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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07 证券简称:北新路桥 公告编号:临2016-1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2016-01-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年1月26日,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兵团建工集团")的通知,兵团建工集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了部分本公司股份。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2015年7月15日至7月29日期间,兵团建工集团通过"东兴-金海13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本公司股份5,533,01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9928%。增持前,兵团建工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249,422,92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4.7534%;增持后,兵团建工集团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254,955,93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5.7462%。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完成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46)。 2016年1月25日至1月26日,兵团建工集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本公司股份3,482,509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6249%。本次增持前,兵团建工集团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254,955,93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5.7462%。本次增持后,兵团建工集团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258,438,439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6.3710%。连续12个月内,兵团建工集团累计增持本公司股份9,015,519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6176%。 二、增持目的及计划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同时为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兵团建工集团决定增持部分本公司股份,并计划在未来三个月内继续增持本公司股份2,000,000-2,200,000股,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36%-0.39%。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交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2、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3、兵团建工集团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特此公告。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六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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