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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1-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702 证券简称:正虹科技 公告编号:2016-003 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6年 1月29日在公司办公楼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6年1月23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6名(董事刘献文因出差在外,委托董事张廼济代为表决),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夏壮华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经公司股东及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夏壮华、徐仲康、易德玮、杨林广、岳意定、黄珺、张石蕊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岳意定、黄珺、张石蕊为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并同意提交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表决时实行累积投票制。 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全体董事仍应依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责。 表决结果:同意:7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6年2月23日(星期二)下午3:00点在湖南省岳阳市屈原管理区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四楼会议室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1月29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夏壮华,男,1964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会计师。曾任屈原农场一分场、八分场场长,磊石办事处党委书记,屈原管理区财政局局长,屈原管理区副区长,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现任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夏壮华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本公告日,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徐仲康,男,1965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毕业于华中师范大学,会计师、国际财务策划师,曾任屈原中学教师、校团委书记,屈原管理区琴棋乡乡长,河市镇镇长、党委书记,屈原管理区财政局局长兼党总支书记,屈原管理区区委常委、办公室主任,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徐仲康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本公告日,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易德玮,男,1974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1997年7月毕业于中国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畜牧师。曾任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科研中心科研员、主任助理、技术部部长、力得分公司总经理、总裁助理,现任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助理。易德玮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本公告日,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杨林广,男,1982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四川米老头食品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办经理、营销总监、副总裁、总裁。现任湖南田园香生鲜连锁销售有限公司总裁。杨林广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在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的企业任职。截止本公告日,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岳意定,男,1953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曾任核工业部第六研究所助理工程师、工程师,湖南矿业局高级工程师,核工业新技术开发公司副总经理。现任中南大学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教授委员会主任,兼任湖南浏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凯创意股份有限公司、金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岳意定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本公告日,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黄珺,女,1976年7月出生,博士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 2006年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并获博士学位,国家留学基金公派英国杜伦大学商学院访问学者(2009年—2010年),湖南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中国会计学会财务成本分会理事,湖南省财务学会理事。曾任湖南大学会计学院讲师,副教授、ACCA(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教育中心主任。现任湖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教授,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兼任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黄珺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本公告日,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张石蕊,女,1956年1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湖南农业大学动科院教授委员会委员,动物营养与饲料科学硕士学位点领衔导师,湖南农业大学动物营养研究所所长,饲料安全与高效利用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现任湖南农业大学教授,兼任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张石蕊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本公告日,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702 证券简称:正虹科技 公告编号:2016-004 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6年1月 29日在公司办公楼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6年1月23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应出席会议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仲康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拟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一名),经公司股东及监事会提名,监事会同意吴伟、杨宇飞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并同意提交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表决时实行累积投票制。 职工代表担任的一名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直接进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全体监事仍应依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责。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1月29日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吴伟,男,1972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曾任屈原管理区委组织部部务委员,屈原管理区委编办主任,屈原管理区黄金乡党委副书记、乡长。现任屈原管理区河市镇党委书记。 吴伟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本公告日,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杨宇飞,男,1972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曾任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助理会计,营田分公司财务经理;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主办会计,财务部部长助理,财务部副部长。现任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审计部部长。 杨宇飞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本公告日,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702 证券简称:正虹科技 公告编号:2016-005 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职工代表监事需换届选举。经公司工会民主推荐,公司于2016年1月29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熊春桂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见附件),与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与第七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特此公告。 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6年1月29日 附件: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熊春桂,男,1962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毕业于湖南农业大学。曾任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吉首正虹总经理,集团生产部经理,兴农分公司总经理。现任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工会主席。 熊春桂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本公告日,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702 证券简称:正虹科技 公告编号:2016-006 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16年2月23日(星期二)下午3:00时。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2月2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16年2月22日15:00至2016年2月2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16年2月16日(星期二 )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于股权登记日2016年2月1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现场会议地点:岳阳市屈原管理区营田镇正虹路正虹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1、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1.1、选举夏壮华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2、选举徐仲康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3、选举易德玮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4、选举杨林广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2.1、选举岳意定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2、选举黄珺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3、选举张石蕊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董事选举采取累积投票制,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时,有表决权的每一股份拥有与所选人数相同的选举票数,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散投向四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董事会的非独立董事与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2、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2.1、选举吴伟先生为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2.2、选举杨宇飞先生为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监事选举采取累计投票制,股东大会选举监事时,有表决权的每一股份拥有与所选人数相同的选举票数,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散投向二名监事候选人。 上述议案已经2016年1月29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程序合法、资料完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6年2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2、登记地点:湖南省岳阳市屈原管理区营田镇正虹路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室;联系电话:0730—5715016,传真0730—5715017,联系人:刘浩 欧阳美琼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须在2016年2月18日下午5:00之前以专人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信封或传真请注明“正虹科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确认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702。 2、投票简称:正虹投票。 3、投票时间:2016年2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正虹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如议案 1.1 为选举非独立董事,则 1.01元代表第一位候选人, 1.02 元代表第二位候选人,依此类推。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不视为有效投票。 对于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 “委托数量” 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A、选举非独立董事: 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 = 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4 。 股东可把表决票投给1名或多名候选人,但投给4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票数合计不能超过可表决票数总数; B、选举独立董事 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 = 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 。 股东可把表决票投给1名或多名候选人,但投给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票数合计不能超过可表决票数总数; C、选举股东代表监事 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 = 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 。 股东可把表决票投给1名或多名候选人,但投给2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票数合计不能超过可表决票数总数;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2月2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2月2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及公告;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及公告。 特此通知。 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1月29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意见如下(请在相应表决意见栏内填写“同意票数”): ■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2016年 月 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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