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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08 证券简称:新湖中宝 公告编号:临2016-020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近日接第一大股东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3,806,910,17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41.84%,下称"新湖集团")通知,新湖集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票43,000,000股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占公司总股本的0.47%,初始交易日为2016年1月21日,购回交易日分别为2017年9月13日,相关质押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同时, 新湖集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票82,000,000股质押给中江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占公司总股本的0.90%,质押期限自2016年1月25日至质押登记解除日止,并于2016年1月2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股份质押登记手续。
截至目前,新湖集团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中用于质押的股份数为2,729,429,22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99%。
新湖集团本次股份质押主要用于融资周转,其质押融资的还款来源包括营业收入、营业利润等。新湖集团源具备资金偿还能力,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
特此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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