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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1-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326 证券简称:永太科技 公告编码:2016-10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事项的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拟进行主业相关行业的股权投资,该事项交易方式为股权加现金,预计金额超过10亿,须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永太科技,证券代码:002326)自2016年1月8日开市起停牌。公司于2016年1月8日、1月15日及1月22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重大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01)及《关于重大事项的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04、05)。 鉴于目前,上述重大事项仍在磋商且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保证信息披露公平性,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6年1月29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公司将加快推进本次股权投资的相关工作,待该事项确定后,及时发布相关公告并申请复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1月29日 证券代码:002326 证券简称:永太科技 公告编号:2016-11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技术中心被认定为国家认定 企业技术中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科技部、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印发 2015 年(第 22 批)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名单的通知》(发改高技[2015]3246 号),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技术中心被认定为2015 年(第 22 批)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 公司将按有关规定申请享受优惠政策,并按照国家相关税收政策的规定,在公司所在地直属海关申请办理减免税备案、审批等有关手续。 公司技术中心被认定为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是公司技术创新能力和研发能力的综合体现,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自主创新能力,提高公司的品牌知名度,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将对公司未来发展产生积极作用,但不会对公司当期经营业绩产生直接的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1月29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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