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600550 证券简称:保变电气 公告编号:临2016-007 债券代码:122083 债券简称:11天威债 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3年12月3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债权人身份申请公司控股子公司天威四川硅业有限责任公司破产的议案》。2014年11月28日,本公司以债权人身份向四川省新津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新津法院")申请对天威四川硅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威硅业")进行破产清算。新津法院于2014年12月29日裁定受理本公司对天威硅业的破产清算申请(详见公司2014年1月3日、12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新津法院的《民事裁定书》((2015)新津民破字第1-2号),正式宣告天威硅业破产,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裁定书的主要内容
根据《民事裁定书》,新津法院认为:天威硅业资产负债率已达到327%,严重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之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天威硅业已达到破产宣告的条件,应当在破产宣告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的规定清理债务。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宣告天威四川硅业有限责任公司破产。
二、对本公司的影响分析
新津法院宣告天威硅业破产对本公司2016年生产经营活动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三、风险提示
本公司将根据实际进展情况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月22日
本版导读:
| 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法院宣告天威四川硅业有限责任公司破产的公告 | 2016-01-23 | |
| 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 2016-01-23 | |
| 长盛中证金融地产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可能发生 不定期份额折算的第六次风险提示公告 | 2016-01-23 | |
| 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的公告 | 2016-01-23 | |
| 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二大股东增持计划已完成的公告 | 2016-01-23 | |
|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发行情况公告 | 2016-01-23 | |
| 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被质押的公告 | 2016-01-23 | |
| 汇添富策略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 2016-01-2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