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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1-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353 证券简称:杰瑞股份 公告编号:2016-009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杰瑞股份”)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孙伟杰先生、刘贞峰先生通知,获悉孙伟杰先生、刘贞峰先生将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股份质押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被质押基本情况 ■ 上述质押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相关手续。 为支持公司“奋斗者1号”员工持股计划长期借款需要,公司控股股东刘贞峰先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2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5%)质押进行融资借款,质押到期日为2016年2月2日(以下简称为“前次质押”)。前次质押事项详见公司于2015年2月14日、2016年1月1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15-014号、2016-003号公告。鉴于“奋斗者1号”员工持股计划356天借款期限将届满,为降低资金成本,满足“奋斗者1号”员工持股计划继续借款的需求,孙伟杰先生、刘贞峰先生办理了本次股份质押借款手续,置换前次借款。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孙伟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1,420.2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36%。孙伟杰先生持有的处于质押状态的公司股份累计8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4%。 截至公告披露日,刘贞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2,150.7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69%。刘贞峰先生持有的处于质押状态的公司股份累计2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9%。 特此公告。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月28日 证券代码:002353 证券简称:杰瑞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0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通过资管计划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增持情况 2016年1月28日,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孙伟杰先生通知,孙伟杰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为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通过“兴证资管阿尔法2016005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增持公司股票32.24万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二、增持人员 孙伟杰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本次增持公司股票前,孙伟杰先生持股情况如下: ■ 三、增持方式 孙伟杰先生出资委托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设立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并通过该资产管理计划账户在二级市场买入公司股票。 四、本次增持数量及均价 截止2016年1月28日,孙伟杰先生通过“兴证资管阿尔法2016005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增持公司股票32.2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增持均价约为每股15.19元,增持金额约为489.83万元。 五、增持人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增持后,孙伟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14,202,121股,通过资产管理计划持有公司股份322,400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14,524,5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40% 。 六、其他说明 1、孙伟杰先生拟继续增持公司股份。公司将继续关注孙伟杰先生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孙伟杰先生承诺:在本次增持期间以及增持完成后的六个月内不减持本次增持的股份。 3、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等的规定。 4、本次股份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5、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28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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