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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四成在线监测超标企业受环保处罚 2016-02-0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2015年1月1日起新《环境保护法》及其配套办法实施以来,对环境违法企业依法分别采取按日计罚等处罚措施,在全社会营造了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强大声势。 由证券时报上市公司社会责任研究中心和北京公众环境研究中心于2015年初共同启动的“上市公司在线监测数据污染物排行榜”项目,全年共计141家上市公司或其关联方上榜。然而,这其中仅有50家企业有环境监管记录或环保处罚记录,占比不到四成。这说明环保部门在线监测结果与环保执法还存在较大的不一致性。 在当前的监督性监测执法资源仍然不够充足的形势下,在线监测应当成为重要的监督手段和识别企业问题的工具。全面、及时公开在线监测数据、保障数据真实性和数据质量,有助于全面识别企业环境风险。 不仅如此,从企业受到的处罚来看,一般性罚款和其它类型的处罚仍然占主要比例。罚款记录共有52条,总金额为2504.08万元,其中按日计罚9起。13家上榜企业还因存在环境违法行为被查封扣押、行政拘留、停产整治、限产整治以及挂牌督办等较为严重的环境处罚。 尽管如此,部分企业仍存在无视环境处罚、持续存在污染物排放超标的行为,违法成本偏低和处罚未执行到位的情况依然存在。以中国石油吉林石化分公司和国中水务秦皇岛污水为例,中国石油吉林石化分公司因大气污染物超标排放行为去年累计被按日计罚5次,罚款金额共计387万元。但在全年的监测中,该企业仍然多次超标上榜,迟迟未实现整改。而国中水务尽管在2015年收到千万罚单也并未改变企业在线排放数据长期超标的状况。由此,项目组认为当前环保处罚力度尚不足以让环境风险转化为财务风险。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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