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1-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市公司名称: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北京城建 股票代码:600266 信息披露义务人:易方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中路3号4004-44室 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30号广州银行大厦42楼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16年1月28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下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不需要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章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 三、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管理资金需求。 二、本次权益变动之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北京城建64,000,000股股份,占北京城建股份总数的4.08%,但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少其持有的北京城建股份的可能,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北京城建100,000,000股的股份,占北京城建总股本的6.38%。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易方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于2016年1月11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减持北京城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7,000,000股,占北京城建总股本的0.45%;于2016年1月12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减持北京城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000,000股,占北京城建总股本的0.19%;于2016年1月25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减持北京城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500,000股,占北京城建总股本的0.35%;于2016年1月27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减持北京城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500,000股,占北京城建总股本的0.35%;于2016年1月28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减持北京城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5,000,000股,占北京城建总股本的0.96%。本次权益变动前,易方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北京城建100,000,000股的股份,占北京城建总股本的6.38%。本次权益变动后,易方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北京城建64,000,000股的股份,占北京城建总股本的4.08%。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具体如下: ■ 三、股份存在权利限制的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披露日,易方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北京城建64,000,000股股份,无股份处于质押状态。 四、前次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情况 2014年,北京城建非公开发行股票,信息披露义务人易方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获配100,000,000股,认购金额780,000,000.00元。本次发行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为6.38%。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14年8月22日就本次权益变动披露了《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五、股份数额的变动情况 易方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于2016年1月11日,通过大宗交易卖出北京城建股份数7,000,000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北京城建93,000,000股的股份。 易方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于2016年1月12日,通过大宗交易卖出北京城建股份数3,000,000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北京城建90,000,000股的股份。 易方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于2016年1月25日,通过大宗交易卖出北京城建股份数5,500,000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北京城建84,500,000股的股份。 易方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于2016年1月27日,通过大宗交易卖出北京城建股份数5,500,000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北京城建79,000,000股的股份。 易方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于2016年1月28日,通过大宗交易卖出北京城建股份数15,000,000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北京城建64,000,000股的股份。 六、最近一年及一期与北京城建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其他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北京城建最近一年及一期不存在重大交易,亦无未来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其他安排。 七、其他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北京城建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北京城建股份的情况 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北京城建股票的情形。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本报告书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无其他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未披露的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易方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 二、易方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单位名称:易方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肖坚 日期:2016年1月28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易方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肖坚 2016年1月28日
股票代码:600266 股票名称:北京城建 编号:2016-05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年1月28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公司现有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城建兴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建设银行北京北环支行申请8亿元借款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北京城建兴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建设银行北京北环支行申请8亿元借款,借款期限为3年,年利率不高于6.175%,同意公司为该笔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根据公司对外担保授权,以上担保已经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公司累计为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余额为75.16亿元,无其他形式的担保。 表决结果: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29日
证券代码:600266 证券简称:北京城建 公告编号:006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未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2016 年 1 月 28日,公司接到股东易方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书面通知,其于 2016 年 1月 11 日至1月28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公司股份 36,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30%。 本次权益变动前,易方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100,00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6.38%。本次权益变动后,易方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64,00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4.08%。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上述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涉及披露收购报告书摘要、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等后续工作。上述减持涉及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月29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