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16-016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6-01-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1月25日下午14:00 2、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月25日9:30-11:30,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月24日15:00至2016年1月25日15:00的任意时间。 3、 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布澜路甘李工业园金苹果创新园 A 栋 21 层公司会议室 4、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 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钟葱先生、副董事长兼总经理陈宝康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参加此次会议,由半数以上董事推举公司董事兼执行总经理黄翠娥女士主持会议。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数共8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为41,505,00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047%。 (1) 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2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3,410,93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126%。 (2) 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和交易系统投票的股东6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8,094,0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921%。 2、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8名,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为41,505,00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为6.404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23,410,93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612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数为18,094,07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7921%。 公司部分董事、部分监事、董事会秘书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的议案》 同意41,505,00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1,505,009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 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审议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2、 见证律师:刘志超先生、陈秋红女士 3、 结论性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效。 五、备查文件 1、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月26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