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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新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1-2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539 证券简称:新都化工 公告编号:2016-007 成都市新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新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宋睿先生函告,获悉宋睿先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分别办理了质押及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 2、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 宋睿先生于2015年1月21日将其持有的2,198万股新都化工股份质押给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详见公司2015年1月2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06)。上述2,198万股质押股份因公司2015年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15股)方案,相应增加为5,495万股。2016年1月21日,宋睿先生已将上述5,495万股质押股份购回,并办理完成相关解除股权质押手续。 3、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止公告披露日,宋睿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423,282,949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41.91%,累计质押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286,29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67.64%,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8.34%。 二、备查文件 1、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书(初始交易); 2、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书(购回交易);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成都市新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23日
证券代码:002539 证券简称:新都化工 公告编号:2016-006 成都市新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新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1月19日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1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并进行了表决。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牟嘉云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各位董事在认真审阅会议提交的议案后,以传真和传签的方式进行了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以9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收购广西益盐堂健康盐有限公司参股股东15%股权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益盐堂(应城)健康盐制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应城益盐堂公司”)于2016年 1月21日与其控股子公司广西益盐堂健康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益盐堂公司”)及广西益盐堂公司的参股股东广州端盈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端盈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拟由应城益盐堂公司收购广州端盈公司持有的广西益盐堂公司15%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收购”),并代替广州端盈公司履行股东出资义务,支付广西益盐堂公司注册资本15%的出资额300万元人民币,不再另行支付股权转让款。本次收购完成后,应城益盐堂公司持有广西益盐堂公司80%股权,广西壮族自治区银鹏多品种盐有限公司持有广西益盐堂公司20%股权。应城益盐堂公司本次收购广西益盐堂公司参股股东15%的股权有利于进一步集中股权,强化管理,提高决策效率,推动广西益盐堂公司的建设及发展,并提高公司分享广西益盐堂公司经营成果的比例。 根据《公司章程》和《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应城益盐堂公司本次收购广西益盐堂公司参股股东15%股权的总投资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的30%,亦未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50%,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授权应城益盐堂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收购的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成都市新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23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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