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诺安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6-02-0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50版) 以中国企业的比较优势和全球化发展为视角,发掘最具投资价值的企业,获得稳定的中长期资本投资收益。在主动投资的理念下,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是取得超额利润,也就是在承担和控制市场风险的情况下,取得稳定的、优于业绩基准的中长期投资回报。 七、 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的投资方向界定为股票、债券以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它投资品种。股票投资范围为所有在国内依法发行的,具有良好流动性的A股。债券投资的主要品种包括国债、金融债、公司债、回购、短期票据和可转换债。现金资产主要投资于各类银行存款。组合投资比例是:股票资产60-95%;债券的比例为0-35%,持有现金和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八、 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实施积极的投资策略。在资产类别配置层面,本基金关注市场资金在各个资本市场间的流动,动态调整股票资产的配置比例;在此基础上本基金注重有中国比较优势和有国际化发展基础的优势行业的研究和投资;在个股选择层面,本基金通过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盈利能力和持续性的定量分析,挖掘具有中长期投资价值的股票;在债券投资方面,本基金将运用多种投资策略,力求获取高于市场平均水平的投资回报。 (一)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取自下而上与自上而下相结合的投资策略,投资理念体现对核心价值和中长期投资价值的分析, 1.资产类别配置 股票与债券间的比例配置问题事实上是股票投资的时机选择问题。针对股票投资的时机选择,基金管理人关注市场资金在各个资本市场间的流动,及其对股票市场景气度的影响,并在对比股票市场的市盈率水平、股息率水平以及评估股票市场的政策风险后,决定基金的股票仓位比例,动态调整股票资产和债券资产的配置比例。 2.股票投资价值分析 价值化投资理念是建立在股票估值基础上的股票投资策略。上市公司的价值理论上来源于以下三个方面,即:资产的价值、盈利能力、盈利的增长能力。而在实践中上市公司的价值更多地是由它的持续盈利能力所决定的。 结合投资价值分析的模型和我国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诺安基金公司开发了包括关键因素选股和核心竞争力分析在内的持续性盈利分析的模型,通过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毛/净利润、销售/管理费用、应收账款、库存周转、坏账计提、累计订单和资本研发支出等因素的定量和定性分析,结合宏观经济因素如:通货膨胀、政府调控等,对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和质量进行分析,并进而对上市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进行判断归类,从中筛选和构建有核心投资价值的股票池。 3.领先企业分析 经过二十多年的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中国正处于一个快速上升的经济周期,一些具有中国比较优势和全球化发展基础的企业将有望在今后几年中脱颖而出,成长为跨国经营的国际化公司,并进而继续成为经济全球化发展中的一支重要力量。这是经济全球化和中国多年改革开放、经济高速发展的可预见的必然结果,也是世界上诸多的国家和经济体的经济发展实践所验证了的。纵然我国股票市场将有一个从初步发展走向逐步完善的过程,但期间具有领先优势的企业的国际化发展却是一个不可逆转的发展方向,将是中国经济实力上升的重要标志。这些企业投资价值的不断显现,将最终使我国股票市场的投资价值与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现实紧密地联系到一起,并必将为投资者带来超额的投资回报。 本基金将在以上两层投资价值分析的基础上,以中国企业的比较优势和全球化发展为视角,发掘最具投资价值的企业,争取为投资者获得稳定的中长期资本投资收益。基金将从以下三个角度来发掘有潜质的国际化发展的领先企业:1)国际化投资和跨国经营分析;2)通过国际贸易、并购与投资获得全球资源和市场优势;3)在与国际企业竞争中获得比较优势。实际上现在我国的一些企业已经凭借独特的领先优势开始或者具备了跨国经营的能力,它们遍布于能源、纺织、传统工业和制造业、通信、家电、电子元器件、机械和汽车零部件等广泛的行业中。 4.股票估值分析 对于符合投资标准的股票,基金将做进一步的估值分析。PEG是基金估值分析的重要指标,但是对于某些行业,基金也会选择更有效的指标,例如,有线电视网络行业基金管理人会使用EV/EBITDA以及单位用户价值等指标。PEG中的P/E根据当前的价格以及当年的预测利润计算,增长率G根据未来3年的预测年均增长率计算,PEG越低越好。同时基金还要对包括行业周期及景气、行业竞争结构在内的行业因素进行分析,这些分析的结果并不形成新的评估指标,而是会融入到对PEG的估计中。在股票价值分析选股过程中,会对行业的整体库存情况、应收账款变化以及产品价格波动情况进行分析和判断。 经过以上三层的筛选,基金将从目前的上市公司中筛选出10%的优质企业,形成本基金的核心股票库,研究员及基金经理在此基础上,进行深入调研,了解企业的实际情况与模型中做的估计是否相符,并经过基金经理的时机选择后,最终形成基金的投资组合。具体股票组合构建流程如下: ■ (二)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债券投资部分采用积极的投资策略,具体包括利率预测策略、收益率曲线预测策略、溢价分析策略、以及个券估值策略,并配合可能出现的其他投资机会。 九、 基金的业绩比较标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 80%×富时中国A600指数+20%×富时中国国债全价指数 富时中国A600指数由新华富时指数公司发布,包含中国深沪两个市场流通市值最大的六百家上市公司,涵盖了几乎所有行业,占市值的77%(2003年7月数据)。富时中国A600指数在市场代表性、市场相关度、流动性等方面具备作为基准指数的可行性。同时,富时中国国债全价指数能够比较权威地反映我国债券市场的收益状况。 十、 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混合型基金,预期风险与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属于中高风险、中高收益的基金品种。 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止日为2015年9月30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二)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三)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四)报告期末按券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五)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六)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七)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八)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九)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股指期货。 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股指期货。 (十)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国债期货。 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国债期货。 (十一)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基金本报告期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除中国平安外,本报告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情形,也没有出现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2014年12月8日,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国平安”,股票代码:601318)控股子公司平安证券收到中国证监会开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其推荐海联讯IPO的过程中,出具的保荐书存在虚假记载以及未审慎审查海联讯公开发行募集文件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被中国证监会给予警告,没收保荐业务收入400万元,没收承销股票违法所得2867万元,并处以440万元罚款。 截至本报告期末,中国平安(601318)为本基金前十大重仓股。从投资的角度看,由于平安证券的利润占整个平安保险的比例较低,而我们看好的是平安保险一直以来形成的竞争力,平安证券受处罚不影响中国平安作为保险集团的价值。我们认为该公司估值较低,有恢复增长的潜力,上述行政监管措施并不影响公司的长期竞争力。因此本基金才继续持有中国平安。本基金对该股票的投资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 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3、期末其他资产构成 ■ 4、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一)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各阶段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基准收益率比较如下表所示: ■ 注: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80%×富时中国A600指数+20%×富时中国国债全价指数 (二)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 注:本基金的建仓期为6个月,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合同规定。 十三、基金的费用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4、银行汇划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基金信息披露费用;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基金终止清算时所发生费用,按实际支出额从基金财产总值中扣除。 (二)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5%的年费率计算,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两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在通常情况下,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的年费率计算,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两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上述(一)中(3)到(8)项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其它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支付列入当期基金费用,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磋商酌情降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下调前述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三)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用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如下表所示: ■ 本基金采用“外扣法”计算申购费用及申购份额,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用于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支配使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2、 赎回费用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随持有年限的增加而递减,如下表所示: ■ 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赎回总额=赎回份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额×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总额-赎回费用 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本基金的赎回费用在投资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用由赎回人承担,其中25%的部分归基金资产所有,其余部分可用于注册登记等相关费用。 3、转换费用 (1)基金转换费用 基金转换费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以及相应的申购费补差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差异情况和赎回费率而定,其中赎回费的百分之二十五计入基金资产。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持有人承担。 注:当转入基金的适用申购费率高于转出基金的适用申购费率时,将收取申购费补差,即“申购费补差费率=转入基金的适用申购费率-转出基金的适用申购费率”;当转入基金的适用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转出基金的适用申购费率时, 不收取申购费补差。 (2)转换份额计算公式 计算公式如下:A=[B×C×(1-D)/(1+G)+F]/E 其中,A为转入的基金份额;B为转出的基金份额;C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D为转出基金的对应赎回费率;G为申购费补差费率;E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F为货币市场基金转出的基金份额按比例结转的账户当前累计未付收益(仅限转出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具体份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转入份额的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4、投资者通过网上交易方式办理基金认购、申购或转换,适用网上交易费率,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的具体规定。 (四)其它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 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特定地域范围、特定行业、特定职业的投资者以及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对促销活动范围内的投资者调整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五)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本次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管理人于2015年8月1日刊登的《诺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根据2014年8月8日施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04号)第三十条第一项的规定,股票基金的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下限由60%上调至80%。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现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自2015年8月6日起,将诺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变更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的相关条款亦做相应修订。本次招募更新按照上述基金合同的修订同步更新了相关信息。同时,将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全文中“诺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修改为“诺安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在“重要提示”部分,修改了基金的名称和基金的类型,更新了重要提示的内容、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及相关财务数据的截止日期。 4、在“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中,更新了基金管理人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情况、主要人员情况、基金管理人的风险管理体系和内部控制制度等相关信息。 5、在“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中,更新了基金托管人的基本情况、主要人员情况、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及内部控制制度。 6、在“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中,更新了直销机构及代销机构的信息。 7、在“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中,更新了“十二、基金的转换”的相关内容。 8、在“第七部分 基金的投资”中,更新了“六、风险收益特征”和“十、基金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数据内容截止时间为2015年9月30日。 9、在“第八部分 基金的业绩”中,更新了基金合同生效以来的投资业绩及本基金累计净值收益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11、在“第十九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中,对本基金的定期定额计划服务情况进行了更新。 12、在“第二十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中,列举了本基金的相关公告。 13、在“第二十二部分 备查文件”中,更新了所涉及相关文件。 十五、签署日期 2015年12月19日 以上内容仅为摘要,须与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正文所载之详细资料一并阅读。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二月二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