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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1-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简称:国际实业 股票代码:000159 编号:2016-05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 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年1月25日,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至2016年1月25日,公司收到了9份议案表决表,分别是董事长丁治平,董事王炜、李润起、梁月林、刘健翔、王金秋,独立董事邓峰、胡本源、徐世美。会议召开的程序、参加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参与新股申购的议案 》,根据新股发行规则,申购新股额度按照证券账户持有的股票市值确定,无需预先缴纳申购资金,为提高公司资产使用效率和证券投资收益,公司决定授权北京中昊泰睿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在不新增证券投资资金的情况下,根据目前所持的二级市场股票市值配给的新股额度参与新股认购;对持有的股票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择机出售,出售股票回笼的资金可根据新股发行情况,备留一定资金用于新股中签的资金交收。 该议案经表决,同意9 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特此公告。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1月26日
股票简称:国际实业 股票代码:000159 编号:2016-06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参与新股申购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授权参与新股申购概述 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2016年1月5日发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申购新股额度按照证券账户持有的股票市值确定,申购新股无需预先缴纳申购资金,待申购新股中签后履行资金交收义务,为提高公司证券资产使用效率,公司决定授权子公司北京中昊泰睿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在不新增证券投资资金的情况下,根据目前证券账户所持股票市值所配给的新股额度,参与新股认购。 本次授权参与新股申购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证券投资概况 2011年7月15日、2011年8月1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证券投资的议案》及《证券投资管理制度》,授权控股子公司北京中昊泰睿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中昊泰睿")和新疆中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油化工")在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新股申购、公开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股票二级市场交易等,投资额度不超过5亿元,授权有效期为三年。 2014年8月1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证券投资授权到期出售所持证券的议案》,授权经营层在三年授权有效期到期后,根据证券市场行情,择机出售所持股票。 公司自2011年决定参与证券市场投资以来,严格按照董事会决议及《证券投资管理制度》,以4.36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在证券交易所进行公开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股票二级市场交易,并取得较好收益,根据董事会2014年8月作出的关于证券投资授权到期出售所持证券的决议,2015年对原持有的部分股票分批择机出售,并将收回的资金从证券账户转回银行账户,加上以前年度出售股票收回的资金,已累计收回证券投资资金3.32亿元,截至目前,中油化工证券账户无任何股票,北京中昊泰睿公司尚持有北京银行42,421,468股。 三、授权参与新股申购具体情况 鉴于北京中昊泰睿仍持有二级市场股票,为盘活证券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和证券投资收益,公司决定授权北京中昊泰睿在不新增证券投资资金的情况下,根据目前证券账户所持股票所配给的新股额度,参与新股认购。 具体如下: (一)方式:以证券账户现有资产总额为限,根据二级市场市值配售额度,选择证券市场发行的新股进行申购,不再新增资金投入; (二)资金来源:新股申购中签结果公布后,准备认购资金,可用资金不足的,通过出售所持部分股票交收的资金补足; (三)成功申购的新股将根据证券市场情况择机出售,出售回收的资金除用于其他新股中签后的资金交收外,不得再进行二级市场证券投资; (四)操作部门:北京中昊泰睿投资部; (五)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至二级市场持股出售完毕止。 (六)其他说明:公司将继续执行2014年8月15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证券投资授权到期出售所持证券的决议,对持有的股票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择机出售,出售股票回笼的资金可根据新股发行情况,备留一定资金用于新股中签的资金交收,其余回款划回银行账户。 四、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审阅了公司《关于授权参与新股申购的议案》及相关资料,查阅了新股发行的相关法规,认为公司授权参与新股申购,有利于提高公司证券资产的使用效率和证券投资收益,对公司无不利影响。 公司已制定的《证券投资管理制度》对证券投资的原则、范围、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风险控制、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等方面均做了详细规定,在证券投资的操作过程中公司也严格按照制度执行,能有效防范投资风险;公司本次授权参与新股申购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授权参与新股申购的决定。 五、授权新股申购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 根据沪深交易所发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申购新股额度按照持有的二级市场股票市值确定,申购新股无需预先缴纳申购资金,不存在大量占用资金情形,公司目前持有北京银行42,421,468股,以持有的二级市场股票市值配给的额度进行新股申购,既盘活了公司的证券资产,又可有机会获得认购新股,提高资产利用率和证券投资收益,对公司无不利影响。 根据证券市场新股认购情况,申购新股中签率较低,参与申购能否中签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此外,若公司已持有的二级市场的股票出售完毕,公司新股申购的授权将终止。 六、证券投资风险控制 2011年7月1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证券投资管理制度》,对证券投资决策权限、账户及操作管理、风险控制管理等做了明确规定,在证券投资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原则,形成各司其职、相互牵制的控制机制;严格按照不相容职务分离和资金安全原则,分设资金类和交易类操作密码,形成相互监督机制,确保资金的安全。今后公司仍将严格执行证券投资管理制度,同时北京中昊泰睿应对证券市场走势和新股发行、上市情况进行密切跟踪、分析,认购新股缴款或出售股票需经公司总经理同意后方可操作,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月26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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