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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央视财经5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6-02-0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39版) (二)本基金类型:股票型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方向 (一)投资目标 本基金为股票型指数增强基金,在对央视财经50指数进行有效跟踪的被动投资基础上,结合增强型的主动投资,力争控制本基金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5%,年跟踪误差不超过7.75%,以实现高于标的指数的投资收益和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分享中国经济的持续、稳定增长的成果。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投资于股票的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90%-95%,其中央视财经50指数的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的投资比例不低于股票资产的80%,货币市场工具、债券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比例为5%-10%,其中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所投资的权证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超过3%。 如果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有关投资比例限制等遵循届时有效的规定执行。 七、基金的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采用自上而下的两层资产配置策略,首先确定基金资产在股票、现金和其它金融工具之间的配置比例,之后在对央视财经50指数进行有效跟踪的被动投资基础上,结合增强型的主动投资,确定各股票资产的配置比例。在股票、现金和其他金融工具的大类资产配置方面,本基金将追求对股票的充分投资,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90%-95%,其中投资于央视财经50指数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的资产不低于股票资产的80%。 基金管理人将综合考虑股票市场情况、基金资产的流动性要求等因素确定各类资产的具体配置比例。在发生巨额申购赎回、成份股大比例分红等情况下,管理人将在综合考虑冲击成本因素和跟踪效果后,及时将股票配置比例调整至合理水平。本基金力争将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控制在0.5%以内,年跟踪误差控制在7.75%以内。 2、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指数化被动投资为主、主动性增强投资为辅”的投资策略来构建股票投资组合,指数化投资部分运用被动投资策略,采用全复制的方法,对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进行配置。主动性增强投资部分依托本公司投研团队的研究成果构建增强股票组合,争取获得超额收益。 (1)指数化被动投资策略 指数化被动投资策略采取完全复制法进行投资,即按照央视财经50指数的成份股组成及权重构建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央视财经50指数成份股组成及其权重的变动而进行相应调整。同时,本基金还将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中的投资比例限制、申购赎回变动情况、股票增发因素等变化,对股票投资组合进行实时调整,以力争实现本基金对央视财经50指数的有效跟踪。根据标的指数的编制原则与方法,本基金的股票投资组合的调整主要分为定期调整和临时调整。 ① 定期调整 根据央视财经50指数的调整规则和备选股票的预期,对股票投资组合及时进行调整。 ② 临时调整 当指数编制方法发生变更时,基金管理人将评估指数编制方法变更对指数成份股及权重的影响,适时进行投资组合调整;当指数成份股将临时调整时,基金管理人将预测指数成份股调整方案,并判断指数成份股调整对投资组合的影响,在此基础上确定组合调整策略;当上市公司发生股本变化、增发、配股、分红等影响成份股在指数中权重的行为时,本基金将根据各成份股的权重变化及时调整股票投资组合;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成份股在央视财经50指数中的权重因其它原因发生相应变化的,本基金将做相应调整,以保持基金资产中该成份股的权重同指数一致。 在建仓或投资组合调整过程中遇到基准指数成份股停牌、流动性不足、受法规限制本基金不得买入某成份股或其他市场因素使得本基金无法根据指数权重配置某成份股时,本基金将首选与该成份股行业属性一致、相关性高的其他成份股进行替代;若成份股中缺乏符合要求的替代品种,本基金将在成份股之外选择行业属性一致、相关性高且基本面优良的替代品种。 (2)主动性增强投资策略 ① 成份股增强策略 对于成份股,本基金主要采用多因子量化增强策略。主要方法为选取价值、成长、盈利、市场特征四大类因子,建立Alpha 多因子模型。四大类因子各由一系列单因子组成,其中价值因子主要是指成份股的绝对和相对估值水平,包括市盈率、市净率、市销率、EV/EBITDA 等指标;成长因子主要包括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现金流、净利润等指标的历史增长和预测增长;盈利因子主要包括上市公司毛利率、净利润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的绝对和相对水平;市场特征因子主要包括股票价格的动量/反转趋势、股票的规模因子以及其他风格因子。上述因子能够综合反映股票市场的诸多驱动因素,能够寻找较好的投资机会。 通过上述的多因子量化增强策略,本基金对央视财经50指数成份股进行综合评分,并根据评分结果,在严格控制跟踪误差的前提下,对央视财经50指数成份股进行权重优化,作为指数增强投资中的参考。 ② 非成份股增强策略 对于非成份股的选择,本基金主要采取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其中定性分析主要是结合投研团队的研究成果,深入分析上市公司的资源优势、技术优势、品牌优势、渠道优势、运营管理优势,对上市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作出分析,并对其未来的发展作出前瞻性的判断;定量分析主要是依托量化团队的分析结果,应用多因子量化增强策略。在此基础上适度投资于上述优选的非成份股上市公司股票,以期达到增强收益的目的。本基金还可投资预期将纳入指数的个股,以及新股发行、增发或配股在内的具有重大投资机会的股票,以增强基金的投资收益。 (3)精细化管理策略 ① 现金管理策略 由于法律法规限制和开放式基金正常运作的需要,基金保留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主要用于支付潜在赎回金额、计提管理费和托管费等各类费用、支付交易费用、应对上市公司配股和增发等行为。 为有效控制现金留存的影响,基金管理人将采用积极的现金头寸管理手段,合理的控制现金头寸。根据对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和相关费用提留的预判,结合标的指数走势和成份股流动性进行合理的现金留存,最大限度降低现金的持有比例,降低现金拖累的影响。 ② 跟踪误差控制与管理 本基金对标的指数的跟踪目标是:力争控制本基金的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5%,年跟踪误差不超过7.75%。每日对基金组合与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率偏离度进行跟踪,每月末、季度末定期分析基金跟踪误差变化情况及其原因,并根据跟踪误差的来源和其可控制性,有针对性的进行管理和控制。 3、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债券投资为在降低跟踪误差与控制流动性风险双重约束下的投资。本基金将以降低基金的跟踪误差为目的,在考虑流动性风险的前提下,构建债券投资组合。本基金债券投资组合将采用自上而下的投资策略,根据宏观经济分析、资金面动向分析等判断未来利率变化,并利用债券定价技术,进行个券选择,同时着重考虑基金的流动性管理需要进行配置。 4、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进行权证投资时,将通过对权证标的证券基本面的研究,并结合权证定价模型,深入分析标的资产价格及其市场隐含波动率的变化,寻求其合理定价水平。全面考虑权证资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性特征,谨慎投资,追求较稳定的当期收益。 八、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央视财经50指数收益率×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由于本基金为增强型指数基金,在对央视财经50指数进行有效跟踪的被动投资基础上,结合增强型的主动投资,在控制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前提下争取较高的投资收益。因此本基金采用上述业绩比较基准。 如果央视财经50指数被停止编制及发布,或央视财经50指数由其他指数替代(单纯更名除外),或由于指数编制方法等重大变更导致央视财经50指数不宜继续作为本基金的标的指数及业绩比较基准或者证券市场有其他代表性更强、更适合投资的指数推出,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审慎性原则和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原则,履行适当程序后变更本基金的标的指数和业绩比较基准,并于变更前2个工作日在指定媒体上予以公告,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九、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指数增强型基金,其预期的风险和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混合型基金,属于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证券投资基金品种。 十、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已复核了本投资组合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5年9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1) 报告期末指数投资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2) 报告期末积极投资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投资的股票。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1)报告期末指数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2)报告期末积极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型股票。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发现存在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2)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3)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① 报告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② 报告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型股票。 十一、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一)基金净值表现 历史各时间段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二)本基金累计净值收益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注:① 根据《东方央视财经5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投资于股票的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90%-95%,其中央视财经50指数的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的投资比例不低于股票资产的80%,货币市场工具、债券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比例为5%-10%,其中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投资的权证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超过3%。基金的投资组合应在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达到规定的标准。 ② 本基金建仓期为6个月,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合同规定。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2年12月19日,截至2015年9月30日,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三年。 ③ 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十二、费用概览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标的指数使用许可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标的指数使用许可费 本基金的标的指数使用许可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05%的年费率计提。指数使用许可费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一般计提方式为: H=E×0.05%÷当年天数 其中:H为每日应付的指数使用许可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所在季度,指数使用许可费按实际计提金额收取。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所在季度的下一季度起,指数使用许可费收取下限为每季度5万元,即不足5万元时按照5万元收取。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指数许可使用协议和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对上述计提方式进行合理变更并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指数许可使用协议和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对上述计提方式进行合理变更并公告。 指数使用许可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按季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指数使用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季初20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指数所有人。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9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基金合同生效后运作前产生的相关费用由管理人垫付,运作后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五)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降低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依照有关规定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在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刊登公告。 (六)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三、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方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进行了更新,主要内容如下: (一)在“重要提示”中,增加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及转型事宜的提示”,更新了 “招募说明书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的截止日期”及“其他内容的截止日期”。 (二)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对基金管理人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更新。 (三)在“四、基金托管人”部分,对基金托管人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更新。 (四)在“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更新了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的信息。 (五)在“七、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部分,更新了“申购和赎回的数额限定”的信息。 (六)在“八、基金的投资”部分,更新了 “基金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止日期更新为2015年9月30日,该部分内容均按有关规定编制,并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但未经审计。 (七)在“九、基金的业绩”部分,更新了“基金净值表现”和“本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该部分内容均按照有关规定编制,并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但相关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八)在“二十一、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更新了从本基金上次《招募说明书(更新)》截止日2015年6月19日至本次《招募说明书(更新)》截止日2015年12月2日之间的信息披露事项。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2月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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