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多媒体数字报

2016年1月29日 按日期查找: < 上一期 下一期 >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新疆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第一期)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解放南路135号兆恒国际大厦5-7层)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第一期)
(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告稿)

2016-01-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声 明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募集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募集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除非另有说明或要求,本募集说明书摘要所用简称和相关用语与募集说明书相同。

  释 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一节 发行概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新疆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英文名称:XINJIANG INVESTMENT DEVELOPMENT(GROUP) CO.,LTD

  法定代表人:杜北伟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解放南路135号兆恒国际大厦5-7层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资产管理服务;投资咨询;在经济活动中提供担保服务;停车场服务;房屋租赁。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及发行条款

  (一)公司债券发行核准情况

  经公司2015年5月18日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并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5年6月18日出具同意批复(新国资产权[2015]190号),公司拟发行不超过15亿元公司债券。

  (二)公司债券发行安排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新疆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662号)”文件核准,本公司将在中国境内公开发行不超过15亿元(含15亿元)公司债券。本期债券将分期发行,本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等因素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期债券的发行时间、发行规模及其他发行条款。

  (三)本期公司债券的主要条款

  发行主体:新疆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债券名称:新疆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发行总额:本次债券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分期发行,本期债券发行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6亿元)。

  债券票面金额: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100元。

  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5年。

  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年利率通过簿记建档方式确定。

  发行价格:本期债券按面值平价发行。

  发行方式及对象:本期债券将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申购和配售的方式。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请参见发行公告。

  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起息日:2016年2月2日。

  利息登记日:按照上证所和登记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其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最后一个计息年度的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付息日:2017年至2021年每年的2月2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兑付登记日: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在兑付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所持本期债券的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

  本金兑付日:2021年2月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支付金额: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票面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投资者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等于票面总额的本金。

  担保情况:本次债券无担保。

  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公司债务,补充流动资金。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偿债资金专项账户:为了保证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合规使用及本息的按期兑付,发行人拟在哈密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偿债资金专项账户。

  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

  债券受托管理人: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不向公司股东配售。

  拟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承销方式:由主承销商负责组建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新质押式回购: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符合进行新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本期债券新质押式回购相关申请尚需有关部门最终批复,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登记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三、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

  (一)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安排

  发行公告刊登日期:2016年1月29日

  发行首日: 2016年2月2日

  网下发行期限: 2016年2月2日至2016年2月3日

  (二)本期债券上市安排

  本期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向上交所提出关于本期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办理有关上市手续,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四、本次发行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新疆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解放南路135号兆恒国际大厦5-7层

  法定代表人:杜北伟

  联系人:付伟娥

  联系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解放南路135号兆恒国际大厦5-7层

  电话:0991-2821129

  传真:0991-2811271

  邮政编码:830002

  (二)牵头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簿记管理人):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西桂林市辅星路13号

  法定代表人:何春梅

  项目主办人:王学飞、廉晶

  项目组成员:王学飞、廉晶、姜廷宇、赵龙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外大街168号腾达大厦1009室

  电话:010-88576696

  传真:010-88576966

  邮政编码:100044

  (三)联席主承销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层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项目主办人:蒋豪、童尧

  项目组成员:蒋豪、童尧、周娜娜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号北京银行大厦5B

  电话:010-66299509

  传真:010-66299589

  邮政编码:100033

  (四)分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43楼(4301-4316房)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联系人:王仁惠、林豪、羊倩仪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38楼

  联系电话:020-87555888-8342、6040、8053

  传真:020-87553574

  邮政编码:510075

  (五)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7层

  负责人:张利国

  经办律师:何晶、张云栋

  联系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7层

  电话:010-88004488

  传真:010-66090016

  邮政编码:100005

  (六)会计师事务所: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乙19号B座2层208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陈永宏

  经办会计师:向芳芸、王红波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乙19号华通大厦B座208室

  电话:0991-2831583

  传真:0991-2835927

  邮政编码:830000

  (七)资信评级机构: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

  住所:青浦区新业路599号1幢968室

  法定代表人:关敬如

  经办分析师:曾辉、蒋舒聪、陈晓晓

  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760号安基大厦21楼

  电话:021-80103592

  传真:021-51019030

  邮政编码:200011

  (八)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

  总经理:黄红元

  电话:021-68808888

  传真:021-68804868

  (九)公司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6楼

  负责人:聂燕

  电话:021-38874800

  传真:021-58754185

  五、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的有关中介机构、人员的利害关系

  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六、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及以其他方式合法取得本期债券的人,下同)被视为做出以下承诺:

  (一)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等变更;

  (三)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上交所上市,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第二节 发行人及本期债券的资信状况

  一、本期债券信用评级情况

  (一)信用评级结论及标识所代表的涵义

  经中诚信证评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级别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本级别的涵义为发行人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较小,违约风险很低,本期债券的信用质量很高,信用风险很低。

  (二)评级报告的内容摘要

  中诚信证评肯定了新疆自治区重要的战略地位、公司地位突出、得到持续有力的政府支持以及公司所投资产优良、流动性较好等对公司发展的积极作用;同时,中诚信证评也关注到公司未来资本支出压力加大、盈利能力有所减弱以及资产注入的不确定性等因素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公司的信用水平。

  正面:

  1、新疆自治区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未来经济发展前景良好。新疆自治区有着突出的资源和地缘优势,国家在政策和资金方面给予了新疆自治区极大的支持,随着国家政策和发展规划的逐步落实,新疆自治区的经济将实现快速发展。

  2、公司地位突出以及持续有力的股东支持。公司定位为新疆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国资委重要的产业投资和授权的国有资产经营主体,国资委将区属的相关优质股权划转给公司,不断提高其资产规模和运营实力。

  3、公司所投资产质量优良、流动性较好。近年来公司不断加强对矿产资源、石油化工以及电力等领域投资,投资资产优良;同时公司持有一定规模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流动性和变现能力较强。

  负面:

  1、未来资本支出规模较大。未来几年,公司在控股公司项目投资和参股公司增资扩股的资本支出规模较大,与目前的现金流和盈利水平相比较,面临一定的资本支出压力。

  2、盈利能力有所减弱。在宏观经济下行及产能过剩的背景下,电解铝、建材及化工材料的市场价格均受到负面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盈利能力有所减弱。2012~2014年,公司利润总额分别为4.07亿元、1.51亿元和0.33亿元。

  3、资产注入的不确定性。根据自治区国资委要求,大量区级机关直接管理、委托管理的国有企业及资产将统一纳入直接监管范围,但由于资产划入整合较为繁复,对拟纳入国资监管范围的企业情况仍在调研过程中,公司承接的资产金额及质量面临一定不确定性。

  (三)跟踪评级安排

  中诚信证评将在本期债券信用级别有效期内或者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持续关注发行人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变化以及本期债券偿债保障情况等因素,以对本期债券的信用风险进行持续跟踪。跟踪评级包括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

  在跟踪评级期限内,中诚信证评将于本期债券发行主体及担保主体(如有)年度报告公布后二个月内完成该年度的定期跟踪评级。此外,自本次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中诚信证评将密切关注与发行主体、担保主体(如有)以及本期债券有关的信息,如发生可能影响本期债券信用级别的重大事件,发行主体应及时通知中诚信证评并提供相关资料,中诚信证评将在认为必要时及时启动不定期跟踪评级,就该事项进行调研、分析并发布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

  中诚信证评的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等相关信息将在中诚信证评网站(www.ccxr.com.cn)和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公告,且交易所网站公告披露时间应早于在其他交易场所、媒体或者其他场合公开披露的时间。

  如发行主体、担保主体(如有)未能及时或拒绝提供相关信息,中诚信证评将根据有关情况进行分析,据此确认或调整主体、债券信用级别或公告信用级别暂时失效。

  二、公司资信情况

  (一)获得主要贷款银行的授信情况

  发行人未发生借款逾期不还的情况,在各贷款银行中资信情况良好。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等多家银行的授信总额度约59.00亿元,其中已使用授信额度约46.03亿元,尚余授信额度约12.97亿元。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与主要客户业务往来情况

  最近三年及一期本公司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未曾出现严重违约。

  (三)公司发行的债券及偿还情况

  公司发行的债券、其他债务融资工具情况如下表:

  ■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已完成11新投CP001、11新投MTN1、12新投CP001、13新投CP001的到期兑付工作,已按时完成11新投债、13新投MTN001、13新投MTN002、13新投PPN001的付息工作。

  (四)本次发行后的累计公司债券余额及其占发行人最近一期净资产的比例

  本次债券全部发行完毕后,发行人的累计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本期债券)为190,000.00万元,占2015年6月30日未经审计的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24.55%。

  (五)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

  ■

  注: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4)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利息支出

  (5)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

  (6)利息偿付率=实际支付利息/应付利息支出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中文名称:新疆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英文名称:XINJIANG INVESTING DEVELOPMENT(GROUP)CO.,LTD.

  组织机构代码:78985813-4

  法定代表人:杜北伟

  设立日期:2006年6月2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278,000.00万元

  实缴资本:人民币352,944.33万元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解放南路135号兆恒国际大厦5-7层

  邮政编码:830002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李康

  电话号码:0991-2839134

  传真号码:0991-2811271

  所属行业:综合类(《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行业代码,S90)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资产管理服务;投资咨询;在经济活动中提供担保服务;停车场服务;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发行人的设立及最近三年实际控制人的变化情况

  1、发行人的设立

  新投集团系经自治区国资委于2006年5月24日核发的《关于成立新疆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通知》(新国资函[2006]162号)批准,于2006年6月2日成立的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发行人成立时的名称为新疆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资人为自治区国资委,持股比例为100%。天津五洲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于2006年5月30日出具了“五洲会字(2006)8-401号”《验资报告》,根据该《验资报告》,截至2006年5月30日,发行人注册资本为人民20亿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8.8亿元。

  2010年5月21日,自治区国资委核发《关于新疆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有关事宜的批复》(新国资产权[2010]191号),同意发行人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7.8亿元,增资后发行人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7.8亿元。新疆驰远天合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于2010年10月16日出具了“驰天会验字[2010]1-049号”《验资报告》,根据该《验资报告》,截至2010年5月28日,发行人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7.8亿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27.8亿元。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发行人累计收到自治区国资委投入的实收资本共计人民币35.29亿元,除27.8亿元已进行工商登记外,其余增资暂未办理相关工商登记。

  2、最近三年内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新投集团是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自治区国资委是公司唯一出资人。最近三年内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二)发行人最近三年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2012年7月4日,自治区国资委下达《关于新疆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不再合并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报表的批复》(新国资统评[2012]282号文),批复如下: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组建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有关问题的批复》(新政函[2012]47号)精神,将新投集团持有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划入新组建的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自2012年6月起,新投集团不再合并中泰化学的会计报表。2012年11月26日,自治区国资委下达《关于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16.72%股份无偿划转有关问题的通知》(新国资产权[2012]503号文),将新投集团所持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16.72%股权无偿划转给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本次股权划转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发行人前十大股东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股东为自治区国资委。

  ■

  二、发行人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一)发行人重要权益投资基本情况

  1、公司所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

  截至2015年6月30日,发行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共11家,基本情况如下:

  ■

  2、公司主要参股公司基本情况

  截至2015年6月30日,发行人主要参股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

  注:新疆克市金利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系由新疆新投康佳股份有限公司与克拉玛依市石油管理局共同出资组建,截至2014年12月31日,新疆新投康佳股份有限公司对新疆克市金利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虽然拥有50%以上的表决权,但因为对该公司没有实际的控制权,故未纳入合并范围。

  3、发行人主要合营、联营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2015年6月30日,发行人重要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基本情况如下:

  ■

  (二)发行人重要权益投资企业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1、公司所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近一年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2、公司主要参股公司近一年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3、发行人主要合营、联营企业近一年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为国有独资公司,自治区国资委是公司唯一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四、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一)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及持有发行人债券情况

  ■

  发行人为国有独资公司,故不存在上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二)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从业简历

  1、董事

  (1)杜北伟,男,汉族,1960年生,中共党员,在职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曾任新疆煤炭专科学校机电系副主任,阿勒泰地区经贸委党组副书记、主任,阿勒泰地区行署专员助理(兼),地区经贸委党组副书记、主任,自治区经贸委党组成员兼自治区黄金局局长,自治区经贸委(自治区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巴州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州长,自治区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厅长级)。现任发行人党委书记、董事长。

  (2)康敬成,男,汉族,1957年生,中共党员,在职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解放军39089部队任后勤部战士、排长、连长、营教导员、后勤部政治处主任,自治区经贸工委任政研会、副主任,自治区经贸委任企业处、副处长,新疆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任副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兼任新疆招标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技术改造投资公司任总经理(法定代表人)。现任发行人党委副书记、总经理、董事。

  (3)王琦,男,汉族,1966年生,中共党员,EMBA学历。曾任兰州军区守备旅炮兵团三营六连副连职排长、司令部作训股副连职参谋、正连职参谋,新疆军区独立一团三营九连政治指导员、司令部副营职政治指导员,自治区人事厅公务员办公室副主任科员,企业工委组织人事处主任科员、副处长,自治区国资委人事处副处长。现任发行人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董事。

  (4)克里木·玉素甫,男,维吾尔族,1960年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自治区计委干部培训中心任副主任,自治区投资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发行人党委委员、工会主席、董事。

  (5)郑东,男,汉族,1969年生,中共党员,EMBA学历,经济学学士,高级经济师。曾任新疆技术改造投资公司项目部经理,发行人资本运作事业部部长。现任发行人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董事。

  (6)胡劲松,男,汉族,1968年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会计师。曾任自治区纺织工业局企管处科员、副主任科员,自治区人民政府稽查特派员正科级、副处级助理,自治区国资委第六监事会监事(副处级)、规划发展处副处长、处长,现任发行人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董事。

  (7)张玉,女,汉族,1964年生,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新疆师范大学助教、讲师,自治区投资公司综合计划部副主任、主任(副处)、资产与法律事业部部长、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现任发行人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董事。

  2、监事

  (1)巴音克西,男,蒙古族,1964年生,中共党员,在职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曾任新疆有色金属公司团委书记,自治区黄金局综合办公室主任、保卫部部长、黄金开发中心主任,自治区经贸委办公室副主任兼机关服务中心主任,自治区经信委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现任自治区国资委第五监事会主席。

  (2)马瑞,男,汉族,1965年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自治区国资委第三监事会副主任,自治区国资委财务监督与统评处副处长,自治区国资委第五监事会副主任(主持工作)。现任自治区国资委第五监事会主任。

  (3)周文君,女,汉族,1965年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曾任喀什地区财政局企业科科长、会计科科长,喀什地区国资中心主任(副县级),哈密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哈密地区国资委副主任(主持工作),哈密地区国资委党委副书记、主任,新疆产权交易中心副主任、交易所副董事长,新疆产权交易中心主任、交易所党委书记、董事长。现任自治区国资委第五监事会副主任、正处级监事。

  (4)李晓慧,女,汉族,1963年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曾任职于农十师北屯云母厂,阿勒泰市金刚砂场,阿勒泰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北屯分局。现任自治区国资委第五监事会副处级监事。

  (5)于涛,男,汉族,1968年生,大专学历。曾任职于新疆矿机厂财务科,乌鲁木齐市一建财务部部长,新疆视讯公司综合部主管。现任自治区国资委第五监事会专职监事。

  (6)时晓东,男,汉族,1972年生,中共党员,在职研究生学历,高级政工师、工程师职称。曾任昌吉州热力公司团委书记、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副总经理、项目办主任,新疆西部热力集团董事、副总经理,新投集团新疆天宁房地产有限公司行政人事部部长,发行人人力资源部副部长。现任发行人人力资源部部长、职工监事。

  (7)谭江,男,汉族,1981年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法律职业资格。曾任发行人综合办公室业务员。现任发行人综合办公室业务主办、职工监事。

  3、高级管理人员

  (1)康敬成,董事、总经理,详见“董事人员简介”。

  (2)郑东,董事、副总经理,详见“董事人员简介”。

  (3)胡劲松,董事、副总经理,详见“董事人员简介”。

  (4)张玉,董事、副总经理,详见“董事人员简介”。

  (5)林鲁凡,男,汉族,1951年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自治区投资公司资金财务部负责人、副主任、主任、副总经理兼资金财务部主任。现任发行人副总会计师。

  (三)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外兼职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对外兼职情况。发行人监事巴音克西、马瑞、周文君、李晓慧、于涛为自治区国资委第五监事会成员,按照自治区国资委整体部署,第五监事会直接监管企业为新疆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新疆国际经济合作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监管企业为新疆教育出版社、中青旅新疆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

  五、公司主要业务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的主营业务及所属行业

  根据2012年修订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的行业划分标准,发行人属于“S90 综合类”。

  发行人营业执照载明的经营范围:项目投资;资产管理服务;投资咨询;在经济活动中提供担保服务;停车场服务;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发行人所涉及的行业包括化工、冶炼、纺织、房地产等。发行人为投资控股型的管理模式,母公司自身并不实际进行生产经营,主要通过参、控股下属公司开展业务。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状况

  1、化工业

  (1)化工业情况

  化工行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性行业,产品分支众多,各具有不同的物理化学特性。其中精细化工是当今化工业中最具活力的领域之一,是新材料的重要组成部分。精细化工产品种类多、附加值高、用途广、产业关联度大,直接服务于国民经济的诸多行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的各个领域。

  精细化工行业处于消费市场的中间产品部分,会受到下游行业产品的影响。在全球产业结构加速调整的背景下,精细化工产品的销售呈现出不利,行业盈利能力有所下降。作为精细化工行业的上游影响因素,石油、矿石和电力行业的产品价格变动影响了精细化工行业的发展。随着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转型升级,与新兴产业及消费升级相关的化工品需求将保持快速增长。采用高新技术、绿色化工原料、绿色催化剂和助剂,使精细化学品的生产和应用实现“绿色化”是精细化工行业的发展趋势。

  新疆依托煤炭、石油和天然气等资源优势,明确提出资源优势转换战略,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大力发展精细化工产业。随着新疆深入拓展资源优势转换战略,新疆将不仅仅是国家石油化工业的原料基地,未来也将成为我国重要的精细化工基地之一。

  (2)公司主要产品及生产工艺

  公司化工业务的运营主体主要为新疆蓝山屯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蓝山屯河是依托新疆本土资源优势,以高分子材料制造和深加工为主导产业的高科技化工新材料企业。蓝山屯河主营产品情况如下:

  ■

  蓝山屯河目前拥有PET产能6万吨/年,PBT产能6万吨/年,PBS产能8,000吨/年,EPS产能12万吨/年,PVC型材10万吨/年。其中PET在新疆地区市场占有率达95%以上,有效填补了新疆地区相关产业空白。为进一步完善产业链,蓝山屯河投资建设了16万吨生物降解工程塑料一体化项目,项目投产后,将增加BDO产能10万吨/年,PTMEG产能6万吨/年,有效解决了原料不足对于蓝山屯河产能释放的制约,进一步扩大区域优势。

  蓝山屯河PET产品生产采用PTA法,该种方法工艺流程短,产品质量稳定,反应设备效率高。PBT产品生产采用直接酯化法,该工艺流程短,产生的水和THF易于分离,回收生产的THF可以达到商业使用的纯度,经济附加值高,对环境的影响较小,同时PTA生产装置的大型化,使得PBT生产成本降低,产品质量显著提高。EPS产品采用一步浸渍法,具有工艺简单、流程短和投资费用低的优点,在降低消耗和节约能耗方面均优于二步浸渍法。PVC型材产品生产技术包括配方(工艺)设计与原料配混技术、挤出工艺技术、挤出设备与模具技术。

  (3)公司主要产品上下游供应情况

  蓝山屯河各类化工产品上游产业主要为石油化工产业,其主要原材料PTA、PVC、BDO、乙二醇等均在疆内采购,运距较近。各类原材料采购均采用由蓝山屯河采购中心统一采购模式,并与乌鲁木齐石化、独山子石化、中泰化学、新疆天业等各类原材料主要供应商形成了长期合作关系,原材料供应情况稳定。

  蓝山屯河各类化工产品适用范围广泛,下游客户涵盖医疗、建筑、包装材料等多个领域。蓝山屯河地处亚欧大陆桥头堡,产品覆盖新疆、西北、华东和中亚等多个区域,具有距离目标客户市场近、运费低、辐射广的特点。目前,蓝山屯河建立了立足西北地区、辐射华北、华东及国际市场的市场营销体系,在西北地区享有较高的声誉和市场占有率。同时,蓝山屯河目前正积极开拓中西亚市场,已拥有以色列等多国的贸易伙伴。目前蓝山屯河拥有注册商标17个,各项专利知识产权154项,“屯河”牌聚酯、型材产品拥有“新疆名牌产品”称号,其中“屯河”牌型材被评为“自治区著名商标”。

  2、冶炼业

  (1)冶炼业情况

  受经济增长及原材料需求的双重驱动,目前中国已成为世界第一大电解铝生产国和消费国。根据《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数据,2014年我国电解铝产量2,435.8万吨,同比增长10.3%。自2010年以来,我国电解铝产量年均复合增长率14.93%。

  铝行业属于强经济周期行业。受全球经济复苏疲软以及中国经济增速放缓等因素影响,铝价持续维持低迷态势。就国内而言,一方面,电解铝价格跟随国际价格的走势;另一方面,受经济增长、成本变动及国内市场供需变化影响较大。虽然在国内经济重工业化背景下,对电解铝的需求空间较大,但受前两年大幅扩产的影响,短期内行业产能过剩导致供给压力较大仍是制约我国铝价上升的主要因素。

  (2)公司主要产品及生产工艺

  公司冶炼业的运营主体为新疆天龙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产品为铝锭和水泥。天龙矿业采用煤—电—铝循环经济一体化的业务模式,具备煤电铝一体化的产业资源、地域、成本方面的优势。

  天龙矿业采取“3+1”模式,即开采煤(用于自备电厂发电)—电(用于电解铝厂、废渣用于水泥厂)—电解铝(主产品销售、电解杂质用于水泥)—水泥(对外销售)的循环经济模式,在符合新疆对优势资源(煤炭)实现产业转化政策要求的同时,也最大程度的符合环保要求。目前公司已实现年产15万吨电解铝、70万吨水泥、10万吨碳素、27万KW自备电厂的生产及60万吨煤矿生产。

  天龙矿业电解铝生产采用国内先进的预焙阳极及环保型电解槽,项目工艺技术、设备选型均达国内领先水平。目前,天龙矿业产品已达到或超过GB1196-93国家标准,生产的重熔铝锭一级品率达95%以上,二级品率5%以下。

  (3)公司主要产品上下游供应情况

  天龙矿业生产电解铝所用原料氧化铝、氟化铝的供应,主要通过子公司郑州市隆盛祥矿冶有限公司开采与市场采购相结合的形式。总体原则是在铝矿石市场价格较低的情况下直接在市场上进行购买,当铝矿石市场价格上升时通过子公司自行开采。(下转B16版)

发表评论:

财苑热评:

   第A001版:头 版(今日148版)
   第A002版:综 合
   第A003版:评 论
   第A004版:聚焦资本系重组
   第A005版:机 构
   第A006版:机 构
   第A007版:公 司
   第A008版:市 场
   第A009版:数 据
   第A010版:数 据
   第A011版:行 情
   第A012版:行 情
   第A013版:信息披露
   第A014版:信息披露
   第A015版:信息披露
   第A016版:信息披露
   第A017版:信息披露
   第A018版:信息披露
   第A019版:信息披露
   第A020版:信息披露
   第B001版:B叠头版:信息披露
   第B002版:信息披露
   第B003版:信息披露
   第B004版:信息披露
   第B005版:信息披露
   第B006版:信息披露
   第B007版:信息披露
   第B008版:信息披露
   第B009版:信息披露
   第B010版:信息披露
   第B011版:信息披露
   第B012版:信息披露
   第B013版:信息披露
   第B014版:信息披露
   第B015版:信息披露
   第B016版:信息披露
   第B017版:信息披露
   第B018版:信息披露
   第B019版:信息披露
   第B020版:信息披露
   第B021版:信息披露
   第B022版:信息披露
   第B023版:信息披露
   第B024版:信息披露
   第B025版:信息披露
   第B026版:信息披露
   第B027版:信息披露
   第B028版:信息披露
   第B029版:信息披露
   第B030版:信息披露
   第B031版:信息披露
   第B032版:信息披露
   第B033版:信息披露
   第B034版:信息披露
   第B035版:信息披露
   第B036版:信息披露
   第B037版:信息披露
   第B038版:信息披露
   第B039版:信息披露
   第B040版:信息披露
   第B041版:信息披露
   第B042版:信息披露
   第B043版:信息披露
   第B044版:信息披露
   第B045版:信息披露
   第B046版:信息披露
   第B047版:信息披露
   第B048版:信息披露
   第B049版:信息披露
   第B050版:信息披露
   第B051版:信息披露
   第B052版:信息披露
   第B053版:信息披露
   第B054版:信息披露
   第B055版:信息披露
   第B056版:信息披露
   第B057版:信息披露
   第B058版:信息披露
   第B059版:信息披露
   第B060版:信息披露
   第B061版:信息披露
   第B062版:信息披露
   第B063版:信息披露
   第B064版:信息披露
   第B065版:信息披露
   第B066版:信息披露
   第B067版:信息披露
   第B068版:信息披露
   第B069版:信息披露
   第B070版:信息披露
   第B071版:信息披露
   第B072版:信息披露
   第B073版:信息披露
   第B074版:信息披露
   第B075版:信息披露
   第B076版:信息披露
   第B077版:信息披露
   第B078版:信息披露
   第B079版:信息披露
   第B080版:信息披露
   第B081版:信息披露
   第B082版:信息披露
   第B083版:信息披露
   第B084版:信息披露
   第B085版:信息披露
   第B086版:信息披露
   第B087版:信息披露
   第B088版:信息披露
   第B089版:信息披露
   第B090版:信息披露
   第B091版:信息披露
   第B092版:信息披露
   第B093版:信息披露
   第B094版:信息披露
   第B095版:信息披露
   第B096版:信息披露
   第B097版:信息披露
   第B098版:信息披露
   第B099版:信息披露
   第B100版:信息披露
   第B101版:信息披露
   第B102版:信息披露
   第B103版:信息披露
   第B104版:信息披露
   第B105版:信息披露
   第B106版:信息披露
   第B107版:信息披露
   第B108版:信息披露
   第B109版:信息披露
   第B110版:信息披露
   第B111版:信息披露
   第B112版:信息披露
   第B113版:信息披露
   第B114版:信息披露
   第B115版:信息披露
   第B116版:信息披露
   第B117版:信息披露
   第B118版:信息披露
   第B119版:信息披露
   第B120版:信息披露
   第B121版:信息披露
   第B122版:信息披露
   第B123版:信息披露
   第B124版:信息披露
   第B125版:信息披露
   第B126版:信息披露
   第B127版:信息披露
   第B128版:信息披露
新疆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第一期)
新疆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

2016-01-29

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