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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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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注册地址: 广东省揭东经济开发区5号路中段)
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2016-01-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发行人声明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募集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募集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前述募集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3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他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债券的核准,并结合发行人的实际情况编制。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截至募集说明书封面载明的日期,募集说明书及本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募集说明书及本摘要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主承销商已对募集说明书及本摘要进行了检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主承销商承诺募集说明书及本摘要因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募集说明书及本摘要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公司债券未能按时兑付本息的,主承销商承诺负责组织募集说明书约定的还本付息安排。

  受托管理人承诺严格按照相关监管机构及自律组织的规定、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等文件的约定,履行相关职责。发行人的相关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债券持有人遭受损失的,或者公司债券出现违约情形或者违约风险的,受托管理人承诺及时通过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等方式征集债券持有人的意见,并以自己名义代表债券持有人主张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与发行人、增信机构、承销机构及其他责任主体进行谈判,提起民事诉讼或申请仲裁,参与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等,有效维护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受托管理人承诺,在受托管理期间因拒不履行、迟延履行或者其他未按照相关规定、约定及受托管理人声明中载明的职责,给债券持有人造成损失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募集说明书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经营风险、偿债风险、诉讼风险以及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或收益等作出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本期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期公司债券视作同意《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或对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明。

  投资者若对募集说明书及本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次债券时,应特别审慎地考虑募集说明书第二节所述的各项风险因素

  重大事项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中“风险因素”等有关章节。

  一、发行人因筹划发行股票购买资产事宜,经申请并获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后,公司股票于2016年1月14日开始停牌。公司拟发行股票购买3C(计算机、通信和消费类电子产品)相关领域资产,预计涉及总金额约为10亿元。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测算,公司此次发行股票购买资产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该等事宜不会影响本期债券的发行上市及还本付息等事项。

  二、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票面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1.5亿元(含11.5亿元),采用分期发行的方式,首期基础发行规模为6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5.5亿元。

  三、发行人最近一期末未经审计的净资产为307,939.68万元(截至2015年9月30日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发行人最近一期末(2015年9月30日)合并报表口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为296,923.86万元,合并报表口径的资产负债率为31.40%,母公司口径的资产负债率为30.21%;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14,456.68万元(2012年、2013年和2014年经审计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平均值),根据测算,本次发行利率低于8.38%时,发行人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平均可分配利润将不低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根据现有债券发行市场情况,预计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发行人2015年度财务报告尚未完成审计,公司预计各项财务指标不会发生重大变动。发行人经合理测算,预计2013年、2014年及2015年这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将不低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本期债券仍然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挂牌的上市条件。发行及挂牌上市安排见发行公告。

  四、2015年9月22日,发行人召开2015年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将该等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2015年10月9日,发行人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有关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内容包括本次债券的票面金额、发行价格及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募集资金的用途、担保条款、债券上市安排、决议的有效期以及对董事会的授权等事项。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申请已于2015年12月18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5]2972号”文核准。

  五、公司主要产品包括子午线轮胎模具和液压式轮胎硫化机,两者均为轮胎生产过程中所必需的设备,其客户群体主要为轮胎制造企业。公司产品的市场需求量与轮胎行业景气度、轮胎产品结构调整及汽车行业的发展有着密切关系。公司现有产品结构下,轮胎行业景气度的变动将直接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若轮胎行业进入周期性调整,将会对子午线轮胎模具及液压式轮胎硫化机等产品的需求产生一定影响,因此公司存在一定的行业依赖性风险。

  六、2015年8月,美国财政部正式发布了对华乘用及轻卡轮胎反倾销及反补贴税令,中国厂商将被征收14.35%~87.99%的反倾销税和20.73%~100.77%的反补贴税,高额的税负给我国轮胎企业出口带来较大影响。公司下游的国内轮胎厂商出现产量下滑的情况,因此对公司轮胎模具及硫化机产生了一定的影响,虽然公司主要客户为佳通轮胎、风神轮胎、青岛森麒麟、杭州中策、广州华南等大型轮胎企业,为应对美国的“双反”,我国大型轮胎企业均已开始在境外设厂、扩产,且公司为应对游轮胎行业对模具及硫化机的需求放缓的影响,公司积极发展新的业务,其中公司机器人及其他智能装备已有一定的效益,但若公司新业务无法快速发展,且轮胎行业对模具及硫化机需求无法回升,将对公司盈利水平及偿债能力产生一定的影响。

  七、2012年、2013年、2014年和2015年1至9月,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8,828.44万元、13,173.45万元、15,851.61万元和-14,694.81万元,总体呈下降趋势。2015年1-9月公司现金流量净额为负,一方面由于公司根据资金情况及经营成本等方面考虑,以现金支付供应商货款有较大幅度增加,2015年1-9月公司现金支付供应商货款同比增加11,410.84万元;另一方面,受全球经济运行增速放缓及美国对中国汽车轮胎“双反”的双重影响,国内轮胎行业受到较大的冲击,进而加剧了轮胎模具行业的竞争,公司货款回笼速度有所减慢。公司为应对下游轮胎行业对模具及硫化机的需求放缓的影响,公司积极发展新的业务,其中公司机器人及其他智能装备已有一定的效益,但若公司新业务无法快速发展,且轮胎行业对模具及硫化机需求无法回升,公司的资金流动性将继续面临一定压力,进而影响其偿还债务的能力。

  八、2012年、2013年、2014年和2015年1至9月,公司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分别为36.74%、35.44%、33.34%、28.32%。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水平呈现下滑趋势。现阶段公司主要产品轮胎模具及液压式硫化机需求放缓,虽然公司已拓展新的业务,但若公司新业务无法快速发展,且轮胎行业对模具及硫化机需求无法回升,公司盈利下滑的趋势难以改变,进而对公司未来的运营造成一定的压力。

  九、报告期各期,公司原材料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67.47%、67.49%、68.53%和61.96%,原材料占产品成本比例较高。近年来公司所采购的原材料价格波动较小,对业绩影响有限,但如果原材料价格出现上升,将带动产品成本的提高。虽然公司可以根据材料价格的波动调整产品价格,但是价格调整往往滞后于材料价格的波动,且产品价格变动会对产品销售产生一定影响。若原材料价格出现持续快速上涨,会对公司业绩产生较大影响。

  十、报告期各期,公司前五大客户销售收入合计占公司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48.62%、49.36%、48.64%、43.45%,公司客户集中度较高。尽管公司主要客户的资本和技术实力较强,但如果其经营状况发生不利变化而公司未能开拓新的优质客户时,可能影响公司经营业绩。

  十一、截至报告期末,吴潮忠持有公司133,704,529股,其中对外质押的股份数量为73,57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数的55.02%,共质押取得28,780.00万元现金。吴潮忠所取得的借款主要借于公司原股东外轮投资用于五金制品贸易,五金制品贸易流动性较好,资金偿还风险较小。且吴潮忠个人拥有的房产及银行存款共计超过1.3亿元,因此吴潮忠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但公司控股股东对外股权质押比例较高,依然存在不能按期执行借款合同而需处置控股股东的质押股权、进而影响控股股东控股权的风险。

  十二、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公众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合格投资者参与交易,公众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十三、公司于2015年7月完成收购了明兴创富有限公司所持有的理盛融资48%的股权,上述交易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自购买日至2015年9月30日,理盛融资的主营业务收入为202.89万元,其中融资租赁收入135.72万元、商业保理收入67.17万元。截至2015年9月末,理盛融资应收融资租赁款账面价值为4,374.53万元,应收商业保理款账面价值为14,790.00万元。公司收购理盛融资主要基于我国现有的金融环境以及结合上海自贸区的金融改革政策及经济发展优势,丰富公司的业务,增加公司新的业务增长点。同时,对公司现有工业机器人、硫化机等产品的销售也将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现阶段,公司融资租赁业务相对较小,对公司影响有限,但融资租赁业务与公司原有主营营业差别较大,且其日后若出现坏账的情况将对公司经营情况产生一定的影响。

  十四、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主要受限制的资产共有境内一处土地房产、境外的一处土地房产及相关机器设备,上述资产截至2015年9月末的账面价值为2,776.61万元,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0.90%,虽金额较小,但若上述资产出现被执行他项权利的情况,将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一定影响。

  十五、本期债券发行完毕后,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由于本期债券具体上市审批事宜需要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并依赖于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批或核准,发行人目前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一定能够按预期在合法的证券交易市场交易流通,且具体上市进程在时间上存在不确定性。此外,证券交易市场的交易活跃程度受到宏观经济环境、投资者分布、投资者交易意愿等因素的影响,发行人亦无法保证本期债券能够在二级市场有活跃的交易,可能会出现公司债券在证券交易所交易不活跃甚至无法持续成交的情况,从而使本期债券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十六、由于市场利率受国内外宏观经济状况、国家实行的经济政策、金融政策以及国际环境等多种因素的综合影响,市场利率水平的波动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在本期公司债券存续期内,可能跨越多个利率波动周期,市场利率的波动使本期公司债券投资者的实际投资收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十七、本次债券为无担保债券。经联合评级评定,本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说明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不大,违约风险很低。但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若因不可控制的因素如市场环境发生变化等,本公司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中获得足够资金,将可能会影响本期债券的本息按期兑付,将对债券持有人的利益造成不利影响。

  在本期债券评定的信用等级有效期内,资信评级机构将对发行人进行持续跟踪评级,持续跟踪评级包括持续定期跟踪评级与不定期跟踪评级。资信评级机构将在本期债券信用等级有效期内或者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持续关注本期债券发行人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变化以及本期债券偿债保障情况等因素,以对本期债券的信用风险进行持续跟踪,并出具跟踪评级报告,以动态地反映发行人的信用状况。评级机构将及时在其网站(www.unitedratings.com.cn)公告跟踪评级结果与跟踪评级报告等相关信息,并抄送监管部门、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发行人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将上述跟踪评级结果及报告予以公布备查,投资者可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查询上述跟踪评级结果及报告。

  资信评级机构对发行人和本期债券的评级是一个动态评估的过程,如果未来资信评级机构调低发行人主体或者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本期债券的市场价格将可能发生波动,从而给本期债券的投资者造成损失。

  十八、质押式回购安排: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和本期债券信用等级皆为AA级,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照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九、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所有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次债券的持有人)均有同等约束力。债券持有人认购、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次债券均视作同意并接受发行人为本次债券制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并受之约束。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债券持有人会议在其职权范围内通过的任何有效决议的效力优先于包含债券受托管理人在内的其他任何主体就该有效决议内容做出的决议和主张。债券持有人认购、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均视作同意并接受本公司为本期债券制定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规定。

  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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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业术语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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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分项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这些差异是因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一节发行概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二、本次债券发行的基本情况及发行条款

  (一)本次债券发行人有权决策部门决议

  2015年9月22日,发行人召开2015年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将该等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2015年10月9日,发行人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发行人发行票面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1.5亿元(含11.5亿元)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内容包括本次债券的票面金额、发行价格及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募集资金的用途、担保条款、债券上市安排、决议的有效期以及对董事会的授权等事项。

  (二)本次债券发行核准情况

  1、核准时间: 2015年12月18日。

  2、核准文号:证监许可2015【2972】号。

  3、核准发行规模: 115,000万元。

  (三)本期债券的基本条款

  发行主体: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名称: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发行规模及方式: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票面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1.5亿元(含11.5亿元),采用分期发行的方式,其中首期基础发行规模为6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5.5亿元。

  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100元,按面值发行。

  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5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上调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公司将按照深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回售申报: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行使回售权的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份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决定。

  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合格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债券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

  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期公司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利息每年支付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之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本金支付之日起不另计利息。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付息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次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利息登记日:本期债券利息登记日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本期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16年1月28日。

  付息日:2017年至2021年每年的1月28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7年至2019年每年的1月28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兑付日:本次债券的兑付日为2021年1月28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19年1月28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兑付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公司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来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公司债券票面利率通过薄记建档方式确定,在其存续期的前3年内固定不变。如发行人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在其存续期后2年票面利率为前3年票面利率加上调基点,在其存续期后2年固定不变。如发行人未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在其存续期后2年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担保方式:本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及专项偿债账户银行:光大银行深圳西丽支行、民生银行揭阳分行

  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评级,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

  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发行方式: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具体安排请参见发行公告。

  发行对象: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A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公众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合格投资者参与交易,公众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向公司原有股东配售安排:本期公司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的发行由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组织承销团,采取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拟上市交易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所上市。

  上市和交易流通安排: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向深交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募集资金用途:公司拟将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质押式回购: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本期债券质押式回购相关申请尚需相关部门批准,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深交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债券受托管理人违约责任:如果债券受托管理人未按《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履行其职责或有其他违约行为的,债券持有人有权追究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违约责任,债券受托管理人应依法赔偿债券持有人或债券发行人由此遭受的经济损失。

  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三、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

  (一)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安排

  发行公告刊登日期:2016年1月26日。

  发行首日:2016年1月28日。

  网下发行期限:2016年1月28日至1月29日

  (二)本期债券上市安排

  本期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向深交所提出关于本期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办理有关上市手续,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四、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潮忠

  住所:广东省揭东经济开发区5号路中段

  联系人:吴豪

  电话:0663-3269366

  传真:0663-3269266

  (二)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受托管理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世平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589号长泰国际金融大厦21层

  联系人:朱明、乔端

  电话:027-85481899

  传真:027-85481890

  (三)分销商:【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科敏

  住所:江苏常州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层联系人:阮洁琼

  电话: 021-20333395传真: 021-50810150

  (四)发行人律师:广东君厚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刘涛

  住所:广州市天河路101号兴业银行大厦14楼

  签字律师:陈默、陆丽梅

  电话:020-85608818

  传真:020-38988393

  (五)发行人会计师: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事务所负责人:张克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9层

  签字注册会计师:俞俊雄、陈莹、吴瑞玲

  电话:010-65542288

  传真:010-65547190

  (六)资信评级机构: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金善

  住所:天津市和平区曲道80号

  联系人:周馗、高鹏

  电话:022-58356998

  传真:022-58356989

  (七)收款银行

  账户名称: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上海浦东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03340300040012525

  联系人:朱明、乔端

  联系电话:027-85481899

  (八)公司债券申请上市交易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法定代表人:宋丽萍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5045 号

  电话:0755-82083333

  传真:0755-82083275

  (九)公司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负责人:戴文华

  住所:深圳市深中南路1093号中信大厦18楼

  电话:0755-25938000

  传真:0755-25988122

  五、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期债券的合格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二级市场的购买人和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下同)被视为作出以下承诺:

  (一)接受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合格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等变更;

  (三)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深交所上市交易,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合格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六、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人员的利害关系

  发行人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

  第二节评级情况

  一、本期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情况

  公司聘请了联合评级对本期公司债券发行的资信情况进行评级,并出具了《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信用评级分析报告》,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

  二、信用评级报告的主要事项

  (一)信用评级结论及标识所代表的涵义

  联合评级评定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该级别反映了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不大,违约风险很低。联合评级对公司的评级展望为“稳定”

  (二)评级报告的主要内容

  1、评级观点

  联合资信对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本期公司债券的评级结果为AA,该级别反映了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不大,违约风险很低。联合评级对公司的评级展望为“稳定”

  2、优势

  (1)公司是国内汽车轮胎模具行业和液压式硫化机的龙头生产企业,主导产品技术领先,市场占有率高,品牌知名度高,供销渠道稳定,客户合作关系良好,具有较强的行业竞争优势。

  (2)公司注重主导产品研发工作,装备技术水平较高,连续多年获得相关部门较高数额的技术改造和技术开发补贴。

  (下转B2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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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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