方庄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签订协议,利用闲置募集资金800万元购买农业银行保证收益型理财产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购买理财产品主要情况
(一) 购买理财产品-1
1、 产品名称:招商银行点金公司理财之岁月流金“黄金周”理财计划
2、 产品简称:黄金周1288
3、 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4、 购买理财产品金额:玖佰万元整(RMB900万元)
5、 产品起息日:2016年1月22日
6、 产品到期日:2016年1月29日
7、 预期年化收益率:2%
8、 投资管理人:招商银行
9、 币种:人民币
10、 投资方向和范围:本理财计划由招商银行投资于我国银行间市场信用级别较高、流动性较好的金融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债券回购、债券远期以及高信用级别的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资产支持证券、次级债等其他金融资产,并通过信托计划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分离债、新股申购、交易所债券和银行存款等其他金融资产。投资比例区间(理财产品存续期内可能因市场的重大变化导致投资比例暂时超出如下区间,银行将尽合理努力,以客户利益最大化为原则尽快使投资比例恢复至如下规定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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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在不损失投资者利益且根据约定提前公告的情况下,对本理财计划的投资范围、投资品种和投资比例进行调整。投资者对此无异议且同意在上述情况下继续持有本理财计划。
11、 资金来源:闲置募集资金
12、 理财收益支付:招商银行于每个投资周期的终止日计算该投资周期的理财收益,并于该投资周期的终止日当日向投资者支付该投资周期的理财收益。
13、 理财本金支付:投资者持有到期本理财计划,招商银行将在理财计划到期时将本金划转至投资者指定账户;投资者在某投资周期赎回本理财计划时,招商银行将于该投资周期的终止日将赎回本金金额划转至投资者指定账户。
14、 提前终止:本理财计划成立3个工作日后,如出现约定情形,招商银行有权但无义务提前终止该理财计划,且提前终止时的最高预计理財收益率为该投资周期公布的到期预期年化收益率;如招商银行决定提前终止理财计划,须在提前终止日前2个工作日,在“一网通”网站(www.cmbchina.com)发市相关信息公告,并在提前终止日当日内向投资者返还理财本金和收益。提前终止时,理财收益按最后一个投资周期的实际理财期限计算。
15、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及子公司与招商银行无关联关系
16、 公司本次使用9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该理财产品,占公司最近一期(2015年半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的0.25%。
(二) 购买理财产品-2
1、 产品名称:中国农业银行“本利丰·62天”人民币理财产品
2、 产品代码:BF141423
3、 产品类型:保本保证收益型
4、 购买理财产品金额:捌万元整(RMB800万元)
5、 产品起息日:2016年1月23日
6、 产品到期日:2016年3月25日
7、 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扣除各项费用后):3.10%
8、 资产管理人:中国农业银行
9、 币种:人民币
10、 投资范围:本理财产品资金由资产管理人主要投资于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货币市场工具、较高信用等级的信用债、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低风险同业资金业务、掉期等可锁定风险收益的本外币货币资金市场工具,商业银行或其他符合资质的机构发行的固定收益类投资工具、非标准化债权,以及符合监管要求的信托计划及其他投资品种。其中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回购、高等级信用债券、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现金、存款,投资比例约25-55%;货币市场工具、投资类信托计划、非标准化债权及其他固定收益类投资工具,投资比例约45-75%,以上投资比例在[-10%,10%]区间内浮动。中国农业银行根据相关投资市场走势动态调整资产组合配置。
11、 还本付息:本理财产品约定持有期到期日/产品终止日/提前终止日后2个银行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理财产品本金及收益。本理财产品到期前不分配收益。
12、 资金来源:闲置募集资金
13、 提前终止权:本理财产品不对投资者提供提前终止权。中国农业银行有权在提前终止日行使提前终止权,终止此产品。(提前终止日为产品到期前每个自然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如产品存续期不跨月则提前终止日为产品起息日后5个工作日内)。产品存续期内,如出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协议》约定的情况,中国农业银行有权利但无义务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如果中国农业银行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中国农业银行将在提前终止日前2个工作日内向投资者发出提前终止公告。
14、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及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无关联关系
15、 公司本次合计使用8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该理财产品,占公司最近一期(2015年半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的0.22%。
(三) 对公司的影响
1、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闲置募集资金适度进行保本型的投资理财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经营。
2、通过进行适度的保本型的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 公司前期利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根据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截至目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累计利用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总金额为320,972万元(含本次),其中,已到期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总金额为265,777万元,尚未到期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总金额为55,195万元(含本次)。高峰时点数未超过股东大会授权额度。
目前未到期的理财产品明细如下(鉴于累计发生笔数较多,已经按期足额收回的理财项目不再重复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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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相关意见
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意见已于2015年4月21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 备查文件
1、 招商银行点金公司理财之岁月流金“黄金周”理财计划相关资料
2、 中国农业银行“本利丰·62天”人民币理财产品相关材料
3、 独立董事意见
4、 监事会意见
5、 保荐机构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一月二十二日
本版导读:
|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 | 2016-01-2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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