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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1-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325 证券简称:洪涛股份 公告编号:2016-002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1月26日以电子邮件及送达方式递交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管。本次会议于2016年1月29日在深圳市罗湖区泥岗西洪涛路17号一楼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年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的相关要求,就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制定了填补即期回报的措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03)。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号)要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04)。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了保证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和业务发展需要,积极拓宽资金渠道,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25亿元,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刘年新先生代表公司与银行机构签署上述授信融资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本次授信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起一年。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定于2016年2月19日下午14:30-17:00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详见2016年1月3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公司2016-005号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1月30日
证券代码:002325 证券简称:洪涛股份 公告编号:2016-003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大事项提示:以下关于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后其主要财务指标的分析、描述均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仅依据该等分析、描述进行投资决策,如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而造成任何损失的,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本公司提示投资者,制定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公司根据《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相关要求,就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现就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的填补措施说明如下: 一、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假设前提: 1、假设公司于2016年6月底完成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完成时间仅为估计,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和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并于2016年12月底全部选择转股,转股价格假定为12元/股,转股数量为10,000万股(实际转股价格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均价和前一交易日的均价为基础确定)。 2、假设不考虑可转债利息所产生的财务费用,公司2015年、2016年营业收入、成本费用、利润保持稳定,与2014年持平。(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尚未披露,公司预计2015年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较2014年增长0%至20%;该假设并不代表公司对2015年及2016年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国家宏观政策、市场状况的变化等多重因素,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特别注意,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 3、根据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票面利率的发行条款,本次债券票面利率不超过每年3.0%,假设票面利率为3%。假定公司可转债发行时,相同信用等级下的企业债券市场利率为6%,公司2016年计息期为6个月(2016年7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4、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120,000.00万元,未考虑发行费用的影响;假定公司2016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开始实施,未产生项目收益及损失。 5、公司2013年度至2015年度公司享受15%高新技术企业优惠税率。假设公司2016年至2018年度依然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该项优惠。 6、除可转债转股外,公司未发生其他导致股本变动的事项。 上述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公司债券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2015年和2016年盈利情况的承诺,亦不代表公司2015年和2016年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 基于上述假设,公司就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对2016年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了测算,具体情况如下: ■ 注:1、由于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占净利润比例较低,且非经常性损益金额具有偶然性。因此,在测算每股收益时,假定公司2016年非经常性损益金额为0。 2、在计算2016年稀释每股收益时,采用假设转换法计算的可转债转换产生的增量股每股收益大于基本每股收益,不具有稀释性,因此2016年基本每股收益与稀释每股收益相同。 二、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为不超过120,000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一)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1、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必要性 (1)抓住行业发展机遇,整合公司业务资源,加快实现公司战略目标 目前公司已经确立了“将职业教育作为第二主业”的发展战略,并先后收购了中装新网、跨考教育、学尔森等专业职业教育平台。公司通过在线智能学习平台及教育网点建设,整合现有职业教育资源,布局辐射全国的职业教育培训网点,形成企业在职业培训领域的综合服务体系;通过云平台和大数据中心建设,有利于公司各职业教育板块整合和开发现职业教育系统资源和数据资源,促进各业务板块资源整合,发挥协同效应,加快实现公司“职业教育为第二主业”的战略发展目标。 (2)丰富线上平台,完善课程培训体系,提升师资队伍水平,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本次募投项目的建设内容之一“在线智能学习平台的建设”,通过开发自适应学习系统、在线学习内容编辑系统、题库管理系统、在线作业系统、在线答疑系统、在线社交系统、远程直播系统、新闻管理系统等各类系统软件,为现有在线教育平台增加辅助自适应学习、在线学习内容编辑、在线习题、在线作业、在线答疑、在线互动、课程直播、热点信息浏览等个性化功能,为教师用户和学生用户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服务,提升平台体验感,有助于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优势。 另一方面,本次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及教师培训中心”将集中优势资源迅速捕捉学员需求变化,进而及时调整运作模式,开发出能满足学员在学习、答疑、测试、补课等各学习环节个性化、多元化需求的产品和服务;同时也将建立较为长久的教师培训体系,促进教师知识结构的不断更新、专业水平和教学技能的持续提高,提升公司职业教育培训声誉以及达到公司教育培训领域可持续发展目的。 (3)拓展职业教育业务细分领域,推动在线教育移动化发展,实现数据资产价值增值,促进企业持续发展 公司通过本次募投项目建设的云平台和大数据中心,根据具体应用的数据需求,做到快速、及时和有效地响应。根据需求的变化和增长,平台具有很好的性能扩展空间和扩容时稳定和可靠的支持,能够高效处理多种类型数据。公司以此平台为基础,利用云计算技术和大数据的优势,充分挖掘自身数据价值,通过有效地开发和利用,实现公司数据资产的价值增值。 (4)提升盈利水平,扩大品牌影响力 教育网点规模的扩大有助于实现规模效应,提升公司盈利水平。通过开设多个职业教育培训网点,在基地建设、营销推广、招生服务、专业建设、运维管理等各项工作中,通过人才和资源的复用与共享,能够降低各教育网点的运营成本,从而增加企业效益,提升盈利水平。 另一方面,线下教育网点的建立,有助于品牌影响力的输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建成多个布局合理、辐射全国的职业教育培训网点,在方便潜在的学生和学员就近报考和学习的同时,能够有力提升公司的职业教育品牌影响力,让“洪涛教育”在全国的高校、学生、家长和企业中获得更为广泛认知。 2、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合理性 职业教育作为我国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对职业教育的发展重视程度也在逐渐加大。随着职业教育改革步伐的逐渐推进,我国职业教育的市场规模将逐渐增大,进而带动相关培训市场需求的增加。《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 年)》中提出,2015年继续教育参与人次突破2.9亿人次,2020 年将超过3.5亿人次。假设继续教育人均职业培训支出(含个人支付和企业支付)按2,800元/年估算,则2020年市场规模将达到9,800亿元,年均复合增速超过15%。为充分把握市场机遇,加速公司战略转型,实现“双主业”共同发展,公司筹划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主要围绕公司职业教育板块发展进行,加速打造公司第二主业,建设公司职业教育综合运营管理平台。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趋势以及公司发展战略。项目实施后,公司综合实力将显著提高,在传统建筑装饰业务保持市场领先和技术优势的同时,职业教育业务在营收规模、市场份额和品牌影响力等方面将得到迅速提升,成为公司新的盈利增长点,将职业教育打造为公司第二主业的战略目标将加速实现。募投项目的实施,可有效促进公司业务的战略转型,进一步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为股东创造经济价值。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随着建筑装饰行业整体增长速度放缓,公司积极寻求拓展新的盈利增长点,目前公司已经确立了“将职业教育作为第二主业”的发展战略,并先后收购了跨考教育、学尔森教育、中装新网等专业职业教育平台,加速布局公司职业教育板块。本次募投项目全部由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前海洪涛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洪涛教育”)实施,未来洪涛教育将作为公司教育业务板块的运营管理平台,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完成后,将形成包含线上智能学习平台和线下教育平台、云平台和大数据中心、教学研发及教师培训平台的教育综合运营管理平台,上述平台均由洪涛教育实施统一管理,各教育板块均可共享,洪涛教育对现有职业教育板块的整合能力将明显增强,对未来新开拓的职业教育板块整合也将更加高效。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公司职业教育业务板块的综合实力,为公司未来职业教育规模持续扩张奠定良好基础。随着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和职业教育板块盈利能力的上升,公司将拥有建筑装饰和职业教育两大业务板块,通过实现双主业协调发展,优化公司业务结构,可有效降低公司经营风险,提升公司综合实力。 2、人员储备情况 公司已经拥有一定规模的师资队伍,积累了较为丰富的师资培训经验。学尔森目前拥有约400名兼职及全职教师,跨考教育拥有1,700余名教职员工。公司拥有较为丰富的课程设置及师资培训经验,为本项目的成功实施提供了良好的基础。同时,为充分整合教育资源,前期公司已对教育类子公司专业员工进行了考察,并与相关专业人员进行了沟通,目前正在制定内部选择计划。外部招聘方面,公司目前已着手规划募投项目所需相关人员的外部招聘准备工作,待本次发行方案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公司即可立即启动相关人员的外部招聘工作。 3、技术储备情况 公司所拥有的“跨考教育”、“学尔森”等品牌均是以在线学习与线下培训相结合的方式运营。公司收购的各教育品牌在多年发展过程中,不断提升技术研发水平和相关系统、软件的开发能力,已在技术上储备了大量成熟的基础构件和相应的原产品、控件、源代码以及知识库、方法库和方案库。公司研发机构在云平台、大数据、物联网等方面也有一定积累,长期的技术储备为本项目的有效实施提供了较好的技术支持。 4、市场储备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学尔森、跨考教育、中装新网在行业内均拥有较大规模的学员。其中,学尔森累计培训学员40万人次,在上海、北京、南京、重庆、杭州等地拥有超过50家直营分校;跨考教育每年覆盖30万考研用户,服务约1.5万学员,在同类型考研培训机构中居于前列。中装新网目前是中国建筑装饰协会的唯一官方网站,拥有注册单位近9,000家,其中包括装饰公司2,000多家,设计机构300多家,材料供应商3,000多家,设计师20,000余人,地方协会120余个。 公司目前拥有“跨考教育”、“学尔森”等品牌,在国内职业教育市场具有较高的品牌知名度。跨考教育历次获得“华尊奖——中国教育培训行业最佳诚信标杆品牌”、“最佳考研机构”、“最受消费者喜爱考研品牌”等奖项,学尔森历次获得“亚太十大建筑培训学校第一名”、“中国最具价值的职业教育品牌”、“最具品牌知名度职业培训机构”、“最具实力职业教育培训机构”等奖项。较大的学员规模和较高的品牌影响力为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创造了良好的市场条件。 三、对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实施及产生效益需要一定时间,若公司2016年的业务规模和净利润水平未能产生相应幅度的增长,则公司的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将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因此,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可能导致公司即期回报在一定期间内有所摊薄。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后可能存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四、公司应对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降低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增强公司对股东的持续回报能力,公司拟采取多种措施填补即期回报。 (一)公司现有业务运营面临的主要风险及改进措施 1、公司现有业务运营面临的主要风险 公司目前的主营业务建筑装饰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发展状况与国家宏观经济的发展息息相关。近年来,国内经济增速放缓,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回落,建筑装饰行业增速放缓,公司经营业绩亦受到一定影响。由于公司建筑装饰业主要服务对象为旅游业(酒店、饭店等)、商业地产(如写字楼)、公共基础设施(剧院会场、图书馆、体育场馆、医院、学校等)等大型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未来如果宏观经济增速大幅下滑,将可能导致公司部分跟踪项目推迟开工或停建及在建项目款项支付进度受影响,进而影响公司经营业绩。另一方面,目前公司下属教育各子公司仍相对独立,协同效应和规模效应尚未开始体现,减缓了公司打造“职业教育为公司第二主业”的整体战略转型进程。 2、改进措施 建筑装饰业方面,公司以稳健发展为基础,在保持建筑装饰行业领先的施工质量和工艺的同时,积极拓展建筑装饰上游相关的石材、木制品及相关部品部件的生产制作,加强产品设计创新和研发投入,进一步提升公司在建筑装饰行业全产业链整合及运作能力。通过贯彻洪涛股份整体经营理念,强化职能部门管理,树立良好的业界服务口碑,将成熟线上线下服务模式进行合理复制,力争把公司打造成为建筑装饰行业中具备全产业链服务能力的标杆企业。 职业教育业务方面,公司通过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将形成包含线上智能学习平台和线下教育平台、云平台和大数据中心、教学研发及教师培训平台的教育综合运营管理平台。此举能够整合各职业教育子公司的业务资源,丰富线上平台,完善课程培训体系,提升师资队伍水平,推动在线教育移动化发展,实现数据资产价值增值,实现各个业务板块的互联互通,促进一体化职业教育培训体系的形成,进一步加快公司战略转型,实现新的盈利增长点。 (二)提高公司日常运营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提升公司经营业绩的具体措施 1、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作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2、积极开拓市场,增强盈利能力 公司将根据经营计划,一方面稳步发展建筑装饰主业,强化市场竞争优势,另一方面,通过加速打造职业教育第二主业,发掘新的利润增长点,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努力寻求新的市场机会,不断完善现有业务产品体系,提高细分市场的市场占有率,提升现有收入水平,进一步增加公司盈利能力,以更好的业绩回报股东。 3、优化业务流程,提升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 一方面,公司将进一步优化研发、产品设计创新等业务流程,提高科研成果转化能力,提升公司在建筑装饰行业全产业链整合及运作能力,同时通过优化产品设计、深化项目流程管理,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另一方面,加大职业教育市场开发力度,积极实施公司战略转型,加速打造职业教育第二主业,提高公司整体盈利能力。 4、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政策,优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13]43号)的规定等相关文件的要求,修订了《公司章程》,进一步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分配形式和股票股利分配条件等,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以及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原则,强化了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 同时,为进一步细化有关利润分配决策程序和分配政策条款,增强现金分红的透明度,公司已制定了《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在综合考虑公司盈利能力、发展战略规划、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通过股东回报规划的制定周期和相关决策机制及具体的股东回报规定,从而保证利润分配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在严格执行现行分红政策的基础上,综合考虑未来的收入水平、盈利能力等因素,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进一步提高对股东的利润分配,优化投资回报机制。 (三)加强对本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管理,确保募投项目投资进度,尽快实现预期效益 1、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制定并持续完善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开设专户存储,定期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严格管理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按照约定用途合理规范的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2、确保募投项目投资进度,尽快实现预期效益 公司拟通过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整合各职业教育子公司的业务资源,丰富线上平台,完善课程培训体系,提升师资队伍水平,推动在线教育移动化发展,实现数据资产价值增值,实现各个业务板块的互联互通,促进一体化职业教育培训体系的形成。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有助于公司提升经营管理的效率和效果,增强核心竞争力,创造新利润增长点,实现可持续发展。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本次募投项目的投资进度,积极调配资源,争取本次募投项目的早日完工和运营,尽快产生效益回报股东。 五、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为使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如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方案,承诺未来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条件将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其做出的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切实履行的相关承诺,公司将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承诺主体的失信行为进行处理。 特此公告!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1月30日
证券代码:002325 证券简称:洪涛股份 公告编号:2016-004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 填补措施的承诺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号)要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为使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如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方案,承诺未来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条件将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其做出的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切实履行的相关承诺,公司将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承诺主体的失信行为进行处理。 特此公告!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1月30日
证券简称:洪涛股份 证券代码:002325 公告编号:2016-005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于2016年2月19日召开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16年2月19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年2月18日--2016年2月1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2月19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2月18日下午15:00至2016年2月19日下午15:00期间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泥岗西洪涛路17号洪涛股份一楼大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和征集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5.股权登记日:2016年2月16日。 6.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6年2月16日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和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委托书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2、《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的议案》 上述议案相关内容详见刊登于2016年1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002)、《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03)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04)。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股权证明及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凭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证明;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泥岗西洪涛路17号洪涛股份三楼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时间:2016年2月18日上午9: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4.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1.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2月19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资者投票代码:362325,投票简称为洪涛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A、买卖方向为买入股票。 B、在“申购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序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 议案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表: ■ C、在“申购股数”项下,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表决意见种类 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D、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E、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视为未参与投票。 (4)计票规则: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2.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ww.szse.cn或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5分钟后方可使用。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2月18日 15:00至2月1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泥岗西洪涛路17号洪涛股份三楼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755-29999999-233;传真:0755-25893839 邮编:518029 联系人:李庆平、简金英 2.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三十日 附件: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6年2月19日召开的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意思表示均代表本公司/本人,其后果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姓名(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注: 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三者只能选其一,多选或未选的,视为对该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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