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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1-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055、200055 证券简称:方大集团、方大B 公告编号:2016-01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于2016年1月22日以书面和传真形式发出会议通知,2016年1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共7人,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二、关于补选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12月29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黄亚英先生的辞职函,黄亚英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公司《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已于2015年12月30日进行了披露。为保障公司董事会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邓磊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议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同时担任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位。

  该独立董事候选人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可操作性,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

  ■

  四、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上述第一至三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公司定于2016年2月16日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前述相关议案。

  上述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刊登于2016年1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英文)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公司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2016年1月29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月29日

  附:候选独立董事简历

  邓磊先生:1978 年出生,法学博士、深圳证券交易所金融证券法方向博士后。曾担任深圳市律师协会公司法律业务委员会副主任、创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0787)独立董事、普路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002769)独立董事。现任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002414)独立董事、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2288)独立董事、 深圳市海明润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青年联合会委员。与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0055、200055 证券简称:方大集团、方大B 公告编号:2016-02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即期回报措施、

  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大事项提示:以下关于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集团”或者“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后其主要财务指标的分析、描述均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仅依据该等分析、描述进行投资决策,如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而造成任何损失的,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制定填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2016年利润作出保证。

  公司已经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上报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材料,并已收到反馈意见,目前正处于反馈阶段。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2015]31号)等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现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相关主体承诺公告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测算

  (一)主要假设条件

  1、假设本次股票发行数量为4,800.00万股(最终发行数量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份数量为准),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80,490.99万股;

  2、假设本次发行的股份于2016年6月底上市(该上市时间仅为公司估计,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完成发行且交易所核准的具体上市日为准);

  3、假设本次非公开最终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为4.699亿元;

  4、因公司2015年年报尚未披露,公司2015年度扣非前后净利润按照2015年1-9月扣非前后净利润数据乘以4/3测算;同时,假设2016年度扣非前及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均较2015年分别为:持平、上涨10%、上涨20%。

  5、在预测公司2015年末、2016年末净资产和计算2015年度、2016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仅考虑净利润、2015年度现金分红、2016年度现金分红(假定现金分红总额、分红时间均与2014年度保持一致,即分红金额为2,270.73万元,分红时间为6月9日)和募集资金总额对净资产的影响。

  6、在预测2016年每股收益时,仅考虑本次发行对总股本的影响;

  7、测算时未考虑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8、上述假设仅为测试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2015年、2016年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

  注1:上表2015年度数据为根据相关假设条件计算所得;

  注2:本次发行前基本每股收益(扣非前后)=当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扣非前后)/发行前当期加权平均总股本;本次发行后基本每股收益(扣非前后)=当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扣非前后)/(期初总股本+本次新增发行股份数*发行月份次月至年末的月份数/12);

  注3:本次发行前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非前后)=当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扣非前后)/(期初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当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当期分红金额*分红月份次月至年末的月份数/12);本次发行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非前后)=当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扣非前后)/(期初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当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发行月份次月至年末的月份数/12-当期分红金额*分红月份次月至年末月份数/12)。

  二、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情况的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净资产规模和总股本规模将有所提高,由于募投项目利润释放需要一定时间,从而导致短期内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存在被摊薄的风险。此外,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不能实现预期效益,也将可能导致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被摊薄,从而降低公司的股东回报。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1、实施公司太阳能光伏电站战略,促进公司新能源产业的长远可持续发展

  公司是一家国内领先的光电幕墙工程企业,具备丰富的工程管理经验,并在光伏幕墙技术方面具备较大的领先优势,早在2003年即已将光伏幕墙技术应用于方大大厦。近年来,公司将具备发电功能的光伏幕墙建筑节能新建和改造作为重点发展领域之一,2013年公司的太阳能光伏幕墙系统在南京江苏银行大厦得到成功应用。公司秉承“科技为本,创新为源”的经营理念,坚持走科技创新发展道路,具有较强的技术研发能力,并早在1998年成立了企业博士后工作站。

  基于公司工程管理以及在光伏幕墙技术等方面的积累,以及新能源产业良好的政策环境与市场前景,公司将新能源产业作为重要的业务发展战略方向,并在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设立了深圳市方大新能源有限公司,专注于发展太阳能光伏应用、光伏建筑一体化和LED产业等新能源节能技术。但光伏发电行业需要较大金额的资本性投入,受制于公司目前的规模,公司需要借助资本市场平台等多个渠道筹措资金,以实现公司的太阳能光伏产业战略。因此,公司本次拟通过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以解决光伏发电站项目的资金需求,促进公司新能源产业的长远发展。

  2、提升公司的经营规模和盈利能力,并优化财务结构,提升抗风险能力

  公司目前的净资产规模较小,随着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资金需求不断增加,同时资产负债率也越来越高,已经对公司的持续快速发展形成了制约。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于建设的光伏发电项目,预计将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而且未来将会给公司带来稳定的回报和现金流入。本次发行将大大增强公司的资本实力,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和抗风险能力,提升公司的盈利水平。

  3、满足公司营运资金需求,保持现有业务持续增长

  公司现有业务规模不断扩大,2012年至2014年,营业收入从13.98亿元增长到19.38亿元,2015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43亿元,同比增长39.29%。公司正常运转需要与业务规模相匹配的资金量。本次非公开发行将为现有主营业务提供资金支持,有助于满足公司不断扩大的营运资金需求,保持现有业务的持续增长,保持公司幕墙产品及轨道交通设备业务在行业中的领先地位。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如下:

  ■

  本次募投项目除补充流动资金外,均为光伏发电,目前公司的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幕墙系统及材料、轨道交通业、照明器具制造业,其中公司根据市场状况,调整了照明器具制造业的业务发展方向,并基于自身在光伏幕墙方面丰富的经验和技术积累,积极介入太阳能光伏发电领域。因此,本次募投方向是公司现有业务的承接和开拓。

  (三)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人员储备情况

  经过多年建设,公司在光伏幕墙领域成功打造了一支技术出众、忠诚高效、朝气蓬勃、有战斗力的核心人才团队。为保证管理的一致性、运作的效率,募投项目运行所需的人员将采用内部培养和外部招聘相结合的方式取得。募投项目所需的管理人员,部分将直接从公司同类岗位调用,部分将在公司内部进行竞聘选拔,保证项目管理人员的综合实力。相应的技术人员、生产一线员工,也将优先从公司各对应部门提前确定储备名额,安排有潜力、技术好的员工,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投产和运行。项目人员储备名额确定后,公司还将根据新项目的产品特点、管理模式,制定详细的人员培养计划,保证相关人员能够顺利上岗并胜任工作。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届时还将会根据实际人员需求制定切实可行的人力招聘规划,确保满足公司的人才需求,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

  2、技术储备

  公司主要从事建筑幕墙系统及材料、地铁屏蔽门产品以及LED照明产品的设计、生产、安装、施工和销售等,长期致力于科技创新,通过多年的持续研发和技术创新,形成了完整的自主知识产权体系并积累了多项专有技术,早在1998年就成立了企业博士后工作站。

  3、市场储备

  近年来,我国光伏产业快速发展,光伏电池制造产业规模迅速扩大,蕴藏着极佳的行业发展前景和巨大的市场需求空间。公司多年来深耕幕墙行业积累了大量的客户资源,具备丰富的工程管理经验,并在光伏幕墙技术方面具备较大的领先优势,早在2003年即已将光伏幕墙技术应用于方大大厦。本次募投项目将进一步落实公司在光伏行业的发展战略,不断强化客户粘性与合作深度,具备良好的行业发展前景和巨大的市场需求空间。

  四、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

  为降低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即期回报的影响,增强对股东利益的回报,公司拟通过加强募集资金管理、加强技术创新、加强公司运营效率以及完善利润分配政策等方式提升公司业绩,以填补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摊薄。

  (一)公司现有业务板块运营状况,发展态势,面临的主要风险及改进措施

  1、公司现有业务板块运营状况、发展态势

  发行人主要从事建筑幕墙系统及材料、地铁屏蔽门产品以及LED照明产品的设计、生产、安装、施工和销售等。发行人业务收入主要由幕墙系统及材料、地铁屏蔽门产品、LED产品和其他业务收入构成,其中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维持在96%以上,幕墙系统及材料是公司最主要的收入来源,报告期内,幕墙系统及材料收入维持在营业收入的80%以上。未来,公司将太阳能光伏发电产业作为重要发展战略方向,开拓新的业务空间,为公司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

  2、面临的主要风险及改进措施

  (1)管理风险及改进措施

  公司在多年的经营运作中已经建立了一套完整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而随着公司业务多元化发展,尤其是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将使公司面临管理模式、人才储备、技术创新等方面的挑战。如果本公司在人才储备、管理模式及信息管理等方面不能适应公司业务发展及其规模扩张的需要,组织模式和管理制度未能随着规模的扩大而及时调整和完善,将影响公司的高效运营,使公司面临一定的管理风险。

  公司将重视并进一步完善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使其与公司的业务规模相匹配,为公司未来的发展提供管理上的保障。

  (2)开展光伏发电业务的风险

  本次投入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是公司在新能源行业的新尝试,存在一定的风险。虽然公司过去已涉及新能源行业业务和技术的积累,但是仍处于初探阶段,并未实现规模性生产。

  公司将在投入光伏发电项目的过程中谨慎论证、进一步积累相关项目建设经验、积极增加人才技术储备、调整管理制度以适应开展新业务所带来的风险。

  (二)提高公司日常运营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提升公司经营业绩

  为保证本次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股东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和提高公司未来的持续回报能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拟通过以下方式降低本次发行摊薄股东即期回报的影响:

  1、加快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加强募集资金管理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将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时严格依据公司相关制度进行募集资金使用的审批与考核,以保障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安全和有效使用。同时,公司将确保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加快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争取募投项目早日投产并实现预期效益,保证募投项目的实施效果。

  2、扩大业务规模,加大研发投入

  本公司将在稳固现有市场和客户的基础上,未来进一步加强现有产品和业务的市场开拓和推广力度,不断扩大主营业务的经营规模,拓展收入增长空间,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公司的市场地位,实现公司营业收入的增长。

  同时,公司将在现有技术研发的基础上,继续加强研发的人力和资金投入,提高公司的技术创新能力,增强公司在新产品开发、生产工艺及设备自动化改进等方面的科研实力,进一步提升产品品质,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3、加强公司日常运营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

  公司将加强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和治理水平,加强内部控制,降低公司的运营成本,减少财务成本,优化公司的资本结构,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4、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

  本公司已按照《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要求,完善了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并制定了《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本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未来利润分配规划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稳定投资回报,本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要求进行利润分配。本次发行完成后,本公司将广泛听取独立董事、监事、公众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完善本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强化对投资者的回报。

  5、进一步完善中小投资者保护制度

  本公司已制定《投资者接待和推广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制度,以充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知情权和决策参与权,该等制度安排可为中小投资者获取公司信息、选择管理者、参与重大决策等权利提供保障。本公司承诺将依据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出台的该等方面的实施细则或要求,并参考同行业上市公司的通行惯例,进一步完善保护中小投资者的相关制度。

  四、相关主体出具的承诺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推进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切实履行,并承诺如下: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得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自身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订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如有)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推进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切实履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如下:

  1、本公司/本人不无偿或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公司/本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特此公告。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月29日

  

  证券代码:000055、200055 证券简称:方大集团、方大B 公告编号:2016-03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2月16日(星期二)下午2:45,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2月15日---2016年2月1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2月16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2月15日下午15:00至2016年2月16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A股股权登记日、B股最后交易日:2016年2月1日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高新区南区科技南12路方大大厦一楼多功能会议厅

  (四)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五)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投票规则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七)出席对象:

  1、截至2016年2月1日(B股最后交易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本公司股东或委托代理人;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名称

  议案1、审议本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议案2、审议本公司《关于补选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3、审议本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特别决议);

  特别说明:第3项议案需以特别决议即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二)披露情况

  各项议案的相关内容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英文)和www.cninfo.com.cn上,具体刊登日期为2016年1月29日。

  (三)特别强调事项

  公司股东既可参与现场投票,也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6年2月5日上午10:00-11:30,下午13:00-17:00。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证券商出具的有效持股证明和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社会公众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四)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地址:深圳市高新区南区科技南12路方大大厦20楼 邮政编码:518057

  联系人:郭小姐

  联系电话:86(755)26788571-6622

  传真:86(755)26788353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2月16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投票代码:360055,投票简称:方大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本次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的顺序号及对应的申报价格如下表:

  ■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4、计票规则

  在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时,如果股东先对议案1至议案3中的一项或多项投票表决,然后对总议案投票表决,以股东对议案1至议案3中已投票表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未投票表决的议案,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然后对议案1至议案3中的一项或多项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名”、“证券帐户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

  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

  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

  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申请数字证书咨询电子邮件地址:ca@szse.cn

  网络投票业务咨询电话:0755-83991192,83990728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A)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B)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帐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C)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D)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4、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2月15日下午15:00至2016年2月16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投票注意事项

  (一)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二)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四)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在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小姐

  联系电话:0755-26788571-6622

  传 真:0755-26788353

  通讯地址:深圳市高新区南区科技南12路方大大厦20楼

  邮 编:518057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月29日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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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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