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600086 证券简称:东方金钰 公告编号:临2016-06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年12月1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52758号)。
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已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对反馈意见中的相关问题进行了逐项落实和回复,并根据相关要求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12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同时,公司已按照要求于2015年12月30日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了反馈意见回复材料。
现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要求,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上述反馈意见回复材料进行了补充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1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公司将按照要求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送本次反馈意见回复材料。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核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月26日
本版导读: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 2016-01-26 | |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旗下基金持有的股票停牌后估值方法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 2016-01-26 | |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 2016-01-26 | |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补充修订的公告 | 2016-01-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