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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证券代码:002047 证券简称:宝鹰股份 公告编号:2016-004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1月22日以电话、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并于2016年1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古少波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就下述事项作出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照上市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资格、条件的要求,董事会认为本次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符合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与要求,公司具备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和资格。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为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满足公司资金需求、降低融资成本,结合公司自身具体情况以及外部市场环境等因素,公司拟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具体方案为:
(一) 发行规模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规模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具体发行规模由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 债券品种及期限
本次发行的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可设置含权条款和转售条款。本次发行的债券的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由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债券利率及付息方式
本次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合格投资者的询价结果在预设区间范围内协商确定。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 募集资金用途
扣除发行费用后,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金融机构借款,具体募集资金用途由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 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公司债券仅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发行对象不超过200名。具体发行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 上市和转让场所
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实施完毕后,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将向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债券上市交易。具体上市和转让场所由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 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本次发行是否设计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及相关条款具体内容由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认。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 承销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采取以簿记建档为基础的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 增信机制
董事会为本次发行设计制定担保/增信方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 本次债券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公司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 决议的有效期限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之日起12个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 本次债券的偿债保障措施
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公司将至少采取如下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
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届时的市场条件,从维护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确定本次发行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是否设计回售或赎回条款、确定担保相关事项、偿债保障措施、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具体配售安排、上市地点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二)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
(三)决定并聘请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四)决定本次发行的担保/增信方案;
(五)签署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合同、协议和文件;
(六)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相关上市事宜;
(七)如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董事会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八)在市场环境和政策法规发生重大变化时,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发行工作;
(九)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本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定于2016年2月19日召开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提交的上述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1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月29日
证券代码:002047 证券简称:宝鹰股份 公告编号:2016-005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经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于2016年2月19日(星期五)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本次董事会提交的有关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2月19日下午14:30
(2)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年2月18日至2016年2月1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2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2月18日下午15:00至2016年2月19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16年2月16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泰然四路301栋6楼宝鹰文化大讲堂
4、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召开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参加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 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 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7、出席对象:
(1)截止2016年2月16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A股股东。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并参与表决。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出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附后)。
(2)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 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一) 议案名称:
1、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1)发行规模
(2)债券品种及期限
(3)债券利率及付息方式
(4)募集资金用途
(5)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6)上市和转让场所
(7)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8)承销方式
(9)增信机制
(10)本次债券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11)决议的有效期限
(12)本次债券的偿债保障措施
3、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6年1月2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16年1月3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以上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对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16年2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
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送达公司登记地点为准。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3、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泰然四路303栋3楼宝鹰股份董事会办公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2月19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2、 投票代码:362047 ;投票简称:宝鹰投票
3、 在投票当日,“宝鹰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4、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2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2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
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后,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后,次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深圳市宝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网路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吴仁生 联系电话:0755-82924810 传真号码:0755-88374949电子邮箱:zq@szby.cn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泰然四路303栋3楼
邮政编码:518040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预期为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请出席会议的股东出席会议时,出示登记方式中所列明的文件。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通知。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1月29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并按下表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若本人无指示,请受托人全权行使审议、表决、和签署会议文件的股东权利。
委托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含当日)。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6年 月 日
■
注:1、此委托书投票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事项选择赞成、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2、授权委托书复印及剪报均为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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