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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的要求,经与相关托管银行协商一致,自2016年1月29日起,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基金采用“指数收益法”对停牌股票“首航节能”(证券代码:002665)进行估值。本公司将定期对估值政策和程序进行评价,在发生了影响估值政策和程序的有效性及适用性的情况后及时修订估值方法,以保证其持续适用。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一月三十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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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旗下证券投资基金估值调整情况的 公告 | 2016-01-3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