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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1-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代码:000585 股票简称:东北电气 编号:2016-012

  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二零一六年一月十八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2、会议于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五日上午9:00在中国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区新泰路1号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会议应参加董事7人,参与表决7人。

  4、会议由董事长苏伟国先生主持,监事会成员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议案一、审议《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为独立董事。董事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并且必须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普通决议形式通过。由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成员任期于2016年3月10日届满,因此公司拟发出召开临时股东大会通告,以选举第八届董事会成员,并决定其年度薪酬,任期为三年,本公司建议任期自2016年3月11日开始到2019年3月10日止。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董事由股东大会从上届董事会或代表公司5%以上(含5%)股东提名的候选人中选举产生。2016年1月18日作为持有本公司发行股本9.333%的原第一大股东,新东北电气投资有限公司提名苏江华先生、苏伟国先生、刘钧先生、李旻先生、冯小玉先生为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附后。

  董事会认为,上述候选人的提名程序和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董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见《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该议案。

  议案二、审议《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独立董事由股东会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提名的候选人中选举产生。本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张陆洋先生、金文洪先生、钱逢胜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董事会认为,上述候选人的提名程序和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董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见《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经深交所和中国证监会辽宁证监局对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进行备案审核,经备案审核无异议的独立董事候选人方可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将独立董事候选人详细信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本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深交所投资者热线电话0755-82083000及邮箱info@szse.cn,就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可能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向深交所反馈意见。

  议案三、审议《公司章程修正案》

  鉴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增加1名董事,董事会成员人数将增加到9名,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章程》做出如下修改:

  《公司章程》原“第一百四十一条 公司设董事会向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为独立非执行董事,不处理日常事务。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1名,由全体董事人数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无须持有公司股份。”

  拟修改为:

  “第一百四十一条 公司设董事会向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为独立非执行董事,不处理日常事务。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1名,由全体董事人数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无须持有公司股份。”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该议案。

  议案四、审议《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增加一名董事,董事会成员人数将增加到九名,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章程修正案》。倘若股东大会审议并接纳《公司章程修正案》,同意增加一名公司董事,则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增加到九名。本公司董事会提名王政先生为增补董事候选人。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该议案。

  议案五、审议《第八届董事会成员年度薪酬预案》

  经公司薪酬委员会提议,任期内平均每个年度全体董事会成员董事薪酬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万元(税后)。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该议案。

  议案六、审议《第八届监事会成员年度薪酬预案》

  经公司薪酬委员会提议,任期内平均每个年度全体监事会成员的监事薪酬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万元(税后)。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该议案。

  议案七、审议《阜新封闭母线有限责任公司北厂区异地搬迁暨政府搬迁补偿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有关公告。

  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该议案。

  议案八、提请二零一六年三月十日召开二零一六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第一至第六项议案。

  本公司董事会提请于二零一六年三月十日上午9:00在中国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兴顺街2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二零一六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第一至第六项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详见公司同时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召开二零一六年第二次股东大会的通知》。

  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该议案。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个人简历;

  3.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五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

  董事:

  苏江华先生,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先后就读于西安交通大学工商管理专业、南京理工大学MBA,获学士学位和硕士学位。曾任常州市武进区漕桥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常州市武进区委常委、管委会主任、常州高新区党工委书记;江苏省溧阳市委副书记、市长。现任协鑫(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总裁。其本人没有持有本公司的股票,与新东北电气投资有限公司和苏州青创贸易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关联方关系,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任职资格中无《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禁止的条件,具备了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和职业素质。

  苏伟国先生,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级经济师,先后就读于哈尔滨理工大学热处理专业、大连海事大学国际经济法专业,获工学士和法学硕士学位。曾任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部部长、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总经理、董事长,东北输变电设备集团公司经营管理部部长、总裁助理、副总经理,铁岭铜业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中日合资沈阳古河电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现任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其本人没有持有本公司的股票,与新东北电气投资有限公司和苏州青创贸易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关联方关系,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任职资格中无《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禁止的条件,具备了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和职业素质。

  刘钧先生,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上海远程教育集团易班发展中心运营总监,上海习进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苏州青创贸易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苏州湘北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苏州福临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务。其本人没有持有本公司的股票,与新东北电气投资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方关系,与苏州青创贸易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存在关联方关系,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任职资格中无《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禁止的条件,具备了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和职业素质。

  李旻先生,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注册会计师,律师,审计师,上海国家会计学院财务总监资格。先后就读于南开大学金融学、北京外国语大学英美文学、香港中文大学财务管理学、澳大利亚 LA? TROBE? UNIVERSITY? MBA,分别获学士学位、硕士学位。曾任中国农业银行浙江省分行科员、浦东发展集团国有资产公司财务部经理及金融投资部经理、澳大利亚公派留学、友联金融战略管理中心业务董事、香港达臻(控股)公司执行董事、上海虹桥正瀚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任中泰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上海未来宽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其本人没有持有本公司的股票,与新东北电气投资有限公司和苏州青创贸易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关联方关系,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任职资格中无《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禁止的条件,具备了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和职业素质。

  冯小玉先生,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先后就读于西安交通大学管理学院技术经济专业和南京大学商学院MBA,获学士学位和硕士学位。现就职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任政企客户部总经理。其本人没有持有本公司的股票,与新东北电气投资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方关系,与苏州青创贸易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关联方关系,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任职资格中无《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禁止的条件,具备了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和职业素质。

  独立董事

  张陆洋先生,1957年出生,教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先后就读于哈尔滨工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获学士学位、双硕士学位、博士学位。曾任哈尔滨工业大学团委学生会秘书、南京晨光机器厂工程师、南开大学金融系博士后、复旦大学国际金融系博士后。现任复旦大学国际金融系教授、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治理委员会专家委员、成都市人民政府特聘顾问、上海创业中心特聘导师、东京大学特聘兼职博士导师。其本人没有持有本公司的股票,与新东北电气投资有限公司和苏州青创贸易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关联方关系,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任职资格中无《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禁止的条件,具备了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和职业素质。

  金文洪先生,195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先后就读于大连海洋大学生命科学水生生态专业、复旦大学科学管理专业,获学士学位和硕士学位。曾任上海市水产局副主任、上海市人民政府财贸办外经处副处长、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公司国际部总经理、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及董事长、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副会长、太平洋资财管理公司高级顾问。现已退休。兼任信诚人寿保险公司董事、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其本人没有持有本公司的股票,与新东北电气投资有限公司和苏州青创贸易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关联方关系,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任职资格中无《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禁止的条件,具备了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和职业素质。

  钱逢胜先生,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6年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1999年获管理学(会计学)博士。现任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财政部会计准则咨询专家,财政部会计基础理论专门委员会委员,历任上海财经大学MPAcc中心主任。其本人没有持有本公司的股票,与新东北电气投资有限公司和苏州青创贸易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关联方关系,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任职资格中无《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禁止的条件,具备了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和职业素质。

  增补董事

  王政先生,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先后就读于山东大学、长江商学院EMBA,获得学士学位、研究生在读。曾任上海景荣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深圳前海景熙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朴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執行董事。其本人没有持有本公司的股票,与新东北电气投资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方关系,与苏州青创贸易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存在关联方关系,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任职资格中无《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禁止的条件,具备了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和职业素质。

  

  股票代码:000585 股票简称:东北电气 编号:2016-013

  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1月18日以传真及邮件方式发出。

  2.会议于2016年1月25日(星期一)9:00在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区新泰路1号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

  4.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刘雪厚先生主持。

  5.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提名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2名为股东代表监事,1名为职工代表监事。监事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并且必须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普通决议形式通过。由于公司第七届监事会成员任期于2016年3月10日届满,因此公司发出召开临时股东大会通告,以选举第八届监事会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会成员,并决定其年度薪酬,任期为三年,本公司建议任期自2016年3月11日开始至2019年3月10日止。

  2016年1月18日作为持有本公司9.333%股权投资的原第一大股东,新东北电气投资有限公司已提名李东先生、伍俊芸女士作为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本议案尚须提交提交本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该议案。

  同时,本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已选举仇永健先生作为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个人简历;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五日

  附件:个人简历

  1、股东监事候选人简历

  李东先生,196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人民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管理学博士,教授,先后就读于哈尔滨工程大学动力工程专业、中国人民大学工业经济专业、中国人民大学工商管理专业,获工学士学位、经济学硕士学位、管理学博士学位。曾任石油工业部地球物理勘探局助理工程师,金陵石油化工公司工程师。现任东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其本人没有持有本公司的股票,与新东北电气投资有限公司和苏州青创贸易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关联方关系,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任职资格中无《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禁止的条件,具备了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和职业素质。

  伍俊芸女士,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湖南大学EMBA在读;注册税务师,具有会计师职称;曾任职于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湖南汇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任财务经理。现任快乐购物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具有上市公司财务管理和审计、经营管理等方面丰富的工作经验。其本人没有持有本公司的股票,与新东北电气投资有限公司和苏州青创贸易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关联方关系,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任职资格中无《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禁止的条件,具备了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和职业素质。

  2、职工代表监事个人简历

  仇永健先生,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毕业于沈阳工业大学高压电器专业。曾任阜新封闭母线有限责任公司技术处技术员、设计组组长、技术处处长,现任阜新封闭母线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现任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其本人没有持有本公司的股票,与新东北电气投资有限公司和苏州青创贸易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关联方关系,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任职资格中无《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禁止的条件,具备了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和职业素质。

  

  股票代码:000585 股票简称:东北电气 公告编号:2016-014

  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董事会提请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⑴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3月10日(星期四)上午9:00;

  ⑵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3月10日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3月9日15:00至2016年3月10日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出席对象:

  (1)截至2016年3月3日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A股全体股东;

  (2)为了确定有权出席股东大会H股股东名单,本公司将于2016年2月10日至2016年3月10日期间(首尾两天包括在内),暂停办理H股股东股份过户登记。于2016年2月5日收市时登记在册的股东有权出席会议并于会上表决;

  (3)凡欲出席会议的H股股东须于2016年2月5日下午16:30前,将所有过户文件连同有关股票交回本公司H股过户登记处,地址为香港北角电气道148号31楼,宝德隆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凡欲出席会议的股东需填写回执并于2016年2月19日前,将此回执寄回本公司;

  (4)任何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表决的股东,均有权委派一位或多个人(不论该人是否为股东)作为其股东代理人,代其出席及表决;

  (5)股东代理人委任表格连同签署人的授权文书或其它授权文件(如有的话)必须于股东大会举行时间不少于24小时前交回本公司,方为有效;

  (6)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7)本公司聘请的律师和专业人士。

  7.现场会议的地点:中国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兴顺街2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选举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议案》

  1、审议《选举苏江华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2、审议《选举苏伟国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3、审议《选举刘钧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4、审议《选举李旻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5、审议《选举冯小玉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二)《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议案》

  1、审议《选举张陆洋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2、审议《选举金文洪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3、审议《选举钱逢胜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审议《公司章程修正案》

  (四)审议《选举王政先生为公司增补董事的议案》;

  (五)审议《第八届董事会成员年度薪酬预案》;

  (六)审议《第八届监事会成员年度薪酬预案》

  (七)《选举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议案》

  1、审议《选举李东先生为公司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2、审议《选举伍俊芸女士为公司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特别强调事项:无

  上述提案详细内容请参阅本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 香 港 交 易 所 披 露 易 网 站 http://www.hkexnews.hk上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㈠ 登记方式:凡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及股东帐户卡到本公司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股东委托授权的代理人需持委托人股东帐户卡、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股东代理人需持盖单位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法人证券帐户卡,以及出席人本人身份证到本公司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参见附件)。

  ㈡ 登记时间:2016年3月9日全天,3月10日开会前半个小时止。

  ㈢ 登记地点: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兴顺街2号。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85

  2.投票简称:“东电投票”

  3.投票时间:2016年3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东电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具体情况如下: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份如下:

  ■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3月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3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获取身份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半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闫士新,唐硕

  通讯地址: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区熊岳镇新泰路1号

  邮 编:115009

  联系电话:0417-6897567

  联系传真:0417-6897565

  2、会议费用: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上述所有文件的原件。

  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五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公司)出席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日期: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股票代码:000585 股票简称:东北电气 公告编号:2016-015

  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附属公司北厂区异地搬迁暨政府搬迁补偿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全资附属公司阜新封闭母线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阜封公司”)2016年1月12日与阜新市细河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当地政府”)签署《招商引资协议书》(以下简称“本协议”),就其北厂区异地搬迁暨政府搬迁补偿交易事宜达成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1阜封公司拟将北厂区(东风路77号)的15174平方米土地、4500平方米房产和附属不动产设施,整体置换位于阜新市细河区四合镇工业基地40000平方米土地、17831平方米房产和附属不动产设施,投资建设年产2000万千瓦封闭母线新厂区项目(以下简称“新厂区项目”)。

  新厂区项目建设投资预计5000万元(人民币,下同),其中:土地1200万元,生产和办公厂房以及附属不动产设施等其他投资费用约合3800万元。资金来源:1)东风路77号北厂区的征收补偿款;2)不足部分由阜新市细河区人民政府用企业发展资金解决。最终建设费用按决算价和设备购置价结算。

  1.2新厂区项目建设期力争在一年以内,新厂区投入生产后,依法将北厂区的资产移交当地政府。预计在2017年上半年内阜封公司新厂区正式投产。

  2、本协议自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2016年1月25日已报经阜封公司母公司上市公司七届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生效,符合上市公司业务规范的相关规定。

  3、政府征收补偿款的会计处理方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第四项关于“企业收到政府给予的搬迁补偿款应当如何进行会计处理”的规定,预计搬迁补偿交易不产生任何营业外利润和收益。

  风险提示:

  由于新厂区项目建设和异地搬迁事宜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交易背景及概述

  根据国家“十三五”规划指导意见和阜新市政府城市规划改造的总体安排,结合公司自身战略发展的需要,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全资附属公司阜新封闭母线有限责任公司(“阜封公司”)配合当地政府城区规划改造拟施行北厂区(东风路77号)异地搬迁工作,当地政府对原北厂区的土地、房屋等相关资产依法征收。

  阜封公司拟将北厂区的15174平方米土地、4500平方米房产和附属不动产设施,整体置换位于阜新市细河区四合镇工业基地40000平方米土地、17831平方米房产和附属不动产设施,投资建设年产2000万千瓦封闭母线新厂区项目。新厂区建设项目总投资金预计5000万元,交易作价金额亦为5000万元。其中:土地1200万元,生产和办公厂房以及附属不动产设施等其他投资费用约合3800万元。资金来源:1)东风路77号北厂区的征收补偿款;2)不足部分由阜新市细河区人民政府用企业发展资金解决。最终建设费用按决算价和设备购置价结算。

  2016年1月12日阜封公司与阜新市细河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当地政府”)签署《招商引资协议书》(以下简称“本协议”),已就北厂区异地搬迁暨政府搬迁补偿交易事宜达成一致。本协议自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已报经阜封公司母公司上市公司七届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生效,符合上市公司业务规范的相关规定。

  二、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阜新市细河区人民政府(与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等关联人士无关联方关系的独立第三方)

  乙方:阜新封闭母线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

  1、本项目为阜新封闭母线有限责任公司新厂区,项目占地面积40000m2,房产总建筑面积约17831m2。其中:母线生产厂房建筑面积14336m2(含下料区、焊接区、机械加工,贴建2层综合办公及辅助用房)。

  2、新厂区项目建设投资预计5000万元,其中:土地1200万元,生产和办公厂房以及附属不动产设施等其他投资费用约合3800万元。项目资金来源:1)东风路77号北厂区的征收补偿款;2)不足部分由阜新市细河区人民政府用企业发展资金解决。最终建设费用按决算价和设施购置价结算。

  3、新厂区项目建设期力争在一年以内,新厂区投入生产后,依法将北厂区的资产移交当地政府。预计在2017年上半年内阜封公司新厂区正式投产。

  三、搬迁暨投资主体公司的基本经营情况

  1、公司名称:阜新封闭母线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资本:850万美元

  3、实收资本:850万美元

  4、注册地址:阜新市海州区新华路46号

  5、法定代表人:刘庆民

  6、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7、主营业务:生产、销售出口本企业自产的封闭母线、变压器;进口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股东情况:

  沈阳凯毅电气有限公司(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全资附属公司)出资570万美元,占67.3%的股本;

  高才科技有限公司(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全资附属公司)出资280万美元,占33.7%的股本。

  9、财务数据(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四、搬迁具体事项

  1、搬迁时间

  新厂区项目建设期力争在一年以内,待项目建设竣工并满足生产条件后,在六个月内搬迁完毕,完成新厂区生产线设备的完整修缮、安装、调试、试生产、验收后,新厂区投入生产,同时依法将北厂区的资产移交当地政府。预计在2017年上半年内阜封公司新厂区正式投产。

  2、搬迁费用

  阜封公司承担整体搬迁工程中产生的所有搬迁费用,承担搬迁期间阜封公司现有全部在册员工的薪酬,承担阜封公司自开始拆除日至正式投产日期间发生的厂房、场地、办公场所的租赁费用。

  3、本次搬迁以“原拆原建”为原则,如现有设备、设施需要改造升级的,由阜封公司自行完成。

  五、本次搬迁的目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搬迁的目的

  根据阜新市政府城市发展建设规划要求,通过政府征收及建设补偿的方式,实施异地搬迁投资建设新厂区的项目,既能配合政府实现城市治理、规划建设的客观要求,同时可彻底解决北厂区所面临的安全隐患、环保及强制拆迁等阻碍企业长远发展的难题,并结合此次整体搬迁项目进行技术改造,可提高母线类产品制造的工艺水平、产品质量、生产效率及产能,提升企业形象和综合竞争力。

  (二)存在的风险

  该项目已编制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对项目实施可行性进行了详细分析和论证,但仍存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因招商环境、政策变化、价格上升或其它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可能导致项目建设周期延长的风险。故新厂区项目建设进展和异地搬迁事宜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阜封公司北厂区拟异地搬迁到新厂区,移交旧厂区作为政府城建部门开发用途,属于配合当地城市规划改造性质,阜封公司已提前统筹规划了北厂区整体搬迁到新厂区的项目建设可行性研究,新厂区项目建设和北厂区的异地搬迁不会对阜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反而有利于加快阜封公司设备改造,促进阜封公司技术升级,从而整体提高上市公司装备水平和制造能力,促进产品和技术转型升级,实现战略和产业结构调整。

  上市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披露搬迁补偿款到位情况及整体搬迁工作落实等事宜的进展情况。

  六、异地搬迁交易会计处理对公司当期和未来损益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第四项关于“企业收到政府给予的搬迁补偿款应当如何进行会计处理”的规定,企业因城镇整体规划、库区建设、棚户区改造、沉陷区治理等公共利益进行搬迁,收到政府从财政预算直接拨付的搬迁补偿款,应作为专项应付款处理。其中,属于对企业在搬迁和重建过程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损失、有关费用性支出、停工损失及搬迁后拟新建资产进行补偿的,应自专项应付款转入递延收益。

  异地搬迁交易对上市公司当期和未来损益的影响: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第四项关于“企业收到政府给予的搬迁补偿款应当如何进行会计处理”的规定,预计搬迁补偿交易不产生任何营业外利润和收益。

  七、独立董事《关于阜封公司北厂区异地搬迁暨政府搬迁补偿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王云孝、梁杰、刘洪光作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鉴于本次附属公司阜新封闭母线有限责任公司北厂区(东风路77号)拟异地搬迁到新厂区,移交旧厂区作为政府城建部门开发用途,属于配合当地城市规划改造性质,不会对附属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有利于整体提高上市公司装备水平和制造能力,促进产品和技术转型升级,实现战略和产业结构调整。

  2、异地搬迁暨政府补偿交易对公司当期和未来损益的影响: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第四项关于“企业收到政府给予的搬迁补偿款应当如何进行会计处理”的规定,预计搬迁补偿交易不产生任何营业外利润和收益。

  我们同意公司财务部门咨询审计机构后得出的专业判断和董事会决议。

  八、备查文件

  1、阜封公司与阜新市细河区人民政府签署的《招商引资协议书》2、上市公司董事会决议原件;

  3、新厂区项目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

  特此公告

  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五日

  

  股票代码:000585 股票简称:东北电气 公告编号:2016-016

  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及继续

  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A股股票简称:东北电气,A股股票代码:000585)自2015年11月30日开市时起停牌,并预计在2016年2月29日前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公司已于2016年1月4日、1月11日和1月18日发布了股票交易停牌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2016年1月22日,股份转让双方已经办理完毕股份转让的过户登记手续。同时,上市公司拟将附属子公司新东北电气(锦州)电力电容器有限公司的股权投资等资产出售,拟购买智能软件开发和智能硬件研发、生产,移动互联网业务相关公司的股权。

  为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A股股票自2016年1月26日开市时起继续停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停牌期间,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

  特此公告

  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五日

  

  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议案》、《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议案》、《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第八届董事会成员年度薪酬总额预案》和《第八届监事会成员年度薪酬总额预案》。会议决定提名苏江华先生、苏伟国先生、刘钧先生、李旻先生、冯小玉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张陆洋先生、金文洪先生、钱逢胜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王政先生为增补董事候选人。

  1、本次董事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2、上述各董事候选人的任职条件符合《公司法》、《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董事、监事选举办法》规定。

  3、上述各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条件及独立性要求。

  4、上述各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了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5、上述候选人提名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监事选举办法》规定。

  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将上述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阜封公司北厂区异地搬迁暨政府搬迁补偿交易的议案》

  1、鉴于本次附属公司阜新封闭母线有限责任公司北厂区(东风路77号)拟异地搬迁到新厂区,移交旧厂区作为政府城建部门开发用途,属于配合当地城市规划改造性质,不会对附属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有利于整体提高上市公司装备水平和制造能力,促进产品和技术转型升级,实现战略和产业结构调整。

  2、异地搬迁暨政府补偿交易对公司当期和未来损益的影响: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第四项关于“企业收到政府给予的搬迁补偿款应当如何进行会计处理”的规定,预计搬迁补偿交易不产生任何营业外利润和收益。

  我们同意审计机构的专业判断和董事会决议。

  独立董事:王云孝 梁杰 刘洪光

  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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