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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84 证券简称:江海股份 公告编号:2016-005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6-01-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情况发生。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16 年 1月 29 日(周五)下午 2: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 1月 29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开始时间为:2016 年 1月 28 日下午15:00 至2016 年 1月 29 日下午 15:00 中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平潮镇通扬南路79号五楼会议室; 4、会议方式: 现场结合网络投票方式 5、股权登记日:2016年1月26日;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卫东先生; 7、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1人,代表股份数量为147,348,6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28%。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0人,代表股份数量为147,308,6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26%。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计1人,代表股份数量为40,0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0%。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邵斌律师、阚赢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采取记名投票方式,对各项议案进行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 (二)本次股东大会形成决议如下: 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147,348,659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22,548,659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四、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会议备查文件 1、《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月30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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