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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2-0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64版)

  (一)公司与陈尧根、钟婉珍、吕旭幸、沈依伊、任军及曹蕾签订的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为不超过63,937,005股(含63,937,005股),均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 元。其中:陈尧根拟认购13,000,000股;钟婉珍拟认购10,500,000股;吕旭幸拟认购10,000,000股;沈依伊拟认购9,000,000股;任军拟认购5,448,530股;曹蕾拟认购3,151,470股。

  2、《股份认购协议》其他协议条款不作修改。

  (二)公司与上海华富利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为不超过63,937,005股(含63,937,005股),均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 元,上海华富利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拟设立的华富资管-富鼎6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认购12,837,005股。

  2、华富资管-富鼎6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价款为265,854,374元。

  3、上海华富利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承诺其设立的资产管理计划能够按照资产管理合同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及时设立;

  4、上海华富利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保证在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发行方案在中国证监会备案前,资产管理计划的认购资金全部募集到位;

  5、上海华富利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保证资产管理计划委托人之间不存在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

  6、本次发行完成后,在华富资管-富鼎6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内,上海华富利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承诺将确保资管产品的各委托人不转让其持有的产品投资份额,亦不得以其他方式退出或变相转让其持有的产品投资份额。

  7、《股份认购协议》其他协议条款不作修改。

  四、备查文件

  1、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2、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的《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2月2日

  

  证券代码:002370 证券简称:亚太药业 公告编号:2016-007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已经2015年10月1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15年11月5日召开的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中的发行数量、募集资金用途进行了调整,具体如下:

  1、发行数量

  原方案: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为不超过6,400万股(含6,400万股)。其中:陈尧根拟认购1,300万股;钟婉珍拟认购1,050万股;吕旭幸拟认购1,000万股;沈依伊拟认购900万股;任军拟认购544.853万股;曹蕾拟认购315.147万股;上海华富利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富资管-富鼎6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拟认购1,290万股。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含当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调整后方案: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为不超过63,937,005股(含63,937,005股)。其中:陈尧根拟认购13,000,000股;钟婉珍拟认购10,500,000股;吕旭幸拟认购10,000,000股;沈依伊拟认购9,000,000股;任军拟认购5,448,530股;曹蕾拟认购3,151,470股;上海华富利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富资管-富鼎6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拟认购12,837,005股。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含当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2、募集资金用途

  原方案: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32,544.00万元(含132,544.00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不超过129,844.00万元,拟全部用于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

  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项目投资需要的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的进度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未获核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支付收购上海新高峰100%股权项目价款。

  武汉光谷生物城医药园新药研发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和CRO商务网络项目将分别由公司收购标的下属公司武汉光谷新药孵化公共服务平台有限公司和上海新生源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实施,该部分募集资金将以增资等方式投入。最终投入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调整后方案: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32,413.54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不超过129,713.54万元,拟全部用于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

  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项目投资需要的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的进度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未获核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支付收购上海新高峰100%股权项目价款。

  武汉光谷生物城医药园新药研发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和CRO商务网络项目将分别由公司收购标的下属公司武汉光谷新药孵化公共服务平台有限公司和上海新生源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实施,该部分募集资金将以增资等方式投入。最终投入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除上述二项调整外,本次发行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2月2日

  

  证券代码:002370 证券简称:亚太药业 公告编号:2016-012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6年1月29日(星期五)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同意公司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该次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现公司决定于 2016 年 2月 18日(星期四)在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云集路1152号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召开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此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2月18日(星期四)下午13:00开始,会议为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2月17日至2016年2月18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2月18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2月17日15:00至2016年2月1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云集路1152号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六)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七)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八)股权登记日:2016年2月5日(星期五)

  (九)出席对象:

  1、截至2016年2月5日(星期五)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即期回报的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该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2月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相关公告。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6年2月16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2、登记地点:公司证券投资部(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云集路1152号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三楼)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6年2月16日下午16:3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公司。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本次会议的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朱凤

  联系电话:0575-84810101

  传 真:0575-84810101

  地 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云集路1152号

  邮 编:312030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70

  2、投票简称:亚太投票

  3、投票时间:2016年2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积投票议案则填写选举票数。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在投票当日,“亚太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进行申报。

  表一: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二: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2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6年2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下称“受托人”)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2016年2月18日(星期四)召开的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并代理行使表决权。本人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了解了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

  说明:请在“同意”、“反对”、“弃权”的方框中打“√”,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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