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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1-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543 证券简称:皖能电力 公告编号:2016-10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53045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的要求,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经过认真研究和论证分析,完成了对反馈意见中所列问题的回复。现按规定公开披露反馈意见回复,公司将在上述反馈意见回复披露后 2 个工作日内及时报送中国证监会。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核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附件:《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之回复报告》 特此公告。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29日
证券代码:000543 证券简称:皖能电力 公告编号:2016-11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的提案。 二、 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 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1月28日(星期四)下午3:00。 (2) 网络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16年1月27日至2016年1月28日 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月27日下午3:00 至2016年1月28日下午3:00中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马鞍山路76号能源大厦三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张飞飞董事长。 6、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 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股东情况 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具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或授权代表)共140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859,484,22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8.0053%。其中: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或授权代表)共计2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805,347,91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4.9816%;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共计138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54,136,30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0237%。 2、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临时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临时会议。 3、公司法律顾问委派见证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四、 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已实施201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方案实施前公司的总股本为1,053,174,105股,方案实施后公司的总股本增至1,790,395,978股,公司现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修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具体如下: ■ 表决情况:同意857,534,58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7732%;反对1,496,06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1741%;弃权453,5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528%。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共计54,136,303股,同意52,186,66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6.3986%;反对1,496,06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2.7635%;弃权453,5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8378%。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关于拟收购资产实际盈利数与资产评估报告中净利润预测数之补偿协议>的议案》 该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52,161,96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6.3530%;反对1,515,71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7998%;弃权458,6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8472%。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共计54,136,303股,同意52,161,96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6.3530%;反对1,515,71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2.7998%;弃权458,6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8472%。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版)>的议案》 该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52,301,08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6.6100%;反对1,821,2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3.3641%;弃权14,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259%。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共计54,136,303股,同意52,301,08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6.6100%;反对1,821,2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3.3641%;弃权14,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0259%。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措施的议案》 该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51,779,41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5.6464%;反对1,846,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3.4114%;弃权510,09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9422%。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共计54,136,303股,同意51,779,41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5.6464%;反对1,846,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3.4114%;弃权510,09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9422%。 (五)审议通过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表决情况:同意857,297,16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7455%;反对1,562,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1818%;弃权624,16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726%。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共计54,136,303股,同意51,949,24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5.9601%;反对1,562,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2.8870%;弃权624,16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1.1529%。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军、音少杰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我国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九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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