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证券代码:000966 证券简称:长源电力 公告编号:2016-012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所属发电企业上网电价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2016年2月1日,公司收到湖北省物价局下发的《省物价局关于降低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和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的通知》(鄂价环资〔2016〕7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于2015年12月27日颁布的《关于降低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和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3105号)精神,湖北省燃煤发电上网电价降低每千瓦时0.0435元,调整后的燃煤发电标杆上网电价(含脱硫、脱硝和除尘电价)为每千瓦时0.3981元。未执行标杆电价的燃煤发电企业上网电价同步下调。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上网电量电价,由交易双方自主协商确定。以上电价调整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
按照《通知》规定,调整前后公司所属发电企业上网电价如下表:
单位:万千瓦、元/千千瓦时(含税)
■
目前公司所属发电企业装机容量365.03万千瓦(2015年8月新增风电装机4.95万千瓦),相关资产情况详见公司披露的2014年年报全文中“董事会报告”部分的有关内容。
据公司初步测算,此次电价调整预计将减少公司2016年度营业收入、利润约5亿元,将对公司2016年的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在2016年里,进一步加强市场营销、燃料控价、成本和资金管理,努力减少电价下调带来的不利影响。
二、备查文件
《省物价局关于降低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和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的通知》(鄂价环资〔2016〕7号)
特此公告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2月2日
本版导读:
|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所持股份部分质押的 公告 | 2016-02-02 | |
|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继续增持公司股份 公告 | 2016-02-02 | |
|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所属发电企业上网电价调整的公告 | 2016-02-02 | |
|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配股发行结果 更正公告 | 2016-02-02 | |
| 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 | 2016-02-02 | |
|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 公告 | 2016-02-02 | |
| 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联公司昆明生达制药有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2016-02-02 | |
| 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重大事项继续停牌的公告 | 2016-02-02 | |
| 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2016-02-0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